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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都让我有点迷惑不解,我茫然失神地看着对面栏杆下面放着的缰绳、驯马笼头、两条用棉线拧得很紧的马肚带,想起我们一起度过的青春岁月,怀旧之感油然而生。尽管我还是个不到二十一岁的年轻人。还有几根编出来的鞭子、一条驯服野马用的生牛皮绳子。马鞍垫子上扔着两条驯服公牛用的皮带,皮带上有可以快速打开的搭扣。两件皮夹克和本最好的帽子挂在挂钩上。这身行头本只有到干草山喝酒的时候才穿。他父亲用过的马刺挂得比那顶最好的帽子还高。所有挂在墙上的东西看起来都像本。透过那些东西,我看得见他的身影,闻得见他的气味。想起他,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他和他父亲一直用军用马鞍。这种马鞍比普通马鞍好,可以保护马背不被磨伤。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军用马鞍会损伤马背。不过我和爸爸一样,一直使用普通马鞍。我现在放在警务站的马鞍还是爸爸用过的。我还有他的帽子、马刺、缰绳。爸爸去世后,我保存了他所有的东西。看到本使用的家伙什儿挂在那儿,我不由得想,将来要是本一命呜呼了,又会是怎样一幅景象呢?我仿佛看见我们——我和本,丹尼尔和他爱管闲事的妻子埃斯米,还有我那匹爱马——都死了之后的情景。这里的一切都被白蚁吞噬,锈迹斑斑的铁皮记录下流逝的岁月,记录下曾经的苦难和欢乐。我目睹了丛林里的一切。永远是荒无人烟。人们的希望归于虚无,被完全遗忘。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就像没有墓碑的坟墓里的穷人。没有人知道谁曾经在这里度过短暂的时光,只知道有人用他们的双手雕琢过这块土地。我和父亲许多次坐在马背上,眺望这样的景色。我们抽支烟,休息一会儿,然后去做自己的事情——通常是为牧场主把还没有完全丢掉野性的牲畜从丛林里赶出来。我知道,是母亲的声音告诉我,应该辞掉警务站的工作。但是因为害怕失去艾瑞,因为希望我们未来能有一个好的结果,我不想听妈妈的话。这个希望在我的心里已经放到很高的位置。也许不应该放得那样高。如果不是为了艾瑞,不是为了藏在心底的那个对未来的希望,那天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丹尼尔,我不能再干这件事情了,我要离开警务站,重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警务站的工作不适合我,确实如此。可是我没有按照自己的真实感受去做。
    坐在本桌子旁边的长凳上,我知道,现在处于十字路口。我的一部分朝这边走,另外一部分朝那边走。我希望那个“自私的我”能赢得这场“博弈”,又希望他不要赢。那是一种被分裂的感情,两种感情正在激烈斗争。于是我想等丹尼尔追马回来,再做最后决定——如果他不在丛林里迷路,不变成枯枝败叶中的一堆白骨,不像那头老公牛眼眶骨里长出的杂草,轻轻摇曳着,嘲笑他想在崇山峻岭、茫茫林海中找回家的美梦。
    我不曾对任何人诉说珍藏在心底的那个希望,甚至没有对灵魂深处的母亲诉说。我只是让这个希望在心灵里膨胀,只要还能控制,就让它一直留在心底。这个希望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我自己,但我又无法主宰它。尽管那渴望是一种自私,但我渴望依旧。总有一天,艾瑞会长成一个大姑娘。我希望,那一天到来时,我们依然像现在一样,亲密无间。我心甘情愿承认,这算不上希望。但是一个人独处,有机会胡思乱想的时候,又不由得做起美梦。我想象着她长大之后——有时候,她举手投足,俨然就是个窈窕淑女——我们俩会怎样对话。有时候,特别是当她满脸严肃、否认母亲的意见时,她的目光让人觉得,她已经是个成熟的女人。艾瑞和埃斯米格格不入,就像她是另外一个女人生下的孩子。米里亚姆更像母亲,埃斯米也更喜欢这个小女儿。这一点从她的眼神就能看出。米里亚姆嫉妒艾瑞喜欢我。我和米里亚姆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成为朋友。我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压根儿就不想着和她交朋友。这个世界在她的眼里和艾瑞眼里的色彩完全不同。艾瑞看到的世界和我看到的世界是一样的颜色。我们没必要把这一点说出来,彼此心照不宣。只需微微一笑,便领悟了对方不想说出来的话的意思。那时候,一种非常美好的感情在我们之间交流。我和艾瑞之间,常常是此时无声胜有声。语言并非表达感情唯一的渠道。
    想到这些事情,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我知道,让这一切变成真实的生活,希望渺茫。于是,我觉得还是做点有用的事情吧,便从长凳上站起身来,从侧门走出去,拿起一把铁锹,推着手推车向不远处的蚁冢走去。我用铁锹铲着,铲出干土之后,一锹锹装到车里。装满之后,便把车推到门前,把土倾倒在门口的水洼里。水向四周漫开,土堆傲然挺立其间。我挖了一条小沟,把水排出去,然后把土堆摊平,用铁锹使劲拍打夯实。那个寂静的下午,铁锹拍打的啪啪声和潺潺的流水声、鸟儿的鸣啭交织在一起。我喜欢置身于那寂静之中,很快就忘记心中的不快。我站起身,伸了伸腰,看见一只黑色的老鹰栖息在紫荆花丛中,仿佛在想,是否应该回家告诉亲人我在这里拍打泥土的故事。我对它说,我看见它了。然后往后退了几步,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问它这活儿干得怎么样?老鹰飞走,“老娘”发出低沉的嘶鸣。我回转身,看见丹尼尔骑着他那匹马向林中空地跑来。他不时踢着马肚子,脸上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
    我把手推车和铁锹又放回到本原来放的地方。再回到前门的时候,丹尼尔已经翻身下马,手里拿着缰绳站在那儿,朝他来的那个方向张望着。他的衬衫已经干了,可是斜纹棉布外套还是湿乎乎的。他没有看我,好像发现了什么,抬起手指了指,就像爸爸当年那样。“我看见他们留下的踪迹了,穿过那块空地,向林子外面去了。”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在丛林里这样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回转身看了我一眼,说:“我们最好现在就去追他们,要不然天就黑了。”
    我一直在想如何提出辞职不干的事儿,可是话到嘴边儿却说不出口。沉默了一会儿,他凝视着我说:“我一直有一种感觉,紧要关头,你不会站在我这边和本·托宾作对。”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主要因为自己就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不想骗丹尼尔,半真半假也不愿意。在我看来,半真半假比完全撒谎糟糕一百倍。所以关于这个问题我什么也没说。而是说:“在我看来,如果你先回警务站,给道森先生打个电话,他一定会告诉你,他亲眼看到本和那个姑娘就在镇子里。那时候,你就用不着听我的解释。弗兰克·道森或者他的妻子安妮·道森——如果弗兰克不在家,接电话的是安妮——足以让你心满意足。”我本来可以就此打住,可是接着说了下去:“然后柯林斯太太就不会再逼着你去做那些你自己也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的事情。”我知道这样说有点“挑事儿”的味道。可是,我觉得应该这样做,否则我就会左右为难,给自己找麻烦。
    丹尼尔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眯细一双眼睛,直盯盯地看着我,嘴巴动了动,好像要吐唾沫,但是没有吐。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吐唾沫。我说:“道森夫妇一定会告诉你,他们看见本和那个姑娘了。我知道。”丹尼尔转过脸,看着“最后的胜利者”,好像要对这匹马说点什么。然后,他用很平静的声音对我说:“你敢担保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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