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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厄普代克短篇作品集 纽约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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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常态。
  出租车在旅馆门前停了下来。我付了车费,衣衫凌乱地从态度暧昧的大堂前台服务员眼前走过,上了电梯,穿过没有窗户的走廊,回到静悄悄的久违了的房间,与一直待在那儿的我的另一半汇合。我的床铺收拾得既整洁又美观,枕头上还放了一粒薄荷糖。
  有时候简也到我的旅馆来。有一次,我估计她该来了,就把屋里的灯关了。我一边开门让她进屋她一边问,“这就是所说的放荡吗?”又有一次——是不是同一次?到底有多少次?——她临要出门时发现门打不开了。这事既荒唐又让人心惊肉跳:一个无形的执法者把我连同我的犯罪证据堵在了房间里。当时已经凌晨两点多钟了,简早就该离开放荡之所回家让钟点工下班了。一个住在她楼下的女人可以临时帮她看看孩子。纽约的单身女人之间有那么一种姐妹之情,在女人的求偶游戏中互相帮上一把。男人——那种既派得上用场又未婚的异性恋男人——太少了,比内地少多了。简告诉我这些显然对她自己不利,但我并不操心在我不去纽约的日子里她不打扮得光鲜照人守在家里等着我。
  关于房门被反锁起来的那个迷团一直没有完全解开。在性解放浪潮到来之前的那些年里,旅馆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准令我费解;我因为心中有鬼,结结巴巴地给总台打了个电话。在随后不知多少分钟的等待中,简和我就象一对囚徒,身体疲乏,衣服却穿得整整齐齐的。终于有一名黑人维修工用**从外面把门锁打开。他一边迷惑不解地在那不听话的内门锁手柄上胡乱摆弄一通,一边跟我们闲聊起来,就好象我们俩是天底下最平常、最神圣的一对夫妻,临时需要他专业技术的帮助。在这个古怪的时刻,我们三个人组成了一个不错的小社团。
  他和简很合得来,两人就门锁莫名其妙的机械故障进行了一番理论探讨。简说,“我觉得这东西可能象地铁站的旋转栅门,得往里面投个代币筹。”纽约人之间在这个钟点表现出的同志式的友谊,这座城市把我的通奸行为化解成她独有的随时可见的拥挤的那种友好方式,对我来说是一个新发现。
  凯罗尔和我是在大学里相识的——布法罗大学,在它归入纽约州立大学之前。她学的是数学专业。她人聪明,有条理,长得结实、精干。她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严肃的嘴唇长得薄薄的。初识第一眼我就认定她将成为我生活的伴侣和我未来孩子的母亲。事实证明我的预测是对的。作为一个配偶,她没有什么可挑剔的。我们两人读书都很用功,根本没顾得上正儿八经地谈情说爱。我们就这样淡淡地相处了大约两年的时间,到了四年级决定结婚。为了在曼哈顿的某个街角花店买上一束红玫瑰或者是唐菖蒲,我平生第一次扮起了情人的角色。跟我演对手戏的是一个已经过时了的意大利女演员。她站在柜台的后面,嘴唇上生着淡淡的胡须,上身穿着一件破了口子的毛线衫,缠得紧紧的象小面包一样的铁灰色卷发里还滑稽地插了一支黄色的铅笔。此刻的我感到我自己十分引人注目,所有的感觉器官都提高了一个兴奋点。怀着极度的向往,我满眼看到的是色彩缤纷的花瓣与它们从黑色展柜上反射出来的影像汇集成一片。玻璃门冷柜里摆放着修剪好的花束,随着柜门的开关飘过来一丝凉意。我的明星搭档带着一股怒意,熟练地从脑后摘下铅笔,在发票上草草写了几个字,递给我用绿色锥形纸筒包着的花束打发我上了路。我怀抱一束鲜花,加入了这座城市的那些不知名姓的情人着黑色塑胶线大军。顺着哥伦布大道走再经过几个亮着灯的门洞,我还要在一个酒品商店停一下买瓶狂野土耳其——这是就我所知波宾威士忌里最贵的一个牌子。我和凯罗尔在家只喝吉姆.毕姆牌的,而且喝得也不多。但在这儿我是另外一个人,一个来自新加坡的蜜糖老爹。鲜花美酒,除了这些,我还能拿什么向简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呢?