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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害他人身体权,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基于侵权责任编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财产损害赔偿。行为人在侵害他人身体权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误工损失以及其他费用。侵害身体造成残疾的,侵权人还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具体而言:一是残疾辅助器具费。它是指受害人因残疾造成身体机能的全部或部分丧失,而需要配备有关残疾辅助器具所支付的费用。这一费用是因侵害行为而增加的,所以,也应当赔偿。[20]《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人身伤害是否导致残疾,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对此,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各自的标准,以确定是否残疾和残疾的等级。[21]二是残疾赔偿金。它是指受害人身体或健康遭受侵害后,因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所应当获得的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因此,残疾赔偿金在性质上是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而不是对收入丧失的赔偿。关于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二是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应当适当减少残疾赔偿金。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应当适当增加残疾赔偿金。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在侵害身体权的情况下,受害人如果遭受了精神损害,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身体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救济受害人的两类损失:一是受害人遭受的肉体痛苦。受害人遭受侵害以后,无疑要忍受肉体的痛苦,对此种肉体的痛苦,受害人应当有权要求赔偿。二是受害人遭受的精神痛苦,例如,受害人因残疾不能从事正常的工作、谈恋爱等,因此而引发的精神痛苦,应当允许受害人请求赔偿。
    (撰稿人:王利明)
    
    * * *
    
    [1]杨立新.人身权法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398.
    [2]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106.
    [3]冯·巴尔.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下卷.焦美华,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80.
    [4]P.ZATTI,Di làdal velo della persona fisica.Realtàdel corpo e diritti dell'uomo,in ID.,Maschere del diritto,volti della vita,Milano,2009,53 ff.
    [5]杨立新.人身权法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393.
    [6]杨立新.人身权法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395.
    [7]同①396.
    [8]黄丁全.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18.
    [9]尹飞.人身损害赔偿概述//王利明.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6.
    [10]杨立新.论公民的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法律科学,1994(6).
    [11]Thandani v.Minister of Law and Order 1991 1 SA 702(E)707.
    [12]Botha v.Lues 1981 1 SA 687(o)690.
    [13]Yvonne Lambert-Faivre,Droit du dommage corporel,3eédition,1996,Dalloz,p.1.
    [14]杨立新.论公民的身体权及其民法保护.法律科学,1994(6).
    [15]颜厥安.财产、人格,还是资讯?.台大法学论丛,(31-1).
    [16]马某涛诉鞍山铁东区服务公司梦真美容院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1994(1).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89.
    [17]例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美容整形手术失败给受害人造成不良后果,致人生理功能受损的,视为侵害他人身体权;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起诉到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8]王泽鉴.侵权行为法:第1册.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18.
    [19]杨立新.人身权法论.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645.
    [20]程啸.人身伤亡有关费用的赔偿标准//王利明.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08.
    [21]参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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