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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康熙:“最宽仁”皇帝制造“最畸形”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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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贪取滥用者,又因无所限制,借规礼之名,恣意横索,弊端种种。”这就导致我们前面所说,本来收一万两陋规可以满足公私支出的需要,但是在贪婪的驱动下,往往会收到十万两。而且陋规半制度化后,每个官员的生活都离不开陋规,这其实是将天下所有官员都推入“有罪”的境地之中,如果以此为借口究查,则所有人都可以被认定为贪官。然而法不责众,“贪官污吏遍天下,虽有参劾,不过十分之一”,实际上也就导致了反贪无法真正进行。随着时间的推移,陋规支出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一大项,标准越来越高,数目越来越惊人,因此,陋规反过来又加速了亏空。“国家之重务在钱粮,州县之通病在亏空。亏空之事州县笃之,亏空之根起自督抚。”



读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问,既然地方财政不足,那么康熙皇帝为什么不正式提高税率,满足地方政府经费以及官员生活支出的合理需要呢?这样,国家可以掌握并控制税收幅度。要不然,采取“表面禁止,实际默许”的态度,让地方政府“非法地”、偷偷摸摸地收取火耗,只能让火耗的发展毫无限制,反而不利于中央政府的监管。

但是康熙皇帝却不能这样做,因为他任内有一个著名的政绩,叫作“永不加赋”,这是他一生最引以为自豪的“德政”。

清代皇帝的一个重要历史认识,即“明亡于加赋”,特别是亡于“三饷加派”。早在顺治元年(1644年),摄政王多尔衮就下谕:“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38]这话说得当然有道理。事实上,不仅清代,几乎中国所有王朝最后都是因民众负担过重而崩溃。

康熙皇帝在清代历史上地位非常重要,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是一个建章立制的帝王。基于“大清亿万斯年”的考虑,他决心在他任内,将“轻徭薄赋”这一原则制度化,让后世子孙永远不能提高老百姓的税率。这样既可以避免大清重蹈前明的覆辙,另一方面,他也可以以一个“千古明君”的形象载入历史。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皇帝下达了一道震动天下的旨意:

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现)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见(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岂特有益于民,亦一盛事也。[39]

康熙这道谕旨,把天下丁银,也就是人头税,永远固定在康熙五十年的数字上,“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后来被总结成“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就是不管国家人口增长多少,永远不再增加税收。雍正年间,又秉承康熙的政策宗旨,实行摊丁入亩,就是把人头税摊到土地税中,而且规定新开垦的土地不再增税,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在中国历史上实行了一千多年的人头税,并且将土地税固定化。

这是一项极为重大的制度改革,也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因为从此之后,大清王朝税收的总数基本不再变化。在此后一二百年间,大清政府每年所征地丁银,也就是农业税稳定在两千八九百万两,再加上关税等其他税收,年财政收入基本在四千万两左右。这是按康熙定下的“祖制”和“红线”,不管情况如何变化,皆不得突破这一数字。后来,雍正说大清朝“赋有常经”,乾隆说“国家经费有常”,指的都是这个意思。清代历朝皇帝确实能谨守“永不加赋”的祖训,康雍乾嘉道几朝,朝廷每年大体恪守岁入银四千数百万两、岁出银三千数百万两这一财政格局,中央政府的税收与其他朝代比确实是非常之轻。[40]

康熙认为,这一制度可以从根本上限制后世皇帝剥削天下的程度,一劳永逸地减轻百姓负担。对皇室家族来说,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制度设计,康熙因此也确实成为被后世热烈颂扬的“千古明君”。清代后世皇帝一说起大清的成绩,第一项往往都是“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深仁厚泽,沦肌浃髓”。臣子们一提起这项仁政,当然更是称颂无已,称之为“天恩浩荡,亘古未有”,“此诚自古帝王所未闻之盛典,而我国家亿万世休养生息之政源也”。至晚清时,学者黄遵宪仍称“永不加征之谕,皇祖有训”,“上稽百世以上,旁考四海以外,未有如我大清之轻赋者”。

但是,康熙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制度设计后来在实行中却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第一个后果是通货膨胀之后,财政收支的严重不平衡。清代的通货膨胀非常厉害,康熙去世后,从雍正到嘉庆年间,因为经济发展及美洲白银大量涌入等原因,全国物价涨了三倍。然而税收却不能同步增长,这也就意味着到了嘉庆年间,政府的税收相当于缩减为原来的三分之一。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减少了三分之二,还能正常运行吗?

第二个后果,国家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固化的财政系统无法支持。所以我们后来可以看到,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起义,朝廷军费无出,咸丰皇帝恪于“永不加赋”的祖训,不敢增加税收,只好大开卖官之门,导致吏治极度败坏。

第三个后果是清代财政承担的社会功能极少。《康乾盛世历史报告》一书分析了乾隆三十年(1765年)的财政支出,发现军饷和俸禄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其他比如教育经费,不过占百分之一多一点,以救济孤贫为代表的社会福利支出不足百分之一,支持社会生产方面的固定资产投入几乎没有。虽然清代财政社会功能极少,但是这方面的支出也不可能彻底取消,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规模越来越大,供养的人越来越多,财政支出的需要也不断增加。“国帑岁下,虽循常则,而有司竭蹶,则必他有侵冒以为取偿”。既然皇帝限制了“永不加赋”,就是不能再加税,地方政府只好拼命在中央政府无法公开监管的“费”上想办法。火耗率因此发展得越来越高,老百姓承受的实际税费其实更高。

所以,有些学者从阴谋论角度出发,认为清代的“永不加赋”其实只是一个欺骗民众的幌子,目的是更凶狠地盘剥。比如章太炎在《讨满洲檄》中就直斥“永不加赋”政策乃“外窃仁声,内为饕餮”。



对于这些问题,康熙本人也并不是没有认识。而且一定程度上说,他的认识还是非常深刻的。比如对于亏空的起源,康熙就发表过这样的谈话:“朕听政日久,历事甚多,于各州县亏空根原(源),知之最悉。从前各省钱粮,除地丁正项外,杂项钱粮不解京者尚多。自三逆变乱以后,军需浩繁,遂将一切存留项款,尽数解部,其留地方者,惟俸工等项必不可省之经费,又经节次裁减,为数甚少,此外,则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送京师,虽有尾欠,部中亦必令起解。州县有司无纤毫余剩可以动支,因而有那(挪)移正项之事,此乃亏空之大根原(源也。”[41]

也就是说,我对各地方政府财政亏空的起源一清二楚。开国之初,各地存留资金很多,但是三藩战争一起,军费压力大,所以就把地方上几乎一切存留都裁掉了,一丝一粒都收归中央。州县政府没有一点余款可以动用,所以一有事情,不得不挪用本应上交的财政资金。这是亏空最主要的原因。

从这道上谕我们可以看出,康熙非常清楚,亏空起源于地方财政存留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比例,以此来改善地方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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