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年的京宦生涯。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因为他在北京欠了一屁股债。
从曾国藩书信中判断,一直到同治三年(1864年),也就是离开北京十二年之后,曾国藩才把在北京欠的钱还清。同年,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惇成茶行汇兑湘纹一千两,函属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18]到这时,曾国藩已经做了五年的两江总督了。可见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曾国藩才有能力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 * *
[1]《越缦堂日记》光绪七年九月十日,广陵书社,2004年,第9182页。
[2]《越缦堂日记》同治十年三月五日,广陵书社,2004年,第4951页。
[3]清高宗敕撰:《皇朝通志》卷六十四《职官略一》。
[4]《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94年,第43页。
[5]《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76页。
[6]张德昌:《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0年,第51—52页。
[7]《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0页。
[8]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台湾学生书局影印本,1965年,第4373页。
[9]光绪十六年,李慈铭终于补授山西道监察御史,他叹道:“行年六十有二,始以正五品左转从五品,强号迁官(人们一般认为御史较郎中尊贵),始具舆服,衰颓冠獬,潦倒乘骢,草创威仪,屏当匡,未曾上事,已欲倾家,亦可笑矣。”(《郇学斋日记》,后甲集之下,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转引自张德昌:《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0年,第66页。)
[10]《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84页。
[11]曾宝慈:《从曾文正日记看晚清习尚》,《曾国藩传记资料》(五),台湾:天一出版社,出版年不详,第107页。
[12]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卷上,《明季缙绅之横》,商务印书馆,1917年。
[13]吴相湘主编:《湘乡曾氏文献》,台湾学生书局影印本,1965年,第4061页。
[14]《曾国藩全集·日记》,岳麓书社,1994年,第8页。
[15]《曾国藩全集·日记》,岳麓书社,1994年,第18页。
[16]《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264页。
[17]郭志高、李达林整理:《陈宏谋家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5页。
[18]《曾国藩全集·书信》,岳麓书社,1994年,第4326页。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