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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鹰在高高的天空盘旋着,叫声渐渐远去。面对空旷与寂静,丹尼尔突然说:“埃斯米昨天夜里问我,关于本和那个女孩儿,罗西到底说了什么?”他沉默了一会儿,我知道,他并不指望我对他的这个问题做出回答,就等着听他继续开口说话。果然,他很快就又说:“我没法儿和埃斯米谈我的感觉,”他说,“我对她说,罗西只是在泥土上画画,什么也没说。‘她不可能不说。’埃斯米对我说。‘你告不告诉我?’‘我没法告诉你。’我对她说,想到那些令人讨厌的事,我就无言以对。那种丑恶深深地印在我们心底。但是埃斯米不肯罢休。‘你是不能,还是不想,丹尼尔·柯林斯?’她说。”
    他是自言自语呢,还是和我说话呢?我一动不动坐着,虽然左脚被金属隔板挤压得很不舒服,也不敢挪动一下。他似乎要吐露“真言”了。“埃斯米是个很强势的女人。我感谢上帝让她走入我的生活,”他说,“她等待我,从北方该死的丛林中回来。我知道,她相信我一定会回来。战争对于我们俩都是一场考验。一场完全彻底的考验。我们都知道应该如何对待这场战争。我从战场上回来之后,我们俩的关系比以前还要亲密。我全然没有想到,这份工作会成为我们之间的障碍,会让我们在崇山峻岭中的生活变得艰难。可是,事实就是这样。”丹尼尔说这番话的时候,没有看我,而是看着那棵折断的檀香树。干旱、酷热和年复一年风吹日晒,扭曲、剥蚀了这株老树。丹尼尔看着那株枯树,好像和我看不见的什么人说话。他那副样子让我心神不定。他说:“我对她说,我不恨本·托宾,我也不希望这个人做什么坏事。但我一定要弄清楚他对那个女孩做了什么。埃斯米还是不肯罢休,她说:‘可是,如果他伤害的是我们的女儿,你一定会恨他。’听她这样说,我心里很是不安。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样看待问题,会使事情变得复杂,会冤枉托宾。”丹尼尔停了下来,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我想卷支烟抽,可转念一想,还是等他把想说的话说完再抽。“我觉得,”他说,“埃斯米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是欺骗我们,故意把我们家的女儿牵扯进去。”他回转身看着我,好像突然想起我和他在一起。我也看着他,不由自主地眨着眼睛,假装咳嗽,用手捂着嘴,把脸转过去。他说:“自从她说过这番话,我一直睡不好觉。我对她说,本·托宾不会伤害我们的女儿。压根儿就不应该这么想。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你不应该说得神乎其神,为这事儿担忧。”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便什么也没说。
    那两只老鹰在令人目眩的天幕的映衬下仿佛两个小黑点儿,也像我眼睛里的黑点儿。它们盘旋着,上下翻飞,翅膀一动不动。那是鹰的舞蹈。在我的眼睛里它们走了又来,来了又走,好像可以让自己消失又重现。或许这是它们的魔法,给一千英尺之下的猎物催眠。在老鹰的眼里,我是不是也只是一个小黑点?空气里水分太重,似乎应该把它们“压”到地上才对。它们怎么就轻而易举飞上天空,轻得好像一根羽毛。我经常看见一对老鹰栖息在离地面很近的树枝上,用那种傲气十足、高人一等的眼神看着我。我骑马从丛林走过,碰上它们撕扯猎物美餐的时候,看到它们目光中充满愤怒。那目光令人惊讶。是的,离它们很近的时候确实能看见那种刀锋般的犀利。或者像有的人把它们打死,挂在篱笆上的时候,从死鹰眼里看到的目光。我从来没打过鹰。我害怕它的诅咒会让我永远不得安宁。可是有人确实打鹰。打得心安理得,似乎认为他们就是鹰的主人。其实他们根本就不是。我不能干那种事。鹰就是鹰。谁都不可能取代它们。我们只是人。我们在丛林里生活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我们不是任何东西的主人。天空、老鹰、丛林和巨石嶙峋的山崖融合在一起。没有一个人会是这一切的主人。
