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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曾国藩的小金库:清代地方官员的真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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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另一方面,曾国藩又和光同尘,有意识地不想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清官。因此我将他定义为“非典型类清官”。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



我们前面介绍了曾国藩京官时期的经济收入。一个人之所以在北京苦熬、苦挣,做这个京官,目的就是将来能有机会外放做地方官,京官很穷,但一旦做了地方官,马上就会变富。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做了地方官,就掌握了地方上财政税收的大权。而且清代财政没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地方官在税收上弹性非常大,国家规定你一亩地收一两,你可以收到一两半,甚至二两,所以要想获得一些灰色收入易如反掌。

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藩被任命为两江总督。

两江包括今天的江苏、江西、安徽,总督既管民政,也管军队,所以清代的一个两江总督,相当于今天的三个省的省长加上大军区司令的权力。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元。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今天形容贪官有句话,叫“老婆基本不用,工资基本不动”,清代就是这样。因为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

只此一项,比起曾国藩的穷京官时代,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养廉银仍然不是两江总督收入中的大头。大头是什么呢?是陋规,或者说灰色收入。清代总督和巡抚级别的官员,平均每年要收的陋规也就是灰色收入,是十八万两,合人民币三千六百万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曾国藩差不多能排进大清帝国的富豪榜了。

那么,成了富豪,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确实是有变化,但是呢,不是变好了,而是变差了。别人眼中的富豪曾国藩活得像穷人一样。

我们先来看穿着。

曾国藩晚年的秘书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1]

也就是说,曾国藩穿着一件料子非常普通的衣服,而且帽子和鞋子都很破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1863年),帮助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的洋枪队首领、英国人戈登在安庆跟曾国藩见了一面。戈登的秘书写了本回忆录,他在回忆录中说,他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迹……”[2]就是吃饭时候不小心,上面落了些汤汤水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曾国藩在北京时候,经济那么困难,却穿得非常讲究,当了总督之后,手里有钱了,却穿得这么破旧呢?这是因为,曾国藩本人对穿着并没有什么要求,在北京穿得好,是因为他经常要见自己的上级。到了两江之后,他就是最大的官员,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下属,所以,穿衣服就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不光自己的生活很简单,他对家里人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曾国藩当了总督之后,就把家里人都接到总督府和他一起生活,一大家子几十口人,只有两个女仆。一个是老太太,一个是小女孩,干不了太多的活。人手不够,怎么办呢?曾国藩要求曾家的女人们,每个人都要参与体力劳动,还给她们制定了一个“功课表”,要求她们每天从早上睁开眼睛就开始干活,一直忙到晚上。

曾国藩给她们制定的工作日程表,今天还保留在曾国藩孙女的回忆录中,内容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之类,这是食事。

上午,纺棉花织布,这是衣事。

中饭后,要刺绣、绣花,这是细工。晚上,要做鞋子,这是粗工。[3]

那么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到缝衣做鞋,这些活都是总督侯爵曾国藩家的女眷亲力亲为的。她们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晚上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点上蜡烛,在大堂的一边批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另一边的麻油灯下做鞋织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曾国藩生活得如此清苦,那么,我们说的那十八万两白银,都去了哪儿呢?

其实,这陋规中的大部分,曾国藩都没收。

过去官场上的陋规,很大一个内容就是所谓的“三节两寿”的节礼。也就是过年过节、官长生日,下属都要给上级送礼,主要是送钱。

但是曾国藩规定,凡是送钱的,一律不要。这就相当于拒收了大部分陋规。

当然,除了送钱,还有人送礼品。对于礼品,曾国藩没有全部拒收。

既然成为地方高官,如何处理礼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你身在官场,一点礼不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礼物不只代表着金钱,也代表着感情,片礼不收,不利于曾国藩与下属及朋友的情感交流。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曾国藩也会收礼。不过他收礼很有特点。

咸丰十一年(1861年)十月,湘军名将鲍超亲自来到安庆给曾国藩贺寿。鲍超是一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性格很豪迈,同时他也很有钱,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一共带来十六大包礼物,其中许多是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一看,很高兴,说你打开,我都看一看。鲍超把礼物打开,曾国藩细看了一遍,然后挑了一顶绣花小帽收下,说这顶帽子我很喜欢,其他的,你都带回去。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4]

鲍超知道曾国藩说一不二,也无可奈何,只好又把这十六大包东西带回去了。

我们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容闳被称为“中国留学生之父”,他是中国第一个毕业于耶鲁大学的人,学成之后回国,和曾国藩一起办洋务。同治二年(1863年),曾国藩派他到美国采购机器。买来机器后,他到曾国藩家汇报工作。此时曾国藩已经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带些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所谓的“肥缺”。所以曾国藩特意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5]

就是说,容闳送的东西,如果价值不超过二十两白银,那么可以收下,要是超过了,就退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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