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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术的传播和精确性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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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类的身体神圣化后,人的身体怎么会是邪恶的呢?另外,托马斯认为身体和灵魂是紧密相连的。灵魂不是住在机械里的幽灵,而是因身体而塑造形态,就像金属雕塑因模具而塑造形态一样。最后一种观点或许是他的思想中最神秘的一方面。

阿奎那在他的时代并没有像西格尔一样被视为激进分子。然而,对很多人而言,这反而令他更具危险性。他是中世纪亚里士多德主义,尤其是现世更重要的思想的合理面孔。现世更重要(这是因为能够享受的幸福比传统允许的更多),也因为亚里士多德对怎样享受现世论述甚多。通过暗示,阿奎那淡化了来世的重要性,显然,在后来的几十年、几百年中,这对教会不断削弱的权力产生了重大影响。

某种程度上,大学的前身是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哲学学园,是3至6世纪繁盛一时的贝鲁特法学院,是成立于425年、断断续续持续到1453年的君士坦丁堡帝国大学。中世纪学者注意到了这些学院。艾伦·库班称,加洛林王朝时代出现了学术迁移的观念,这种观念认为学术中心已经先后从雅典、罗马、君士坦丁堡转移到了巴黎。“在这种体系下,新兴大学也是掌控基督教社会的三大权力之一——学校(studium)的体现,另两种权力是精神(神权)和世俗(主权)。”[1635]

现代术语“大学”的使用似乎是偶然的,来自拉丁语“universitas”。但在12、13和14世纪,这个词用来“表示任何有共同利益和独立法律地位的人的集合或团体”,可以是手工业行会或是市政团体,通常有着装要求。[1636]直到14、15世纪晚期,“大学”一词才有了现在的含义。但是,中世纪相应的术语是“大学校”(studium generale)。“学校”指配有学习设施的学校,“大”指学校具有吸引外地学生的能力。这个术语在1237年首次使用,在1244年或1245年首次用于教皇文件,与罗马大学的建立有关。[1637]其他的术语还有“普通学校”(studium universale)、“正规学校”(studium solemne)和“公共学校”(studium commune),但到14世纪,博洛尼亚、巴黎、牛津、帕多瓦、那不勒斯、巴伦西亚和图卢兹均使用“大学校”。卡斯蒂利亚国王阿方索十世的法典《七法全书》(1256—1263)从法律上规定了早期大学校的基础。学校必须为自由七艺配备教师,必须有教会法、民法的教师,学校的权威可由教皇、皇帝或国王授予。[1638]其中没有提及后来作为进一步要求的规定:设立神学、法律及医学系科作为优秀的研究生中心。12、13世纪之交,只有博洛尼亚、巴黎、牛津和萨勒诺在高级学科上提供连贯教学。[1639]

第一所帝国大学,事实上也是第一所有意而建的大学,是1224年由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在那不勒斯创立的。第一所教皇大学,是1229年由格列高利九世授权在图卢兹建立的,部分原因是为了对抗异端思想。这形成了只有教权和皇权才能创立大学校的观念,到14世纪这种观念成为信条。[1640]这种信条在当时比在现在重要得多,因为这使刚刚起步的大学获得许多不小的特权,其中两种最为有利。第一种是,享有俸禄的神职人员有权在大学学习的同时继续享受俸禄。由于一些课程持续十六年之久,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第二种特权是通用授课权,即任何从大学校毕业的人可以在其他任何一所大学任教,而无须接受进一步的考试。[1641]这来源于将学校/学术作为普遍的、超越国界和种族的社会“第三权力”这一观念。但是流转欧洲的教师团体的观念从来没有真正付诸实践。每所新成立的大学都认为自己比其他大学优越,坚持对其他大学的毕业生进行考试。[1642]

