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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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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传入中国后,由于宗派和传授的不同,有“四梦”的分类,有“五梦”的分类。

《善见律》把梦分为四种,其中两种与因果报应有关。四种梦,一叫四大不和梦,四大就是构成物质的四个元素地、水、火、风,佛教认为人身也是四大所成。这个四大不和梦,就是指人的体内有点不和造成的梦。“云何四大不和梦?答:眠时梦见山崩或飞腾虚空,或见虎狼狮子贼逐,此是四大不和梦,虚而不实。”二叫先见梦,“云何先见梦?答:或昼日见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夜克梦见,是名先见梦,此亦不实。”这两种梦实际一是生理原因形成的梦,一是心理原因形成的梦,佛教认为都是虚的。本来“四大皆空”,四大不和梦自然也是空的,更不用说由心所生的先见梦了。什么才是实的呢?第三种梦叫天人梦,第四种梦叫想梦,这才是真实的。“云何天人梦?答:若善知识,天人为现善梦,令人得善;若恶知识者,为现噩梦。此即真实。云何想梦者?答:此人前者或有福德,或有罪障,若福德者现善梦,罪者显噩梦。如菩萨母,初欲入母胎时,梦见白象从忉利天下人其右肋,此是想梦也,若梦礼佛、诵经、持戒、布施种种功德,此亦想梦”。可见佛教认为只有因果报应的梦才是真实的,其他一切都是虚幻的。因果报应的梦又有两种,一种是现世的善有善梦,恶有噩梦,一种是前世的善恶报应于今世的梦中。什么样的梦是善意梦呢?据《出生菩提心经》说:“有四种善梦,得于胜法。何等为四?所谓梦见莲花,或见伞盖、或见月轮,及见佛形。”什么样的梦是不善梦呢?据《迦延论》说“如梦中杀盗等”;《善见律》则在“杀盗”之外,又加了一“淫”字。正如《法苑珠林》卷四十三所说,佛教认为“梦通三性,若宿有善恶,则梦有吉凶”。

《大智度论·解了诸法释论》认为梦有五种:

若身中不调:若热气多,则多梦见火,见黄、见赤;若冷气多,则梦见水,见白;若风气多,则多梦见飞、见黑。又复所闻见事,多思维念故,则梦见;或天与梦,欲令知未来事。

“身中不调”三梦,近于“四大不和梦”。多思则梦,又相当于“思梦”、“想梦”。“天与梦”即神灵通梦。五梦当中,惟“天与梦”显示了宗教神学的本色。

《毗婆沙论》又有另外一种“五梦”的分类:

……应说五缘见所梦事:一、由他引,谓若诸天、诸仙、神鬼、咒术、药草、亲胜所念,及诸圣贤所引,故梦;二、由曾更,谓先见闻觉知是事,或曾串习种种事业,今便梦见;三、由当有,谓若将有吉与不吉事,法尔梦中先见其相;四、由分别,谓若思维希求、疑虑、即便梦见;五、由诸病,谓若诸大不调适时,便(有)所增梦见彼类。

“由他引梦”和上引“天人梦”、“天与梦”同属一类。认为梦是梦者身外一种神秘的力量所通引。“由当有梦”和“由他引梦”相联系因为吉凶先兆,只有通过一种神秘的力量才能“法尔梦中”。这种观点乃是一切占梦迷信共同的思想基础。“由曾更梦”则相当于王廷相所讲的“缘习之感”,即“旧之所履,昼之所为”所获得的种种印象在梦中再现,故曰“曾更”。“更”者经也、历也。“由分别梦”亦属“想梦”或“思梦”。“由诸病梦”当然是典型的“病梦”或“四大不和梦”。除一、三两类外,其他三类分别涉及到梦的生活基础,精神原因和病理原因,自有科学意义,不能因为见之于佛经而予否定。以上“六梦”、“十梦”、“四梦”、“五梦”、“九梦”之分,在内容上,科学同迷信常常交错渗透,当然有是有非,有对有错,我们必须采取分析的态度。由于标准不够明确,子项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只能大体反映古人的看法。这些情况,主要是古代社会、历史条件和人们当时的认识水平所造成的,现在不应该去指责和苛求。即使在现代世界的梦说中,我们也没有任何一种科学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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