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节“理性多元论”的认同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好处,而不盲从附和;而小人只是盲从附和,却不肯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参见杨伯峻编著《论语译注》)现在一般理解为“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情况下与他人团结、合作,以达到真正的整体和谐”。《国语·郑语》中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由不同要素和合而成的;只有同质性而无差别、对立,缺少异质性则难以持续存在。它要求在承认差异、尊重不同的基础之上,通过沟通、商谈,求同存异,达成“和”(融合),使之得到发展;倘若一味追求形式上的同,不但得不到发展,反而会导致衰退,难以为继。我们主张的是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关系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内部紧密关联,彼此具有相互构成性因素,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也即放弃“零和”博弈,实行一种“双赢”共生模式。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