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12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如果那天丹尼尔让我开车,用不着太费脑筋考虑走哪条路,如何走,我就能顺利到达煤河,或者别的地方。可是那天早晨,开车没法儿去煤河。暴风雨刚过,河水涨得很高。我知道这一点。可是他没有问我。在警务站的吉普车里,我坐在丹尼尔旁边闷闷不乐。心里清楚,我们应该骑马去。和爸爸、本、本的父亲一起干活儿的时候,从来不会有这样的麻烦。我们谁都不会告诉别人应该这样做,不应该那样做。我不介意给老板干活儿,只是不喜欢丹尼尔工作时一半儿按自己的意见,一半儿听老婆的指使。他对自己干的事情从来都没有个准主意,出了问题又怪妻子出的主意不对。虽然他不公开说出来,但心里就是那样想的。坐在他身边,我觉得自己像个哑巴、傻瓜。我真不喜欢这种感觉,心里很不自在。我不清楚为什么要到本住的地方。我习惯于对自己要做的事情了如指掌。
    
    
    那天早晨,灌木林里树影婆娑,有点诡异。一夜滂沱大雨,等到天亮,风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刮。云朵奇形怪状,有的宛如倒扣的大钟,有的酷似弯曲的长弓,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地面升腾而起,把它们固定在天空,动弹不得。那是暴风雨在万里苍穹留下的一片废墟,就如人在激烈争论之后,留下来了结相互间的恩怨。一群群乌鸦呱呱叫着俯冲下来,落在红松高高的树顶。有的人管这种树叫皂皮树。乌鸦在树上聒噪,因为我们打搅了,它们又激动又愤怒。也因为它们自己的原因而难过。那原因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但是我知道,主宰这个“鸟之王国”的就是这些白眼儿乌鸦。它们知道好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它们是丛林给你设立的“路标”。但是丹尼尔看不出“路标”就在这儿,而是忙不迭地寻找压根儿就没有的“路标”。也许就像艾瑞手把手教我读书写字之前,我对字母表“视而不见”一样,丹尼尔对我从小就熟知的“路标”也“置若罔闻”。现在,他在丛林里两眼一抹黑,肯定有一种挫败感。虽然还不能说恼羞成怒,但也只有一步之遥了。在我们这个地方,他是陌生人。知道自己随时会犯错误,他心里很不舒服。也许只有比丹尼尔·柯林斯心胸更广阔的人,才能开口求人,或者承认自己心中没底。我就是这样想的。可是他什么也不问,只是“一意孤行”,好像对什么都了如指掌。而我本来可以告诉他丛林里的“风土人情”,就如艾瑞告诉我该如何听说读写一样。只不过,我快快乐乐地向艾瑞学习,丹尼尔却做不到“不耻下问”。我觉得,在他看来,我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东西。他只能跟我打听打听镇子里的家长里短、流言蜚语。而我对这些东西压根儿就不感兴趣,知之甚少。
    夜里我做梦,看见罗西那张知识地图,看见她有意和我对着干,吓得出了一身汗。早晨,我出去淋浴的时候,她昨天在地上画的那些图案已经不见了。蚁蛉幼虫一夜之间又筑起一个个圆锥形小土丘。这些小昆虫永远不会放弃。像埃斯米和丹尼尔这样来自海岸的人不相信这里的老人有他们自己绘制、研究“知识地图”的方法。他们认为只有字母表才能派上用场。这是他们骄傲的表现。可是土著老人确实有他们自己书写的方式,只是对白人一直秘而不宣。我看不懂那些玩意儿,但是我知道他们有这样的图画。
