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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过他这样笑许多次,但不知道该如何描绘那笑声。哈—哈—哈!那好像是说出来,而不是笑出来的声音。他的目光像刀锋一样犀利,没有丝毫的快乐。恰恰是与真正的笑相对立的某种情感的爆发。我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会这样笑的。我自己不会这样笑,也不试图这样笑。这种笑发自他内心深处的坚硬,那是孩提时代,他父亲的馈赠。父亲死前最后一次打他之后,他第一次发出这样的笑声。往事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我们把一大群公牛赶到多宾车站围栏。天快黑了,突然下起雨来。大伙一点儿也没有预料到这突如其来的大雨,都被雨水浇得很湿,加上又饿又累,都急着赶快把最后一栏公牛赶进货车车厢。可是那些家伙没那么老实,大伙儿费了好大劲儿也未能如愿。这时候,不知道本做了什么,惹得他老爹大发雷霆。我和父亲听见他大声叫骂着,扑过去打本。那时候,本的父亲年纪已经大了,没有力气把他打倒在地。本的个子已经长得老高,站在雨里,任凭父亲打他。不一会儿,老爹就剧烈地咳嗽着,喘不过气来。他抓住本的衬衫,又咳又喘,好像马上就不行了。本直挺挺地站着,任凭老爹厮打,血顺着面颊流下。他的帽子被打落在地上,雨水和着围栏荡起的泥土在脸上流淌。长发一缕一缕地贴在头皮上。暮色中,本看起来就像鬼。他在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本一辈子也没有朝殴打自己的父亲举起过拳头。他总是默默地忍受着父亲的拳脚,好像内心深处有人告诉他,这都是他应得的。本的父亲松开他,咳嗽着浑身颤抖,跪在地上,双手抓住本的斜纹棉布外套。本一动不动站在那儿。记得他没有低头看父亲,而是眺望着最后一围栏从丛林里赶来、还没来得及装上火车的发了疯的公牛。本没有扶父亲站起来,也没有走开。突然他仰天大笑,那笑声听起来十分可怕。老父亲弯腰曲背跪在地上抽泣,肩膀因为虚弱和绝望剧烈地抖动。那是一种巨大的痛苦,一种无法和儿子和解的痛苦。那年,他死于癌症。我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他瘦成皮包骨,眼窝仿佛两个洞,面颊塌陷下去,几近骷髅,看起来很害怕。我从来没有想到本的父亲也有害怕的时候。现在,我发现他怕死。他身上的气味让我一阵阵反胃。这是他在多宾货场围栏打本后五个月的事情。
    我和父亲站在那儿看那一幕,直到最后。当那笑声从本的胸腔迸发而出,我知道我的灵魂深处有什么东西被冻结。哈—哈—哈!那是本和父亲相互折磨而发出的笑声。他们就是这样一对父子。如果你像我和我父亲一样了解他们,就能理解这一点。这笑改变了本。但是对此,我们讳莫如深。这就是本和他父亲。我们把那些笨头笨脑的小公牛往车里赶。这就是我们干的活儿。它们吼叫着,伸出锋利的角,在跳板上相互顶撞。愤怒和被关到“笼子”里的屈辱在心底燃烧,公牛把车厢弄得哗啦哗啦直响。它们知道,再也不会在山岭上、丛林里自由自在地漫游了。对于它们,一切都已经结束。你可以从它们的咆哮中听出怨恨。有些自以为是的人说动物不懂得死亡。其实不然。我看见过牛在好多年前另一头牛倒毙的地方一边使劲用蹄子刨地,一边仰天长啸的情景。尽管那里只是一片空地和野狗撕扯后留下的散乱的白骨。是的,动物很清楚死亡意味着什么。本的父亲在铁路终点站多宾货场围栏打儿子的那个夜晚,那些小野公牛嗅到了空气中死亡的气息。此刻,煤河岸边,迪兹坐在他的怀里,肚子里怀着他们俩的孩子,他的笑声不是那种坏笑。我看到他柔和的目光,所以我微笑着看他。似乎告诉他,他的笑和以往不同。我说:“看事情怎样发展吧。”
    
    
