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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高贵的穷人:荒诞制度下的官员真实生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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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巴结范进;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干脆投身为仆,给他做仆役。不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全了。周进中举后也是一样,“回到汶上县,拜县父母、学师。典史拿晚生帖子上门来贺。汶上县的人,不是亲的,也来认亲;不相与的,也来认相与”。

曾国藩家里的情况和范进家非常相似。作为新科进士翰林公,曾国藩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那要是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不过能认识衙门里的几个衙役。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的弟弟们称兄道弟,把手言欢,又把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称为“老太爷”,曾麟书心里那是非常得意。

刚中进士,虽然没什么工资收入,但是曾国藩社会地位提升,使得老曾家有了几条收入渠道:第一是接受馈赠,收受贺礼;第二是借钱,大家都乐意借钱给他家;第三则是作为士绅调解民间的纠纷,也可以获得报酬。

先讲第一条。

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请假回家,衣锦还乡,在老家待了一年。这一年他没闲着。干什么呢?到湖南各地去拜客,通过收人家的贺礼,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为什么拜客能筹到钱呢?因为新科进士主动登门拜访,那么一般人家都得好吃好喝好招待,临走时还得送上几两银子做贺礼。一家送几两,走的人家多了,积少成多,就有钱了。

所以从道光十八年年底回到湖南老家,到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老家一共待了二百九十六天,这期间,他花了一百九十八天来拜客。也就是说,回家这一年,他十分之七的时间都用于拜客了。

道光十九年正月十六日,曾国藩正式开始拜客。出了位新科进士翰林公,自然是方圆百十里内的轰动性事件,对这只崭新的潜力股,大家表现出极大的投资热情。曾国藩每到一地都受到隆重欢迎,不但摆酒款待(常有海参席、鱼翅席),有的还请戏班前来助兴(如四月十一日日记载,“是日唱剧,客甚多”),临走时都会给一笔钱。

他到的第一家是岳父欧阳家。岳父在欧阳宗祠大开筵宴,请客八席。在《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本曾国藩亲笔所记的“流水账簿”,专门记载他这一段拜客收入。从中我们可以查到,岳父送给他大钱十二贯零八百文,相当于八两白银。[13]

除了拜自己的亲戚朋友,曾国藩最重要的拜访对象是各地的官员。为什么?因为官员都有钱。说不好听的,这就是赤裸裸的“打秋风”了,然而官员一般来讲都心甘情愿送曾国藩钱,因为彼此都是官场中人,而官场生存,最重要的就是关系网络。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所以官员的赠送普遍比其他人要重一些。比如八月二十二日,他到武冈州城,知州杨超“请酒极丰,又送席”,又送银二十两。

除了亲戚、朋友、地方官员,曾国藩拜客还有一类对象很有意思,那就是湘乡人在其他县里所开店铺,凡是湘乡老乡开的店,不论当铺、纸行、布店还是杂货店,曾国藩一概拜到。这种拜访目的就是赤裸裸地敛财了。而这些小老板对这个新科大老爷自然不敢怠慢,多多少少都给点钱,有的还恭恭敬敬请他喝酒。因为在传统时代,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经营风险很多。结识一位翰林,自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曾国藩拜客拜得非常辛苦。他一共出去跑了四次,每次都要跑好几个县,一路风餐露宿,足迹遍布湖南湘乡、宁乡、衡阳、清泉、耒阳、永兴、邵阳、武冈、新化、安化等十多个县州。我在地图上画出他的拜访路线,一段一段加一起,算出他二百天之内跑了一千五百公里左右,也就是三千里左右,简直是个迷你版的长征。他一共拜了多少家呢?将近两千家。简直像一个化缘的和尚一家一家去收钱,真是不容易。那么四次拜客收入总共多少呢?收入还是不错的。在曾国藩留下的账本中,每一笔收入都有详细记载。我一笔笔加起来,细细算了笔账,最后的结果是,折算成白银,收入共为一千四百八十九两一钱二分。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斤多少钱?五六十文,就是五六十个大钱。鸭蛋一个二文,就是两个大钱。黄瓜每斤二文,葱每斤五文。至于一亩良田,只要三十多两银子。这样说来,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可以买五六十亩良田,或者四万斤猪肉。这笔钱不是小数。

但是有了这些钱,到北京当官可能仍然不够用。所以曾国藩还曾经主动向他人借钱,比如道光十九年四月,他在日记中记载:“向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向他人借钱,这是他筹资的第二个渠道。

第三个渠道就是“干预地方公事”。

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当官之后,在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要求他们洁身自好,不要结交官府,不要干预地方公事。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他自己就干预过好几回地方公事。

比如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这块地的旧佃户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在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他“辰后(八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14],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又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里告状。他当时就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新科进士曾国藩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和官府关系很密切。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那年五月,曾氏家族和别的家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县令“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曾国藩勃然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15],也就是写了封信,去骂宋县令。

曾国藩帮人打官司调解地方纠纷,并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张仲礼先生说,做调解工作是许多乡绅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大致估计,曾国藩调解这类案子,每次可获得几十两银子。

所以通过这三个渠道,曾国藩从家里带来了一笔巨款,让他能在北京立下脚跟。



除了从家里带钱,京官弥补赤字的第二个经济来源是冰敬和炭敬,就是地方官到北京办事的时候,都要给自己认识的京官每个人送上十两八两的银子,数目不多,冬天就让你拿这点钱买点炭,夏天就买点冰,消消暑,所以就叫炭敬、冰敬,这个严格来讲也是一笔灰色收入,但是在清代,这几乎是一个公开的规则。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的时候,曾国藩刚到北京当官,这一年他收了九次这方面的馈赠,加在一起是九十七两白银。

京官弥补赤字的第三个渠道就是借钱,北京的商人比较愿意借钱给京官,因为大家知道京官一旦发达了,还钱很容易。曾国藩在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里带来的银子就花光了,借了五十两勉强过了这个年,我们看曾国藩之后的日记、账本上借银的数量逐年增长,最后达到了一千多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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