    我们在距离干草山十英里的地方离开公路,晨雾还没有消散,我看见蜜豆丛中有一只黄色的知更鸟。这只当地的小鸟落在对许多人而言很陌生的树木的枝头。我们开着吉普车驶过的时候,它没有飞走,而是继续栖息在枝头。我想了想,对于我,这是又一个“路标”。蚁蛉幼虫和罗西的族人都是大山的亲戚。他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坚守的美丽让丹尼尔敬畏。他渴望和那奥秘建立一种联系,这会让他对自己增加几分信心。我看到他已经对这里的山山水水产生一种爱,但又怀疑自己在这山水之间的存在。对于这块土地、这片丛林,丹尼尔恐怕到死也是个陌生人。他不是被这块土地造就的,而是被它迷惑了的。就像一个故事迷惑了一个小孩。妈妈熄了灯,上床睡觉之后,他还无法入睡,只是想着那个故事,仿佛置身于那个巫婆与仙女的国度,害怕看到故事的结尾。我相信,那天早晨,丹尼尔心中的渴望没有一样会满足。因为他渴望的方向不对。他想理解那些他压根儿就不可能理解的东西。他缺少的不是理解,而是知识。罗西知道的东西、蚁蛉幼虫知道的东西、黄知更鸟和那群愤怒的乌鸦知道的东西,他都一窍不通。丹尼尔·柯林斯把理解看作安慰自己灵魂的一剂良药。然而,明眼人都可以告诉他,他是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行走。
    天气越来越热,我脱掉夹克,扔到后座。这件夹克还是本从汤斯维尔回来后送给我的。那次,他离开父亲,一个人到屠宰场干了一阵子。那是一件皮夹克,里面是羊皮。早晨天凉的时候我总是穿着它。我到丹尼尔手下干活儿的第一个星期,他就告诉我应该换警察穿的夹克。我说,我不愿意把这件旧夹克挂在墙上落灰尘。他明白我是认真的,不再坚持。一只很大的楔尾雕在天空盘旋,在上升的暖气流中翻飞,就像神在自己幸福、神圣的天空自由翱翔,悠远的叫声在风中飘荡。上帝的鹰爪。妈妈的声音在我脑海里回响,告诉我她自己心里的不安。我碰到麻烦时,妈妈总会走到我身边。即使她溘然长逝之后依然如此。我承袭了她的温柔。那种情感深入到我的骨髓,永远和我在一起。我不愿意和丹尼尔一起见本。我希望独自一人去煤河,只有我们俩一起好好聊聊。我知道,不管怎么说,我和丹尼尔坐着吉普很难到达本的住处。一夜风雨,河水暴涨,就是费伊·斯塔布斯那辆布里茨牌大卡车也很难驶到河对岸。
    不过,丹尼尔总得以他自己的方式了解这块土地——如果他真的想了解、想学习的话。如果那天早晨,他征求我的意见,我们两个男人会漫不经心地一边抽烟,一边看着天空,然后我就告诉他,不宜出门。可是,他没有问我,他也不抽烟。吃完早饭,天刚亮,他就把吉普车从车棚里开出来,对我说:“上车,鲍比!”好像我是他的一条狗,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他腰间别着乔治·威尔逊那支韦伯利左轮手枪。枪还装在枪套里,但我的感觉并没有因此而有稍许的好转。丹尼尔耷拉着脸,阴沉得活像乔治那个破旧的枪套。我觉得根本没必要带这支枪。座位后面,一袋袋砂糖上面就放着那支.303步枪。我们坐着吉普出去的时候,总是带着这支枪,我早已习以为常。有时候在丛林里会碰到野兽,用得着这支枪。
    离开警务站的时候,迪普跑过来朝我们叫了几声。埃斯米站在后门看着我们,手里拿着一块擦拭杯盘碗盏的抹布。抹布红白相间,就像一面旗帜,只是没有在手中挥舞。她看到丈夫不愿意再花费一天的时间好好琢磨琢磨该做什么,而是想在太阳升起之前,就让事情见个分晓。母亲总说,任何事情都意味着什么。我看见丹尼尔把食品盒放到吉普车后面,心里多多少少高兴了一点儿。我估计这些食物是埃斯米给我们准备的。她出手大方,而且做的饭菜好吃。我从来没有听谁抱怨过她寒酸小气,或者说压根儿就没有理由抱怨她。这也让我想到,她为什么事必躬亲,别人干什么她都不放心,好像只有她才能把事办好。有一天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