    我和本、迪兹在煤河边待了一天。整整一晚上我们唱歌,吹口琴,喝朗姆酒,吃烤羊排。我看到,本会是一个好父亲,永远不会像父亲打他一样,打他的孩子。我看见他摸着她的肚子,闭着眼睛吹口琴。我知道,没有人能抵抗住真爱。我担心自己和艾瑞永远不会享受到本与迪兹那份幸福。
    我说:“那个警察没有理由再跟你过不去了,本。他已经不再追究了。如果你也不再追究,你们之间不会再有麻烦。”我站在门口,准备骑着“老娘”,穿过夜色,穿过丛林回警务站。一个人夜行丛林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本伸长胳膊,一边把快喝干了的朗姆酒瓶子送到我面前,一边唱他经常唱的那几首歌中的一首。是哪一首,我已经忘了。反正是一首关于死亡、回家的很悲伤的歌。我从来不唱,所以不记得是什么歌了。他说:“喝了,老伙计。今天夜里你要骑着你那匹野马走长长的路呢。”迪兹抚摸着他的脖子,又亲了亲手指摸过的地方,好像要在他身上打下一个印记。
    我接过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还给他。我说:“你知道,‘老娘’可不是野马。”他把瓶子举起来,对着煤油灯看了看,把剩下的四分之一英寸朗姆酒一口喝干,放下瓶子,转过脸看着我微笑。“我真不喜欢你身上那件警察穿的衬衫,鲍比。你穿着不合适。”“哦,对你确实太糟糕了,本·托宾。”我们俩都笑了起来。我回转身,走到院子里,翻身上马,吆喝了一声。月光下,“老娘”撒开四蹄,穿过那一片空地,向河岸跑去。“老娘”知道我要干什么。它从河岸纵身一跃,跳进湍急的河水。我又吆喝了一声。我知道这匹母马绝对不会拒绝我的指令。它勇敢,而且判断能力极强,抵得过本·托宾十匹公马,他自个儿也知道。他的马肌肉发达。不过只是肌肉发达而已。这一点我看得很清楚,坚硬,有韧性,像本,但是僵硬刻板。这一点不适合我。我喜欢以一种出其不意的方式激发出野牛秉性中更好的一面。我可以对“老娘”这样做。这匹母马对我言听计从。我不喜欢人家叫它野马。我在河那面又大喊一声,好让本知道我们已经顺利跨过煤河。我觉得这样离开他很好,就好像临别时跟他说了一句很聪明的话。我和本之间很少有这样的情形,通常总是他最后说点儿俏皮话。不过这次我占了上风。我纵马向前,很有点沾沾自喜。
    
    
    从煤河出来上岸之后,“老娘”使劲抖动了几下,把身上的水甩掉。我担心鞍具会从它背上滑落下来。甩完之后,它又仰起脖子晃动了几下脑袋,把马嚼子弄得叮当作响,让我知道它已经做好上路的准备。皎洁的月光下,长岭和艾森山在夜空勾勒出的山影宛如巨大的马鞍,渐渐融入茫茫无际的金合欢树林。我抖动缰绳,“老娘”朝那林莽走去。它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它走路的步态十分平稳。任何一匹马都无法和它相比。“老娘”绝不会“马失前蹄”。需要拦截什么牲畜的时候,它可以左冲右突,穿梭在粉绿相思树之间。而通常我们追赶、拦截的都是头上长角的老母牛。这些半路逃跑的家伙都知道把它们赶到围场之后,等待它们的将是什么。人们都说,野牛非常狡猾,可是再狡猾,“老娘”也能追上它们,就连那些速度最快的家伙,也能被它赶回来。我不想吹嘘这匹马多么能耐,可是一有机会,还是忍不住要夸它几句。好多人想买它,都被我拒绝。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不是光我说它好。大家经常问我:“你为什么不趁它年轻,让它下个小马驹?”可我不愿意和它离别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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