最早的大学出现在萨勒诺、博洛尼亚、巴黎和牛津。然而,萨勒诺与其他三地很不一样。萨勒诺的地位虽然不如托莱多重要,但在希腊及阿拉伯科学和哲学原著的翻译上却发挥了作用。但是除了医学之外,它在其他任何学科上都不能提供优秀的师资。[1643]实际上,萨勒诺的实用医学技术比它的其他任何东西都著名(它的周围矿泉环绕,吸引着跛脚的人和盲人)。学校成为医师的集会场所,虽然肯定存在某种教学活动,但没有正式的行业协会。不管怎样,11世纪,最早一批医学文献开始在萨勒诺出现,包括百科全书、草药医术学和妇科医学专著(包括托洛都拉在内的一些女性医生都在此行医)。这里也有无数的阿拉伯科学及医学著作和译成阿拉伯语的希腊医学原著。[1644]这些著作得以使用,主要归功于一位有阿拉伯血统的学者——非洲人君士坦丁,他在大约1077年定居萨勒诺,后来北迁到卡西诺山修道院继续从事翻译,直到1087年去世。在他译成拉丁文的阿拉伯专著中,影响最大的是贾法尔的《旅行》、以撒·尤第乌斯关于饮食、发热和泌尿的著作,以及155年前哈利·阿拔斯在巴格达编纂的综合医学百科全书。君士坦丁的翻译成果为希腊医学的研究注入了新动力,萨勒诺的医生在随后几个世纪里写下了大量医学新作。萨勒诺因此建立了医学课程,在传入巴黎和其他大学之后,受新逻辑和经院哲学的影响得以扩展。[1645]在博洛尼亚和蒙彼利埃,医学得到了长足发展。关于人类解剖的最早论述约于1300年出现在博洛尼亚。这很可能来源于法律程序中需要的调查。(验尸后来为解剖研究提供了便利。)关于外科医学的最早著作是佚名作者的《班贝格外科学》(约1150)。其中描述的症状有骨折和脱臼、眼耳外科病变、皮肤病、痔疾、坐骨神经痛和疝气。[1646]书中还记载了用含碘物质治疗甲状腺肿,以及使用经过莨菪和罂粟浸泡的“催眠海绵”的外科麻醉手段。[1647]

博洛尼亚大学是最古老的大学,却不符合中世纪大学的总体图景,因为它是为想要学习罗马法以满足职业需要的世俗人士而建立的世俗机构。只有到12世纪40年代,专属于神职教师和学生的教会法才被引入博洛尼亚。[1648]

主教叙任权之争引发的争吵和动荡促进了法律的发展。“由于罗马法是对抗教皇僧侣统治教条的可用的最好思想武器,因此自然被世俗人士用来发展驳斥罗马教皇统治思想的早期政治理论。”[1649]但是博洛尼亚大学能够超过其他羽翼未丰的意大利法学院,比如拉文纳或帕维亚,得益于1087年左右在博洛尼亚任教的早期法学家之一伊纳留(可能是德语名字维尔纳的拉丁语译名)的教学。在对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评论中,伊纳留运用了类似阿伯拉尔“是与否”的批判性分析方法,因此空前成功地整合了罗马法。罗马法基础文本以适合专业研究的形式得到广泛使用,成为高等教育的特殊领域,使博洛尼亚大学成为出色的民法研究中心,欧洲边远地区的学生开始涌向这里。[1650]不久之后,在12世纪40、50年代,作为一种应对措施,教会法成为重要的学术科目而进入课程,博洛尼亚大学的名气有了更大的提升。格拉提安,博洛尼亚圣斐理斯修道院学校的教会法名师,是这个时期发展的领军者。他约在1140年完成的《歧义教规之协调》(《圣令集》)对教会法的意义相当于伊纳留对罗马法的意义,它成为一部适用于学术研究的综合著作。在随后的两个世纪,法学家出身的人在教皇中占据了很大比例,其中不少人曾经是博洛尼亚大学的法学教授,由此可见这些变化带来的影响之大。[1651]

博洛尼亚大学的另外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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