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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拉丁语、读写能力和自由七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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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或“核心”课程向精英阶层的所有子弟开放,精英人士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进入仕途。这种核心课程,这种共享的因素,很可能就是罗马文化在西方得以传播的原因。[922]男孩们在七到十一岁时接受的第一门课是拉丁语。在近两千年的大半个时期里,拉丁语在西方历史上占据了一个特殊的地位。罗马帝国的成功表明拉丁语成为一个辽阔疆域的通行语言。它后来被早期基督教会改造,成为通用语,先是用于教会事务,后来用于外交和学术。与此同时,由于古希腊和古罗马被认为是西方所有文明事物的起源,因此熟悉它们的语言被认为是受过教育的标志。据说,拉丁语可以“让思维变得敏锐,培养正确的美感,而且学习过程中需要的艰辛能教导男孩们‘苦学’的价值,以及培养他们专心的能力”。[923]“拉丁特性”,即拉丁文化,被视为代表了“秩序、清晰、整洁、准确和简练,而‘本地话’混乱、无序、简单、粗糙”。[924]拉丁语的重要性当然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一方面。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会看到,它在教会组织、学术生活以及在现代欧洲的兴起上,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不过,在此之前,我们需要考量一下它在罗马的地位。

第2章讲述了世界语言的状况,其中谈到新大陆的人类同旧大陆的人类相互隔绝。拉丁语的出现轻而易举地帮助更新了这一故事。拉丁语的真正历史重要性在1786年以后才开始被认识到,当时一位在印度任职的英国法官发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突破。威廉·琼斯爵士在攻读法律之前是一位受过训练的东方学学者(在那些日子里,学过法律意味着他学习过拉丁语)。1785年他到达加尔各答后开始学习梵语,即印度经文的书写语言。经过几个月的研究和思考,他在孟加拉亚洲学会发表了一次演讲,其中提出的思想也许是整个历史语言学研究的起点。琼斯的突破在于,他认为梵语的动词词根和语法形式与希腊语和拉丁语都非常相似。他提出,它们如此相似,肯定来自同一个源头。琼斯法官的论据如此充分,以至于自他之后,学界对欧亚大陆的语言(无论是死的语言还是活的各种语言)进行了成千上万种研究。这些研究得出的一个大体结论是,确实存在一种被称为“印欧语”的“母语”,这种语言最初被发明农耕的人群使用,后来随着农业的传播而扩散,最终成为欧亚大陆所有的,或大部分语言的共同基础。[925]更多的细节在第2章和第29章有讨论。

意大利语族(拉丁语、奥斯坎语、翁布里亚语)与凯尔特语族(爱尔兰语、盖尔语、威尔士语、康沃尔语、布列塔尼语)非常相似,以致一些学者感到,在不早于公元前1800年,在多瑙河中部的某个地方一定出现了说一种共同的意大利—凯尔特语的人。后来,由于某种原因,说意大利语的人群向南迁移,先进入巴尔干,然后绕过或是穿过亚得里亚海进入意大利。同时,说凯尔特语的人群向西迁移进入高卢(法国),从那里又进入西班牙、意大利北部和不列颠群岛。同希腊语相比,拉丁语的语法和句法更陈旧,同起初的印欧语更接近。这在屈折过程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屈折语言通过在词根上添加后缀,揭示词与词之间的关系。另外,拉丁语还通过添加前缀揭示出词与词之间的关系。[926]

说印欧—意大利语的新来者似乎在公元前2千纪分三批到达意大利。第一批到来的是说原始拉丁语的人,他们很快被后来者逼迫,向西迁移,他们的语言只在台伯河下游存活,说这种语言的人是拉丁部族,也作为弗勒莱附近和西西里的方言被使用。第二批在意大利中部的山区定居,他们的方言成为意大利中部靠北的翁布里亚语和靠南的奥斯坎语,奥斯坎语的名称来自那不勒斯附近一个叫奥斯基的部落(罗马人称他们为萨莫奈人,他们的主要支族是萨宾人)。[927]最后,在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700年间,意大利亚得里亚海岸被第三批移民占据,他们的语言包括北部的维尼蒂语。

