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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梦理论家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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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期,陈士元撰《梦占逸旨》,综合历代诸家梦说,根据发梦的不同原因和梦与所兆的不同关系,认为梦可以归纳为九个大类:

感变九端,畴(谁)识其由然哉?一曰气盛、二曰气虚、三曰邪寓、四曰体滞、五曰情溢、六曰直叶、七曰比象、八曰反极、九曰厉妖。

“气盛”之梦,即《灵枢·淫邪发梦篇》、《素问·脉要精微论》和《列子·周穆王篇》所论阴盛、阳盛、五脏各盛以及甚饥甚饱、长虫短虫之梦,共十五种梦象。

“气虚”之梦,即《素问·方盛衰论》所论五脏各虚五梦,各“得其时”五梦,共十种梦象。

“邪寓”之梦,即《灵枢·淫邪发梦篇》所论,邪气客寓五脏、六腑、阴器、颈项、腿胫、股肱,等等之梦,共十五种梦象。

“体滞”之梦,由《列子》“籍带而寝则梦蛇,飞鸟衔发则梦飞”推类,诸如“□有含、则梦强言而喑;足有绊、则梦强行而;首堕枕、则梦跻高而坠;卧藉微绳,则梦蛇虺;卧藉彩衣,则梦虎豹;发挂树枝,则梦倒悬”等。“体滞”指肉体知觉凝滞于某种东西。严格说来,这种梦不单由于肉体知觉有所凝滞,还有心理上的“衍化”。

“情溢”之梦是陈士元的创说,指喜忧过度而梦。诸如“过喜则梦开,过怒则梦闭,过惧则梦匿,过忧则梦嗔,过哀则梦救,过忿则梦詈,过惊则梦狂”等。这种梦纯粹是心理原因产生的。

“直叶”之梦,即直梦或直应之梦。诸如“梦君则见君,梦甲则见甲,梦鹿则见鹿,梦粟则见粟,梦刺客则得刺客,梦受秋驾则受秋驾”等。

“比象”之梦也是陈士元的一种新概括,意为“缘象比类”而梦。“比”,类也。“事类相似谓之比”。诸如“将升官则梦棺,将得钱则梦秽,将贵显则梦登高,将雨则梦鱼,将食则梦呼犬,将遭丧则梦白衣,将沐恩宠则梦衣锦,谋为不遂则梦荆棘泥途”等。其中,“棺”和“官”、“鱼”和“雨”,声相类似;“秽”和“钱”,据说同属脏物。登高和显贵,同为向上高升;荆棘泥途和谋为不遂,同为事情很难。梦象为人事之象征。其他,食和呼犬,丧和白衣、恩宠和衣锦,在生活中往往相关联等。占梦家常常用“缘象比类”,进行附会。然而梦的“因衍”变化,确有“缘象比类”的现象,不可一概斥之为迷信。占梦家的附会有时相当灵验,正是不自觉地利用了“因衍”变化的这种特征。

“反极”之梦,即反梦或极反之梦,《庄子》、《列子》、《梦列》早有其例或其名。陈士元所举的梦例还有:“有亲姻燕会,则梦哭泣;有哭泣、口舌、争讼则梦歌舞;寒则梦暧,饥则梦饱,病则梦医;忧孝则梦赤衣绛袍;庆贺则梦麻苴凶服”等。“反极”之梦多与心理上的忧虑,忌讳和摆脱窘境的愿望有关,所以占梦家“反说”有时确会应验。但要说“有亲姻燕会”将一定“梦哭泣”则未必。若无忧虑、忌讳、一般多为“梦歌舞”。

“厉妖”之梦,指厉鬼、妖怪作祟而得梦。这是典型的神直说数。据说:

强死之鬼,依人为殃;聚怨之人,鬼将有报。其见之于梦寐者,则由己之志虑疑猜,神气昏乱,然后鬼厉乘其类瑕肆其怪孽,故祸灾立著,福祉难祈也。乃若晋侯受絷于秦伯(《左传》僖公15年:秦伯执晋侯曰:“亦晋之妖梦是践”。),燕王贬徙于房州(见《通鉴》燕王忠贬徙房州,数有妖梦),则又其次矣。

“厉妖”作祟不必评论。“志虑疑猜,神气昏乱”倒有一定的道理。“志虑疑猜”即现代人们常说的老是疑神疑鬼的一种心理状态。“神气昏乱”则同神经生理的疾病有关。有了这种生理心理上的原因,梦鬼梦妖并没有什么奇怪。殷人卜辞中已经记载了不少鬼梦。《周礼》中的“噩梦”、“惧梦”相当一部分也可能属于鬼梦、妖梦等。然而梦象中出现鬼妖,并不能证明鬼妖的存在。

陈士元是一位占梦理论家,但所划的“九梦”当中绝大部分有一定的经验根据和科学内容。只有少量的属迷信的内容或被占梦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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