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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在围栏外听到妈妈已经死了一个星期的消息,我没有哭。可是后来,只留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泣不成声。从那天起,我常常为妈妈哭泣,想着她对我们大家,特别是对我的爱。那种爱除了她,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给我。我和爸爸把母亲埋葬在镇子水库后面的墓地。镇子里的人都来参加母亲的葬礼。他们都跟在我、爸爸、本·托宾和他父亲身后,向小山爬去。我们四个人抬着棺材,一点儿都不重。我看见父亲在坟墓旁边哭泣。他双手拿着帽子放在胸前,脸毫无遮挡地对着人群,将失去亲爱的伴侣的悲伤清清楚楚展示在大家面前,毫无羞涩。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爸爸哭,深受感动。我悲痛欲绝,和他一起哭了起来。查理没有从海岸回来参加妈妈的葬礼。
    大约十年或者十一年之后,我把父亲埋葬在母亲旁边。本的父亲死于肺癌,也埋在那里。父亲是从马背上摔下来,又活了一阵子才走的。他离开人世的时候,我一直握着他的手,守在他身边。父亲很痛苦。我想,他对离开这个世界并不遗憾。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爱你,儿子。听到从他嘴里说出这句话,我感到非常温暖。从那以后,这句话一直珍藏在我心底。只要碰到困难,仿佛就听见他对我这样说。爸爸相信我,相信我在灌木林里的能力。没有什么比来自父亲的信任更让我骄傲自豪的。他是我知道的最优秀的骑手。早晨,他和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走进场院。等到这天结束,那匹马已经成了他很好的“工作伙伴”。毋庸赘述,他和马就是这样一种关系。其中有什么秘诀,谁也不知道。他从来不对马大声吆喝,更不会举起鞭子打它们。他是从我爷爷那儿学会这一套做法的。爷爷以那个年代非常沉稳的方式,在金合欢树和粉绿相思树茂盛的荒野把他拉扯大。他们是很严厉的人,但是内心深处和行为举止有一种信仰和优雅。而这一切,现在已经难得一见,并且被人们忘却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查理的联系方式,无法请他回家参加父亲的葬礼。但是站在坟墓旁边,我替他祈祷,这样不至于把他落下。妈妈死的时候,知道查理不在家,心里一定非常孤独。我无法解释这一切。我们家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好说的。
    母亲孤独地死去,两个儿子和丈夫都不在身边。不过那个年代,干草山的人不觉得这种事多么稀奇。干草山以西,没有别的镇子,只有两个大牧场。一个是斯坦巴依家的唐斯牧场。牧场主是英格兰人。另外一家是爱尔兰人,他们的名字我总不记得。只有跨过边界,进入北领地,才有所谓的“镇子”。可是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除了一个被人们叫作“轮子”的地方,没听说过别的什么镇子。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是属于北领地,还是属于昆士兰州。如我所说,我从来都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只知道“轮子”这个名字。
    每逢妈妈去世的周年纪念日,除非我们在营地,否则我都要到墓地祭奠。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去墓地。我想,他一定不愿意总想着妈妈已经在九泉之下。这是他生活中的不幸。在营地,他勉强可以忘记这个事实。母亲从来没有跟他到过营地,没有在这里留下任何踪迹,所以,在这个环境,没有她似乎很正常。只有回到镇里,他才能见到妈妈。父亲大约是一九四六,或者一九四七年去世的。我当然记得这个不幸的事,但是我对日期、数字不敏感,所以不记得准确的年份了。那时候,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已经二十岁了。估计丹尼尔·柯林斯也就是那个时候离开部队的。我要叙述的麻烦事也就从那时候开始了。我的父亲死了,本的父亲也死了。对于我们俩,过去的日子已经结束。为谋生计,我不得不环顾四周,找一条新路。牧场乐于给我一份工作,我也完全可以待在那儿侍弄牲畜。可是,现在有一个和新来的警察一起工作的机会出现在眼前,我便想先干一段时间再说,全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后来那样无法收拾的局面。
    
    
    战争期间,丹尼尔·柯林斯作为澳大利亚军队的志愿兵,驻扎在新几内亚1。战争结束之后,他到昆士兰警察局工作。我们认识丹尼尔——这位干草山的新警察时,他的大女儿艾瑞十二岁,或者十二岁上下。小女儿九岁,或者十岁。我说不太准。战后,埃斯米和丹尼尔很快就投入新的生活。这一点并不是每个退役回来的人都能做到。埃斯米是个意志坚定,原则性很强的女人。丹尼尔入职的布里斯班警察局的同事告诉他,可以申请到丛林地区当警察,但首先得当一个好骑手。他对他们说,他懂马。但我认为,丹尼尔·柯林斯对马最多也就是“略知一二”。于是他申请到干草山当警察。因为老乔治·威尔逊终于离职之后,这个位子空缺了。乔治·威尔逊在干草山干了三十年的警察。任职期间,倘若遇到麻烦,他总是在亲自介入之前,先让矛盾自行化解,分清是非。事实证明,常常在他振作精神准备干预之前,问题就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乔治信奉被他称之为“自然和平”的法则。有的人却说,这个法则不过是懒惰的别名。不过就我看来,在我们这个镇子里当警察,乔治·威尔逊这样行事是上上策。“淘金热”早已成为过去,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个还在做“黄金梦”的老家伙在废弃已久的矿坑和乱石中搜寻。大牧场的牧人们一年来一两次镇子,也很少惹是生非。就我所知,乔治在干草山干了三十年警察,只碰到两起杀人案,从来没有发生过抢劫。偷几头牛通常都是牧场年轻人当消遣的恶作剧,并未酿成什么大事儿。那事儿是谁干的,大伙儿都心知肚明,很快便加以制止。干草山平静安宁,不像伊萨容易出事儿。不过我从来没有去过伊萨,完全是道听途说,没有什么事实依据。
    父亲去世、乔治·威尔逊退休、战争结束,这三件事情几乎同时发生。而我也就此告别了营地里生活的岁月。我没怎么考虑应该如何申请当警察助手,只是径直走到丹尼尔面前,要他让我干这差事。我们俩握了握手,他便同意把我留下。乔治·威尔逊从来没有用什么人给他当助手,丹尼尔·柯林斯却在酒馆宣布,他有资格招募一个助手。我们都看出,丹尼尔是个照章办事的人。这是我们注意到的第一个变化。如果我知道本和丹尼尔之间将发生什么事情,我一定会思前想后,避之唯恐不及。可是那时候,我只觉得那是一份工作,一份我需要的工作。
    布里斯班的警察嘲笑丹尼尔,对他说,千万不要因为无聊死在被他们称之为蛮荒之地的崇山峻岭。可是丹尼尔是个对什么都感兴趣的人,并不是只想干警察那点活儿。他说,情愿冒一把无聊的险。他认为,战争剥夺了自己最好的年华,他要把损失的时光补回来。至少他是这样对我说的。对他和家人而言,来干草山无异于历险。我觉得他们最多也就是在山林里待上两三年,然后打道回府,把这一段经历当作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丹尼尔和埃斯米把改进干草山当作挑战。但是,如果他们能像乔治·威尔逊那样不操之过急,而是慢慢了解干草山这种地方的风土人情,事情一定会办得更好。可惜这不是他们的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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