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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美国精神与现代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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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大陆帝国的鼎盛期与美国内战几乎处于同一时期。因此,两个大陆所面临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很相似: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人应该如何共同生存。这场内战成了美国各个方面的分水岭。尽管当时没有多少人意识到,但奴隶制带来的窘境已经困住了美国前进的步伐,而内战最终释放了资本主义与工业主义的全部生命力,使其得以大显身手、一展实力。内战之后,美国才能不受约束地履行先前的承诺。

美国1865年的人口数为3100万多一点,因此,相对欧洲主要大国来讲,仍然相对较少。其知识生活,跟其他事物一样,仍处于形成和发展阶段。[3285]在取得1776年的胜利以及令诸多欧洲人倍感振奋的《美国宪法》的辉煌成就之后,美国人没必要再缺乏信心了。但尽管如此,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边疆不断开放(引发了如何处理大平原印第安人的问题),并且移民模式也不断变化。1803年美国又从法国人手里购买了路易斯安那州。因而,种族、部落、民族、宗教信仰以及民族认同的问题在各个方面无处不在。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就不得不塑造自我,创造所需的新观念,并从旧大陆汲取可用的相关思想。[3286]

将欧洲思想逐渐同化并应用到美国大环境下的这个过程,已经由理查德·霍夫斯塔特以及最近的哈佛大学英语系教授路易斯·梅南载入编年史,后者的记述更为翔实。他们为19世纪为数不多的几位人士编写传记,而这些新英格兰人彼此互相了解,并且共同努力,创造了我们所谓的典型美国的现代思想传统,即美国精神。本章第一部分主要基于梅南的著作。[3287]涉及人士的专长涵盖了哲学、法理学、心理学、生物学、地质学、数学、经济学以及宗教学。具体说来,我们将讨论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威廉·詹姆斯、本杰明·皮尔斯、查尔斯·皮尔斯、路易·阿加西以及约翰·杜威。

“这些人个性极其鲜明,并不总是赞同对方,但他们的事业却多方面互相交叉,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在将美国思想推向现代社会方面的贡献,比任何一个群体都大……他们的思想改变了美国人过去以及现在和将来有关教育、民主、自由、公平以及宽容的思考方式。因此,他们改变了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学习方式、表达观点的方式、理解自我的方式以及对待他人的方式……可以说,这些思想家所共有的,并不在一套思想,而在于一个简单的看法:关于思想的看法。他们认为,思想的意义并不是‘就在那里’等待发现,而是作为工具,就像刀叉和微芯片一样,是人类发明了用来应对所处世界的……他们还认为,既然思想是临时应对某个特定的、不可重现的环境的,那么,思想的存在就不取决于其永恒性,而在于其适应性……他们教给人质疑的精神,使得人们能够应对驳杂的工业化大市场社会中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惯例和团体这些旧有的连接人与人关系的纽带似乎已经日益衰减……不过,他们的文字中也含蓄地提到,思想在增加人类幸福的努力中,作用是有限的。”[3288]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美国一些知识中心的创立——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哈佛大学以及位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市的麻省理工学院。

美国传统的创始人之一就是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医生。他出身名门,像卡波特、昆西以及杰克逊这样的地主世家都是他的朋友;但他自己却是个教授,曾在巴黎学习医学。正是老霍姆斯发明了“波士顿婆罗门”这个词,来形容出身高贵同时又是学者的一群人。也正是老霍姆斯,作为一名医生,发现了产褥热的原因,明确地证明这种疾病在分娩孕妇间的传播是由医生自身引起的。这个发现让他在医学同仁中不怎么受欢迎,但这是疾病病菌与抗菌理论发展的一大进步。[3289]他学术生涯的顶峰当属担任哈佛大学医学院院长的时候,许多人认为他是他们所见识的人中最健谈的一个;而且他创建了“玄学俱乐部”,也叫“星期六俱乐部”,这些都同样使他声名远播。玄学俱乐部是人们在餐桌上讨论文学问题的地方,其会员还包括爱默生、霍桑、朗费罗、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以及查尔斯·艾略特·诺顿。老霍姆斯还帮助创办了《大西洋月刊》,刊名就是他想出来的,反映出新大陆与旧大陆之间的联系。[3290]

美国思想界传统的另一创始人是爱默生。他跟老霍姆斯是好朋友,彼此相互影响。1837年,当爱默生在哈佛美国优秀大学生荣誉学会做关于“美国学者”的著名演讲时,老霍姆斯就坐在听众席中。这是爱默生为宣布美国文学独立所进行的第一次演讲,他力劝同胞用自己的风格创作,避开他们熟悉的欧洲那一套(尽管他所谓的“伟人”中没有一个是美国人)。一年之后,在哈佛神学院的另一次同样著名的演讲中,爱默生说到他如何被一次布道弄得“心烦意乱”,并将其虚伪同教堂外肆虐的暴风雪做比较。他说,这次布道(以及其他诸多沉思)使得他放弃了对超自然的耶稣以及有组织基督教的信仰,转而青睐更加个人化的启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哈佛大学(当时是个信奉加尔文主义的院校)在之后的三十年内都排斥爱默生。[3291]然而,老霍姆斯却仍旧对他的朋友信赖有加。最重要的是,他认同爱默生对“美国”文学的信仰,这就是他为何如此积极参与《大西洋月刊》的原因。[3292]

小霍姆斯跟他父亲一样,也对爱默生印象深刻。1858年,小霍姆斯是哈佛大学的一名大一新生。多年以后,他说,爱默生当时“点燃了我心中的火”。而小霍姆斯跟他父亲还不一样。尽管老霍姆斯因为宗教原因主张废奴,但他跟黑人却从没有直接接触。而另一方面,小霍姆斯对形势的认识却更加敏锐。由于《匹克威克外传》对西印度群岛人的态度,他觉得此书令人厌恶;他也同样讨厌白人扮演的黑人说唱团。他说,这些都具有“侮辱”性质。[3293]他同意爱默生的看法,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妨碍合乎道德的生活。换句话说,人与人在宗教组织外的关系,有可能比在宗教组织内更为融洽。

抱定这样的信念,当1861年美国内战爆发的时候,小霍姆斯便有了做些实事的机会。正如小霍姆斯所说,他“本着道德义务”接受了部队的任职。[3294]他打的第一场仗,该年10月21日的巴尔斯布拉夫战役,远远算不上胜仗:1700名联邦士兵渡河前进,但返回的却不到半数。霍姆斯心脏附近挨了一枪,这是他在这场战争中三次受伤的第一次,而正如梅南所说,这些创伤塑造了他。(他告诉与他通信的人,他之所以字迹潦草,是因为他得平躺着写字。[3295])随后,尽管他或许时不时会复述他的战斗功绩,但他从来不读有关内战的历史。[3296]他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没有必要也不想重新体会那种恐惧。美国内战用的是现代武器,而战术却是前现代的。步兵密集进攻队形的设计和使用,本是用来对付滑膛枪的,这种枪的射程约为八十码。而19世纪的来复枪射程却有四百码。这正是内战造成惨重伤亡的原因。至今,内战仍是使美国人丧生最多的一次战争,这也正是为何它对小霍姆斯及其他人有如此深刻影响的原因。[3297]

在这次大屠杀中,他学到了一件事,并对其一生铭记。这就是对绝对和必然的一种不信任,对“绝对导致暴力”的认定。[3298]他仔细观察并注意到,尽管在1850年,废奴主义者是许多北方人眼中的破坏分子,而到战争结束的时候,“他们成了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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