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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陋规”:一种制度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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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官僚办公效率不高,但在贪污肥私时所表现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高效率,却令人吃惊。

陋规其实已经成为一种变形的财政制度。任何一位官员也无法跳离“陋规”游戏。



雍正元年(1723年),刚登基不久的雍正皇帝向全国发下一道谕旨,内容很特殊:要求各省总督和巡抚向他汇报每个人的陋规情况。他想了解一下,大清帝国的这些“省长”,每人一年到头能获得多少“灰色收入”。

面对这道谕旨,很多地方大吏都陷入惊疑当中。他们不知道皇帝想干什么。不过反复衡量之下,大多数督抚还是决定,老实交代为好。因为通过新皇帝上任后对自己亲兄弟的举动,他们已经判断出,这是一位不好惹的主子。

各地汇报源源不断地到达北京。

不报不知道,一报吓一跳,灰色收入的数量还真不少。

署理广东巡抚年希尧(年羹尧的哥哥)做了这样的汇报:

今奴才到任一月,查明巡抚衙门规例,司道府州县每节送巡抚节礼一万二千余两,一年四节约计银五万两。……布政司每年有平规银八千两,广(州)潮(州)肇(庆)高(州)四大府监收桥税四季帮费银七千两……[1]

诸项相加,广东巡抚一年灰色收入约六万五千两。

其实这在全国总督巡抚中还属于较低水平。山东巡抚黄炳向皇帝奏报,当地巡抚衙门每年接受的规礼达十一万余两。河南巡抚则奏报:“一年所有各项陋例,不下二十万两。”[2]两江总督查弼纳汇报说,两江总督衙门每年陋规收入也达到近二十万两。



虽然已经知道这些地方大吏收入颇丰,但是实际数字一报上来,雍正还是吃惊不小。

如此巨额的收入是个什么概念呢?

清代雍正年间的货币,换成今天的币值,每一两白银约合人民币六百元。大清的省部级官员,陋规收入在六万两到二十万两之间,如果以一两值六百元计,相当于今天的三千六百万元到一亿二千万元之间。

那么,清代“省长”每年工资收入多少呢?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清代的巡抚年工资一百五十五两,合成年收入九万多元人民币。

公开收入如此之低,灰色收入又如此之高。虽然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想法,当官的肯定会搞一些灰色收入,但是灰色收入数量居然达到了公开收入的数百至一千二百倍之多,还是有些太惊人了。



收到这些汇报之后,雍正皇帝是什么态度呢?

与我们想象的“勃然大怒”“拍案而起”相反,雍正并没有生气。他提笔做出了温和的批示,对官员们的诚实态度表示鼓励。比如在年希尧的奏折上面,他批了这样一段话:“览尔所奏,朕心甚悦。全是真语,一无粉饰……”[3]

同样,在两江总督查弼纳的奏折上,雍正批示:“朕信得过你,再不是负朕之大臣。保管从来督抚不曾奏你如此一个折子,实令朕不忍观也。好!真好!”[4]

大清律法明文规定,官员不得私取任何陋规。因此,各地官员在向皇帝汇报以前陋规的同时,还胆战心惊地向皇帝表示,以后他们要把这些陋规大刀阔斧地裁掉。对此,雍正不但没有鼓励,还表示了不同意见。雍正在给年希尧的批复中说,以前曾经有些总督和巡抚,沽名钓誉,把陋规裁去了,但是效果并不好,所以,你要慎重行事,也不必一下子全都裁掉:

至于巡抚进路,必于指定某项无有是处,朕也不知那(哪)是该取,何是不应取?此等碎小之事,朕亦不问不管,只问你总责成一个好字。从来督抚将此事上沽名钓誉,裁去不取,转弯另设他法,所得更甚。此等私套,皆不中用。有治人无治法。朕如今要定规矩绳限你们?万无此理,只要你们取出良心来将利害二字排在眼前,长长远远的(地)想去,设法做好官就是了。[5]

意思就是说,这些灰色收入,哪些当收,哪些不当收,你自己做主,我不管。



读到这里,读者们可能非常奇怪,为什么以性格刻薄著称的雍正皇帝居然容许他的臣下继续收受陋规呢?

这是因为雍正很清楚这些陋规是为什么产生的。

如前所述,大清王朝沿袭明制,给各级官员所定俸禄水平极低。巡抚级别,年工资不过一百五十五两。

而他们每年的实际支出,大约在八千两到两万多两之间。这些钱并非用于奢侈的生活或者特殊的享受,而是一个省级官员生活中必需的、合情合理的支出。

读者们可能更奇怪了,他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呢?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或者巡抚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花哪些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和巡抚身为省部级官员(甚至远大于今天的省部级,比如许多总督都是兼管两省甚至三省,而且既管民政,又管军务,其权力相当于今天两三个省的省长、省委书记、大军区首长捆在一起),起居出行,当然要讲一定的排场。

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差异。今天的公务员通常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公房、公车、公费医疗等各项好处。但是在清代,各级官员做梦也想不到会有如此好的待遇。

清代官员,没有公房,没有公车,没有差旅费、餐费,也没有公费医疗,连官服都要自己花钱买。

清代官员穿衣服要花很大一笔钱。学者张仲礼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中说到晚清地方官的官服支出,“一些来自日本的目击者在20世纪初期真实的叙述,可以作为官员高消费的实例。他们提到一个知县的一套官服价值300两至400两”[6]。知县如此,督抚可想而知,讲究点的总督和巡抚,置办齐一套官服,要花掉几千两。

养活一家人更要花钱。在传统社会,总是一人当官,鸡犬升天,自己的父母兄弟要靠他养活不说,就连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也可能会大老远地跑来投奔,一个人的收入通常要照顾少则几十多则上百的消费者。雍正元年(1723年),翰林院侍读学士沈异机就曾经这样奏报:“每见知府家口多至三四百人,州县家口多至一二百人。”[7](当然,这个“家口”包括家眷,也包括仆从。)跑来打秋风的老乡、同学之类,比比皆是。

第二项是社交支出。传统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需要应酬的地方比今天还要多。一个官员每年在社交上要花掉一大笔钱,比如他们每年都会给京中的同乡官员送上一点钱,这就是所谓的“冰敬”“炭敬”。在传统时代,这也是一笔为数甚巨的负担。

第三是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他身边的一套人马都需要自己花钱雇用。

今天的读者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

作为一方诸侯,总督和巡抚身边当然会有一大批工作人员。以今天的省级官员而论,身边必有秘书长、办公厅、后勤处、保卫处等一大套常设机构。我们来看一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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