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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许可费的支付符合“税费”约定
    许可费作为许可人的营业收入(非自然人作为许可人)或者个人所得(自然人作为许可人),与许可人的税费缴纳义务密切相关。在不少合同中,当事人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许可费是税前还是税后所得。例如,“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胡小泉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专利授权使用协议”第2条明确约定:第一,被许可人应每半年足额支付人民币700万元至许可人账户;第二,700万元为被许可人支付给许可人的净款项,且开票税额由被许可人承担。法院据此认为,“足额”、“净款项”与“开票税额”等约定表明,当事人合同用语意在指明700万元为许可人实际收取的税后许可费,而非被许可人主张的税前许可费。[18]
    四、保密义务
    此外,被许可人还负有本法第509条规定的诚信义务,特别是保密义务。因为,即便被许可的专利技术已经被公开,许可人在申请专利权时也不一定公开了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相反,不少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的同时,还选择保留一些对专利实施活动的展开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秘密。许可人在履行第866条规定的“必要技术指导”义务时,有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向被许可人披露此种技术秘密。对此,被许可人负有保密义务。此种保密义务,与本法第869条规定的技术秘密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保密义务性质相同。
    
    
    第八百六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主要义务的规定。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347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29条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限制其申请专利,但当事人约定让与人不得申请专利的除外。
    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不以当事人就已经申请专利但尚未授权的技术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由,认定合同无效。
    
    
    理解与适用
    
    一、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的主要义务
    技术秘密是持有者并未公开的技术成果,既可以完全转让给受让人,也可以许可给被许可人使用。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义务类似,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负有向受让人和被许可人“提供技术资料的义务”和“进行技术指导的义务”。关于这两项义务,第866条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合同义务的释评可资参考。
    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的义务与专利许可合同许可人的义务不同之处如下。
    第一,专利实施许可人只负有“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的义务,即只有在必要时有义务指导被许可人;但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负有“进行技术指导”的一般性义务。这主要是因为,专利技术成果经过专利申请,有着比较高程度的公开,被许可人学习和掌握起来相对比较容易。故只在必要时,许可人才负有指导义务。
    不过,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负有的一般性“技术指导”义务也不能绝对化,其仍然是以受让人和被许可人的实际需求为前提条件的。如有的法院在裁判中所指出的那样:“技术指导作为技术转让合同中出让方的一种法定附随义务,是否需要技术指导一般是由双方作出约定,如无明确约定的则根据受让方的需求及请求实施,即使其没有履行,但在没有证据证实所需要的技术指导会导致所转让技术根本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一般亦不宜以此认定出让方构成根本性违约。”[19]
    第二,专利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得到了确认。法律推定专利权人转让的专利具有实用性和可靠性。但是,技术秘密并未经过这一审查确认过程,因此,法律特别规定许可人负有“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的义务。例如,在一起关于“粉刷石膏、内墙石膏砌块和外墙自保温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的生产配方和技术”的转让案[20]中,出让人承诺其拥有成熟生产配方和技术,并与受让人约定了违约金。后来,双方就转让的技术是否成熟可靠产生争议。双方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就外墙自保温石膏砌块如适用外墙必须具备耐水性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许可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报告未对耐水性进行检测,对于抗冻性也未检测,并不足以证明转让技术的成熟性和可规模化生产的品质。最后,法院判决许可人违约,需要向被许可人返还许可费并赔偿其损失。
    不过,虽然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如图纸)存在缺陷,但可以通过补充和修改来消除缺陷,且不影响技术秘密的有效实施的,受让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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