得到补偿的性生活,无论这种补偿多么微不足道,也比免费的婚内性生活强——更明确、更赤裸、更激动人心。我不经常光顾这家酒品店——一年也就是四、五次——即使如此也能从拥有这家商店的面色阴郁的几兄弟那儿得到一声问候。但一年以后我发现他们谨慎的脸上时常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我怀疑他们可能认识我了,或者看着我眼熟。我的这段恋情使我心神荡漾,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格外引人注目。也许我象一个刚刚搬到此地的年轻丈夫,至今还陶醉在男女共同生活的乐趣之中。
  我沉浸在纯属想象的幸福的回忆之中。有那么一次,是一月份,我站在简俯瞰一片悬铃木的窗前,只见树上一枝枝圆形的小荚果上都斜斜地残留着一片月牙形的积雪,那雪白白的,湿湿的,公寓里回荡着斯温格乐队演奏的凄切动人的巴赫赋格曲——那是简收到的一份圣诞礼物,我也没问是谁送的——我感动得几乎流下了泪水。我身上裹着简的宽松的羊毛浴袍,心中充盈着羊毛般的满足感。在我身后的厨房里,简正在准备早餐。橘子汁和果酱隐隐地透着亮,烤松饼的香味与挂在悬铃木小荚果上的残雪交织在一起。早晨的情怀绵延不绝,巴赫的乐曲一次次回响,了无倦意。
  简的儿子杰弗瑞在一个朋友家,也许是在他父亲那儿,这样,整个房子就属于我们俩了。我在这儿过了一夜,心中还暗暗企盼旅馆的电话不要响。
  简的身量跟我差不多,我能穿上她的蓝浴袍。凯罗尔的身材精干、矮小,我怎么也穿不进她的浴袍。我爱简的是她的充盈感——她那走起路来一翘一翘的宽大的臀部,她那不停地垂到我脸上的杉木色长发,她那棱角分明但是柔软的胳膊,还有她那睡觉时撑到床角的长腿。那是一张单人床,我们睡觉时得弯着胳膊,脸对着脸,睡得很不舒服。
  她的前夫是个艺术家,并没有知名到能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或者让我耳熟能详,但也没有潦倒到抛弃他那艺术家形象的境地。我妒忌甚至痛恨她的那个艺术家世界——那种艺术家们的高傲和放纵,那种把自己免除日常劳作的行为,和那种貌似超凡脱俗的魅力。快到十岁的杰弗瑞生着一双雌鹿一样的眼睛,严肃但不失礼貌,大概是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要上提上裤子,光床,而我和他母亲则正要出门。他的小房间有一扇高高的朝南的窗户,抬头望去,满眼都是城区越长越高的大楼里无数的灯火,就象《天方夜谭》里的景象。此情此景让我这个来自北部的掳掠者对于我得到的赐予感激涕零。
  杰弗瑞在学校的功课很好,简也很为此感到骄傲。他和我偶尔也闲谈几句。他对我有点躲躲闪闪的,但比较温顺,同时还有一种谨慎的期待。他跟他的母亲生活久了,所感受到的都是他母亲的孤独气息,而我的到来暂时改变了他的生活氛围。他的头发比他母亲的黄一些,长相象英国人,尖下巴,淡色的皮肤,红红的脸颊,只是他象猫头鹰一样棕色的眼睛和黑色的眉毛则更多来自他父亲的遗传。他读过许多托尔金和C.S.刘易斯的作品,但他不同分母分数的加法学得有点差劲。在他生活圈子里的男人中,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拥有工科学位的。
  在我跟他讲解有关分母的知识时,他高兴地叫道:“你的数算得真好!”
  “必须要算好。这些数你如果搞不清楚,那就比完全不懂还糟糕。你看你写的这个‘4’顶部是关起来的,看上去更象个‘9’。”
  “可是,斯坦,书上的‘4’都是这样关起来的。”
  “书上有好多东西可以得过且过,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就不行。”我象个父亲一样跟他说。毕竟被一个象我自己子女一般大的孩子叫作“斯坦”也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我成了这个家庭的一名临时成员,但是这个成员资格是用无形的天使头发维系的,并不具备真正的家庭成员之间的那种实质性联系。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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