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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两种典型观念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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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它的给予性保证了将教学行为中的目的从教育研究中排除。第三个可疑的假设是,对任何教学问题的技术维度都有“一个最佳解”(one-best-solution)。阿兰·汤姆把这种行为(教)到行为(学)的联结,称为“撞球假设”(billiard ball hypothesis),选手(教师)只要瞄准撞击球(教学行为),就能以精确的角度撞击目标球(学生),使目标球滚进球袋(预期学生获得的成绩)。教学的技术化引起了英美学者注意,他们发现过度的技术化可能带来教学质量的虚假泡沫,使教学丧失人性,成为压制人而不是发展人的工具。为此,研究者的“注意力已经转向教学的道德层面,是因为很多人非常忧虑教育研究者和教育决策者过多地关注教学的技术特征,很少讨论教学的目的和教学的道德行为”。Nodding,NEthics,Moral Philosophy,and Education,In Husen,Torsten(ed—in—chief)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Education(2nded)Vol4Oxford:Pergamon1994pp20—30

上述漫长的教学历史回顾,无非是想说明近代教学的技术化取向,使得人们越来越重视教学作为手段的善,即教学是达成善或道德的工具。因而,教学内在的善,即自身的道德性被忽视。教学即传递的观念,强调教学是达成道德目的的手段;而教学即不干涉,则是强调教学不能成为道德目的的手段。这两种观点都忽视了教学自身的道德性,而这种道德性同样具有教育性,对师生的道德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最后还想说明的是,当教学被看做技术手段时,教学可能丧失自身内在的目的,而仅仅依从外在的目的行动。这就是上述两种教学观的问题所在:教学要么以外在的某种价值目标为依据,要么因为没有某种固定价值目标而放弃教学的道德责任。后文将论证,教学育德不仅仅依从外在的价值目标,教学有其内在之善,把握它,才能真正实现教学的育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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