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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止一次停下脚步等待他们。他们那副傻乎乎的样子在我看来简直像小孩儿。我从来没见过还有比他们俩更让人觉得待错了地方的人。我真希望他们找到女儿之后,赶快回海边去。不过我也不敢多想。我怕我和艾瑞因此而分开,再也不能相见。我还没有傻到不把她看作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人。
    我的右手腕肿得老高。我想也许皮肤被手铐磨破了。我特别想抽烟,肚子更是空空如也,想吃点东西。以前我有过一天不吃东西的时候,但是从来没有一天不抽烟的时候。漫长的一天渐渐成为过去。走过昏暗的丛林,暮色越来越浓。我仿佛走入梦境,梦中只有我和丹尼尔两个人。我们俩一决雌雄。我把他打得浑身流血,倒在地上。他求我原谅他在我身上做的错事。这个我对他报仇雪恨的梦,让我振作起来。
    然而,这样的梦只能让预言家看到未来,不会让我们预测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这样很好。因为我们没有从梦境中看到什么坏处,但是可以从那梦中得到慰藉。如果能够看到未来,就不会有梦,只能去想逝去的岁月留下的残骸。
    十一
    回到马围栏的时候,下弦月已经沉没一个多小时了。天边升起第一缕曙光,清冷的灰色笼罩了整个世界,低低的晨雾遮蔽了这一片开阔地。回来的路上因为埃斯米哮喘发作,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停下来休息。有几次我担心,她可能走不回去了。他们离我还有好长一段路,我不等他们帮忙,自己趴在地上,慢慢挪动着,从铁丝网下面爬过去。迪普打从听见我们穿过丛林,向马围栏走来,就一直汪汪叫。但是它没跑过来迎接我们,只是汪汪叫着,没有丝毫欢迎之意,反倒有一种我不想听到的悲凉。我纳闷,它为什么不来迎接我们。走过马围栏的时候,那几匹马一动不动,全都挤在一个角落,大眼睛朝我这个方向惊讶地张望。埃斯米一定被铁丝网勾住了。我听见她在尖叫。在这个让人沮丧的早晨,那凄厉的叫声就像母马难产时发出的哀号。并非人语,只是动物精疲力竭时的哀号。我在棚屋旁边等他们向我走过来。
    丹尼尔好言相劝,几乎要背着她走完这段路。埃斯米呼吸困难,几近崩溃,靠在门上喘着粗气。丹尼尔告诉我坐到吉普车后排座。我坐进去之后,他就把我铐在车轮罩上方的把手上。把我锁好之后,他从车里拿出那支.303步枪。我看见他们俩朝警务站艰难地走去。她靠在他的胳膊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像士兵一样,把那支步枪挎在肩上。我想起,他当警察、来山区之前,曾经在新几内亚当过好多年兵。看着他身背步枪、衬衫和裤子上沾满污泥的样子,我觉得他就像一个撤离战场、搀扶着受了伤的同志走了一夜才回来的战士。屋子里的灯亮了。我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迪普不再汪汪叫了,只是不时发出一阵从呜咽变成的哀号。
    我打了个盹,不成想吊在汽车门把手上的手铐突然扣紧,猛地惊醒。我的两个手腕都肿得老高,鲜血直流,疼得我大叫起来。办公室的灯亮了,丹尼尔的身影在窗口晃动。他在打电话,声音很高,但我听不清他说什么。我头疼欲裂,情绪低落。我知道我和他们已经不可能正常相处。不管艾瑞对他们怎样解释,也已经于事无补。在这件事情上,我们走得太远,无法逆转了。丹尼尔和埃斯米属于那种永远都不会向他们雇佣的人道歉的人。他们再也不可能以对待任何别的男人或者女人的正常礼仪对待我。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他们走出房门向我径直走过来。埃斯米手里拿着乔治·威尔逊那支老式霰弹猎枪,在前排副驾驶的座位上坐下时,装在围裙口袋里的子弹发出丁零当啷的响声。埃斯米·柯林斯从一个友好的年轻女人变成一个疯狂的老女人。她脑海里只有一幅图画:两个女儿被她认为凶残无比的本·托宾控制。恐惧和疯狂交织在一起,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女儿夺回来。她紧握乔治那支老枪,好像那是她的救星的一只手。我本来可以告诉她,那支枪右边的枪筒不发火,因为弹簧松了。但她是个不可理喻的女人,说也没用。丹尼尔戴着宽边软帽,帽带系在下巴下面。我注意到他那支韦伯利手枪装在枪套里,套盖儿扣着。看起来他特意“打扮”了一番,让自己更像个真正的老板,更具权威性。我知道,虽然现在女儿还没有找到,他已经在心里琢磨如何写报告给海岸边的上司了。他想在被他看作蛮荒之地的偏远山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大人物。而干草山人谁都会告诉他,这是一块平静安宁的土地。我得说,他们俩都喝了酒,因为身上一股酒味儿。他把那支.303步枪放在前排座中间。我估计那个电话是他打到海岸的。这个点儿,除了警察局的同事,他能打电话给谁呢?他们坐在前面,什么话也不说。埃斯米把乔治那支老霰弹猎枪放在腿上。
    我们出发的时候,太阳快升起来了。但他还是打开车灯,灯柱在前面的灌木丛里跳动着,明灭不定。汽车一路颠簸,我的后背已是伤痕累累。胳膊腕子疼得要命。那剧烈的疼痛不但一直窜到胳膊,而且窜到整个胸脯,有几次疼得我差点昏过去。丹尼尔一到岔路口就放慢车速,大声朝我叫喊:“哪条路?”我告诉他。他一打方向盘,车猛颠一下,飞驰向前,直到他又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我不得不让他放慢车速。太阳升起,阳光穿过树木,像刀锋一样刺向眼睛。我们已经来到通往煤河的岔路口。河水静静地流着,不过只有一两英尺深了。丹尼尔开着车,涉水过河,没费什么周折就驶过淤泥滩,开到对岸。尽管冷风习习,但因为疼痛和焦急,我浑身冒汗。丹尼尔把车开到离本的住处前门大约二十码的地方,关了马达。
    
    
    打从那天起,我在审讯中多次详细谈到接下去发生的事情。我一直努力还原事实真相。我看到的情景和埃斯米后来讲的大相径庭。埃斯米说的完全是另外一个故事。法庭上,关于那天早晨在煤河岸边本·托宾家门前发生的事情有好几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但我坚持我亲眼所见,从来没有改变我的口供。从那以后,煤河的名字远近闻名。煤河再也不是从前的煤河。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都如下文所叙。
    
    
    那辆吉普是左座驾驶。埃斯米坐在丹尼尔右面副驾驶的位置,就在我的前面。她没等汽车停稳就跳下车,结果绊了一下,跪在地上。她摔得很重,乔治·威尔逊那支老枪从她手里飞出去,落到前面的泥土之中。她抬起头,第一眼看到的是站在门口的本。她后来声称,她认为本是冲她来的,她担心会丢掉性命。她向前爬了几步,抓过那支老枪,急急忙忙举起来,连准都没瞄,用左枪筒放了一枪。骤然间,弹丸横飞,打到门的一侧,有几颗打到本的肚子上,他转了一下身,伸出手抓住门梁,没让自己倒下来。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枪打中。我看见他脸上一副惊讶的表情。他努力让自己站稳,回身抓起放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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