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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边听艾瑞读那个男人流落到岛上之后的故事,一边想妈妈和她的《圣经》。这时候,艾瑞脑门儿几乎贴着我的面颊,悄声说:“我在丛林里迷不了路,鲍比。”我惊讶地看着她,发现她说这番话的时候很认真,便没有笑她。她目光闪闪。我压低嗓门儿说:“谁都会迷一次路,艾瑞。就像你说过的那样,谁都会想一次家。”她若有所思,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又悄声说:“你在丛林里迷过路吗?”我说,迷过,但只有一次。“你想过家吗?”她想知道。我说,我从来没有离开大山,没有离开丛林。但是,假如有一天离开的话,我想会的。
    注释
    1 新几内亚:澳大利亚北方岛屿。
    2 枪木:一种木质坚韧的木材。
    3 汤斯维尔:澳大利亚东部昆士兰州东海岸港市,是通往澳大利亚热带雨林和大堡礁的大门。
    4 昆士兰瓶树:属梧桐科,树干呈瓶状,故得此名。该属为澳洲特有,共约三十余种植物。
    5 这段话的原文是:Irie don't know everything. 米里亚姆没有按单数第三人称来变化这个动词。妈妈埃斯米纠正了她的语法错误:Doesn't know everything, Esme said, correcting Miriam's way of speaking.
    6 万国卡车(International Truck):美国著名卡车。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830年。
    7 原文为Smiley,意思是“带着微笑”。
    8 棕伊澳蛇:全球第三剧毒的蛇。
    
    
    第二部
    
    八
    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做的那个梦也让我心满意足。和往常一样,皎洁的月光从那扇门照射进来。我的手放在床边,突然觉得什么东西轻轻地拍打我的手指,一下子醒了过来。那是一种很奇妙的,轻柔的拍打,就像小孩儿拍打一条熟睡的狗,看它是否活着,既怕把它弄醒,又很好奇,想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儿。我醒来,把手拿开。艾瑞蹲在床边,穿着很短的睡裤和睡衣。她光着脚,满头秀发瀑布般披散下来。白天,艾瑞总是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我常常夸她那亮光闪闪的头发。看见她蹲在这儿,我吓了一跳。“天哪,艾瑞!你最好在妈妈出来找你之前,赶快上床睡觉。如果他们发现你半夜三更和我在一起,会立马解雇我,赶出你家大门。”她以前从来没有干过这事儿。她站起身,往后退了几步,好像怕我突然扑上去抱住她似的。我说:“嗨!我不会抱你的。”
    她说:“我没想过你会抱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样说。”她上气不接下气,估计是因为紧张也因为激动,心里想,自己怎么会干出此等事来。她说:“我们在家里从来都不能说点有趣的事儿。米里亚姆总像个侦探一样盯着我们,只能悄悄地跟你说上几句话。我想让你知道我在丛林里有多棒,鲍比。可我一直没有向你显摆显摆的机会。也许我现在还没你好,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像你一样好。我从来不会像爸爸那样迷路。我总能找到路。”她渐渐平静下来,说话的声音又显得那么勇敢。“你不认为我会是个丛林人,”她说,“我知道。你从来不和我聊这些事儿。可是,我想让你知道,就像你是个好学生一样,我也是个好丛林人。我一直跟你说,你是一个多么好的学生。我知道,你愿意听我这样说。”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俩会这样看待对方。我笑了起来,她居然会因为我是丛林人而赞美我。从孩提时代起,我就知道,丛林就是我的家。除了丛林人我还会是别的什么人呢?就像丛林是我的父亲、本以及所有在这里干活儿的人的家一样,丛林也是我的家。但我并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丛林人。我就是我,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殊。她有点生气地说:“别嘲笑我,鲍比·布鲁!你刚开始学认字的时候,我可没有嘲笑你。我总是帮助你,我一定要向你证明我有多棒。如果你能跟我走,让我向你展示一下我在丛林里的本事。”她看了我一会儿,想了想,然后说:“当然了,如果你不太怕我母亲的话。”她站在那儿,等着看我会作何反响。如果我表现出怕她母亲,她就会小看我。因为她不怕她妈。月光从她背后敞开的门照射进来,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但是从她的声音听得出,她的态度很坚定,不会因为我有不同意见就改变主意。我说:“哦,艾瑞·柯林斯,我跟你一样,什么都想试试。不过你得先到走廊等我穿上裤子和衬衫。”
    这或许是我一辈子干的最傻的事情,不过不管怎么说,我都干了。过去,干草山经常举行竞技表演。陡峭的山坡上,我骑在凶猛的黑公牛背上驯服它们的时候,从来没有害怕过。可是现在,坐在床边,两只脚往裤腿里伸的时候,直打冷战。其实,我真是个“两面人”。一方面,我是自己感情的主人;另外一方面,我虽然不在乎发生什么,但是愿意驾驭未知的烈马,弄清楚最终会是个什么结果。我无法按捺心头的激动。太强烈了,很难压制。人在白天和黑夜有很大的不同。黑夜把我们变成另外一个人。我们相信,白天那个“我”看不到我们。我们可以把黑夜的“我”隐藏起来,不让白天的“我”看到。这就是为什么人们黑夜干坏事,白天后悔。我要半夜三更跟艾瑞去丛林,这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但我还是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裤子、衬衫,又穿上靴子。我看见艾瑞坐在阳台,摇晃着两条腿,和迪普说着什么。迪普是跑过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坐在那儿晃着两条腿的艾瑞再有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满十三岁了。我已经过完二十岁生日,那个年代,已经是合格的壮劳力了。我本来应该告诉她赶快回去睡觉,等早晨再想办法展示她想向我“显摆”的“秘密武器”。我知道,如果妈妈活着,一定会同意我这样做。我没有动脑筋想一想,如果我和艾瑞真的想白天约会、聊天不一定就那么难。我知道,我做的事情是错的,任何一个成年人——也许除了本——都不会同意。而本如果知道,一定会嘲笑我。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只是现在回首往事才想到,那天夜里,我和艾瑞有多悬。一切都靠了一个小小的细节。现在我明白了,但是那时候我全然忽略了这些事情,什么也没想。事情是这样的。丹尼尔不像干草山人那样,夜里一定要把狗拴上。因为埃斯米不让。如果迪普被拴在链子上,看到艾瑞半夜三更穿着睡衣溜到我屋里,就一定会汪汪汪地叫,还会把链子弄得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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