    丹尼尔发动汽车,继续向前开,穿过被风雨折磨过的风景。我什么也没说。我们看到一堆白骨。丹尼尔指给我看,好像我没有看到似的。我知道,这是十五年前,我父亲打死的一头老公牛留下的骨头。几年之后,我们把那头牛的头颅骨放到一棵被妈妈叫作蓝桉的桉树树杈上。那头牛的角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牛角。后来一定是被那些淘金的家伙偷走卖钱了。毫无疑问,那个家伙一定和他的朋友们吹牛他的枪法有多好。我父亲射出的子弹正好打在牛头正中,弹头留下的窟窿像一只眼睛。仿佛那头老牛死不瞑目,正看着你。真应该让罗西看看这个牛头。
    
    
    沿河岸通往那片金合欢树的小路被洪水冲断,就横在我们前面,可是丹尼尔还往前开。我抓住挡风玻璃下面的一个把手,连忙喊:“停车,丹尼尔!”他使劲踩了一下刹车,好像我的喊声把他从梦中惊醒。河水漫过金合欢树林,树干被激流冲弯了腰,枯枝败叶、垃圾杂草挂在树枝上。“从这儿过不去。”我说。不过我没有必要说这话,事情明摆着。他问我:“还有能过去的路吗?”我用手指了指,对他说:“那边水流平缓,下面是石头,如果骑马,可以过去。可是汽车很难爬上岸。这条河是十年前一场大洪水在平地上冲出来的。汽车即使把河岸碾得一塌糊涂,也很难过去。如果有马,一两个小时就能过去。”
    丹尼尔关了马达,从汽车里面走出来,站在岸边,看着浑黄的河水。我也从车上下来,走到他身边。太阳照在河对岸一棵红柳桉树上。我从小时候就知道交叉路口这棵老树。这棵树一点儿也没有变,爸爸如果活着一定还能认出它。这附近没有多少红柳桉树,只有这棵老树孤零零站在这儿。一对相濡以沫的黑凤头鹦鹉从红柳桉树枝头看着我们,等着看这两个人要做什么,好像我们的到来,打搅了他们亲昵。
    丹尼尔说:“回家前干吗不烧点茶喝呢?”他现在平静了许多,紧张不安已经烟消云散。河水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一点谁都看得清楚。是这条河为他做了决定。他已经一点儿都不在乎这件事情最终的结果。不过我还在乎。他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我担心他会问我,如何看待埃斯米的那些做法。他也许后悔不该让我知道他们家的事儿。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想走进那块“私人领地”。我从他身边走开,绕到吉普车后面,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斧子,朝那棵枯死的檀香木树砍去。木片飞起,嗡嗡嗡地响着,从我耳边飞过。我想起,从前有个华人男孩儿在齐勒酒馆干活儿的时候,被这样飞起来的木片击中眼睛。后来,那只眼睛就瞎了。
    我生起一堆火,把食品盒从吉普车上拿下来打开。埃斯米准备了三明治和一块很大的水果蛋糕。我很喜欢吃埃斯米做的这种蛋糕。我把铁锅放在篝火上,又把一些干树枝拢到火堆四周,蹲下来,一边抽自己卷的烟,一边看铁锅里嘶嘶嘶响着冒泡的水。篝火冒起来的烟,和我嘴里吐出的烟,在树木间缭绕。那烟味儿是过去岁月的气味。丹尼尔站在火堆那边。他说:“我不该对你那样说埃斯米。”我蹲在那儿,用一根树枝拨弄锅下面的火。烟飘过来,我不由得眯细眼睛。篝火的烟总是往你这边飘。上午已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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