根据梅森·哈蒙德的研究,书面拉丁语的最早证据是在一个黄金做的安全别针的搭扣上发现的,据有些专家的估计,年代约为公元前600年。上面的文字是希腊字母,从右往左书写,和后来的用法相反。把它转化成罗马字母后,读作“Manios med fhefheked Numasioi”。如果转化成后期拉丁语,它读作“Manius me fecit Numasio”,意思是,“马尼乌斯为努马修斯制造”。[928]公元前3世纪之前很少有文字留存至今,让人以为罗马人很少写东西,或即使写,也是写在容易腐烂的材质上。同时,拉丁语的传播是逐步的,到公元前200年传播到奥斯坎地区,到公元前1世纪传播到更南的阿普利亚。[929]然而,在意大利的许多地方,当拉丁语在西班牙很普遍之后很久,奥斯坎语仍然被使用。我们确实听说,早在罗马执政官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于公元前493年与拉丁部族签订的协议以及前面提到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前450)中就存在拉丁语文件。但是这一时期的读写能力肯定很有限,否则应该能看到更多保存下来的文字。

现存最早的文学作品大致保存了口头文学的模式和节奏。也就是说,它们无论在押韵还是在节奏上都是反复性的。很显然,如果叙述节奏感强,而且押韵,叙述的故事就容易记住。[930]我们所称韵文(verse),来自拉丁语“uersus”,字面意思是“翻转”,从动词“uerto”而来。它本来指犁沟,因为在犁地的时候会来回翻起土壤。该词因此又用来指一行播种在犁沟中的植物,最后用来指任何成行的事物,包括一行诗。在英语中,韵文和诗歌都指同样的事物,但是韵文狭义上仅仅指形式;而诗歌,从希腊语动词“我做”变化而来,既包括形式也包括内容。[931]现在我们把韵文和诗歌同散文相对。“散文”(prose)这个词来自拉丁语“向前”(prosa),它是拉丁语形容词“prorsus”的讹用,意思是“直向前”。“直白演讲”(Prosa oratio)是“一直朝前的演讲”,没有像韵文那样的翻转。

拉丁语的词汇比希腊语贫乏,而且许多词都借自别处(例如,拉丁语从希腊语的借来词是希腊语从东方的借来词的两倍)。[932]其中的一些不足是很基本的,例如,希腊语中表示颜色的词比拉丁语要多得多。[933]另外,与拉丁语相比,希腊语多一种语态、数、情态和时态,小品词数量是拉丁语的两倍。[934]另一方面,罗马人表示家庭事务的词比较多,例如他们区分母系和父系亲属。由于罗马最受欢迎的食物是猪肉,因此,我们发现他们表示猪的词汇比任何民族都要多得多。虽然拉丁语中有大量的法律和军事比喻,但是帝国的大部分仍然是农耕社会,这影响到其语言。例如英语中“精神错乱的”(delirious)一词来自拉丁语delirare,其字面意思是“走出犁沟”,然后举动像一个疯子一样。[935]同样,“灾难”(calamity)起源于拉丁语calamitas,指对庄稼有害的虫病。罗马人并不认为拉丁语具有希腊语的优雅。他们认为拉丁语更适合雄辩,而不适合抒情,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们认为男子气概和尊严是最重要的个人品格的观念。奥斯卡·魏泽在《罗马人的语言和性格》一书中提出,在拉丁语中,“几乎没有任何矫揉造作和文学修饰的痕迹”。罗马人说的拉丁语是一种严整的语言,一个支配动词后面有许多从句,“可以看作单词的军事安排,所有的从句都服从支配动词,就像士兵服从他们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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