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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最坏的结局,最好的样本:清王朝的腐败与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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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较少。[49]

当然,清政府并没有采纳这一建议。

十二

高薪养廉当然要付出代价,那就是海关经费的大幅增长。我们说过,在清代旧海关时代,粤海关经费很低,每年不过花掉一万多两,但是赫德接任总税务司后,经费升至近75万海关两。在赫德任职期间,这项经费随着通商口岸的增加逐步提高:1876年为109.82万海关两,1888年为173.82万海关两,1893年为186.82万海关两,1896年为196.8万海关两,到1898年,因金镑涨价,赫德以各关洋员薪水按银发给,以银换金,“亏累太大”为名,又请增税务司经费。他的理由是“如果不给他足够的资金,就无法期望他们保持廉洁”[50]。海关经费由此每年达到316.8万海关两。

但是清政府却很痛快地批准了如此高的经费,这是因为朝廷认为这些经费花得值得:在赫德的管理下,关税收入迅速提高。1861年,海关税收是490余万两,到了1871年,仅仅十年,就达到1100余万两,翻了一番。到1908年赫德离职时,已经达到3020.65万两,翻了六倍多。[51]

与此同时,1861年海关税收约占清政府总财政收入的9%,到了1864年,这一比例增加到了12%,到1885年增加到了18.8%,而到了1887年,由于税厘并征的实行,海关税收占清政府财政的比重迅速提高到了24.35%。

赫德主掌的海关极大地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窘境。税收犹如国家经济的血液,清政府在濒死的边缘,因赫德的改革,获得了海关税收大量增加所带来的新鲜血液,让它又苟延了几十年的寿命。

在赫德的管理下,海关的服务水平也大幅上升。赫德要求海关明确自己的“服务机关”的定位,简化海关的办事程序,顺畅商人和海关之间的沟通,为商人做好服务工作。他提出:“应与人为善,若海关与商人双方相互善待则更佳。凡不计别人议论及个人得失,能抑制不遂心意以完成不愉快之职责者,此等公仆堪予褒奖。”[52],这些要求改善了海关的管理形象和执法环境。

海关改革看起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外国商人因实征税率降低而获益,清政府关税收入也大增,海关关员更是获得了丰厚的薪水,过上了优裕的生活,三方都成了受益者。那么谁是受害者呢?显然是那些原来靠贪污吃饭的旧官员和吏役、兵丁、家人,以及依靠海关分肥的以各级官吏为主体的利益集团。

十三

反思赫德海关改革的成功,除了制度建设的成功,还有以下因素:

第一是赫德本人的素质,以及他所承受的监管上的高压。赫德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又是一个极为敬业的人,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工作狂,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数十年如一日。此外,“总税务司”这个职务处于多重焦点之下:清政府虽然把海关委托给他管理,但是从制度上来说,可以随时换掉他。与此同时,德、法、俄、日等国家,都对总税务司一职垂涎三尺,如果他的行为稍有不检点,就很可能会下台,这让他不得不殚精竭虑,抓好管理。

第二,他把握好了自己与中国政府的定位。赫德多次重申:“总税务司署,乃系中国机关,总税务司系受中国政府之任命,办理海关事务,故总税务司在执行关政上,对于中国政府,系协助性质,非代替性质。自不应蔑视中国之主权,而谓政由我出。”[53]

赫德非常清楚这样做的理由:“我们做的是中国的工作,人家付钱让我们做的是中国的工作,如果我们要生存下去的话,如果让我们生存下去的话,我们必须遵从中国的方式和观点。”[54]

赫德非常注意尊重中国政府的权威,而中国政府对新式海关的管理也感到满意,给了赫德极大的管理自由空间。晚清的中国海关也称“洋关”“新关”,管理国际贸易。与之相对的则是内地的“常关”“旧关”,由清政府官员主管。“洋关”高效廉洁,“常关”贪腐蔓延,形成鲜明对比。所以,晚清政府给了赫德极高的评价,“伏查总税务司赫德自咸丰四年来华,至同治二年补授今职,综理各关税务,布置周密,擘画精详,收数递增,确著成效”,“在中国总司榷务,宣力有年,卓著成效,国家深资倚重”[55],中国海关岁收税项日见起色,“莫不盛推总税务司综核之功”。1908年,清政府赏赫德尚书衔,并在他死后追封太子太保,这是外国人在中国获得的最高荣誉。

第三,赫德的改革是理性的、渐进的。赫德有着英国式的现实主义精神,他主导的新海关与中国旧海关并非一刀两断,而是有所继承。比如新式海关在税款解缴、存放方面继续沿用了传统的关银号制度,一直到辛亥革命后才逐渐由新式银行取而代之。赫德曾经说过:“中国对于欧洲的任何制度都不会原封不动地接受,因此必须改头换面,才能适合中国人的眼光。改头换面以后,内部的骨架子必须是坚固有力的,五官四肢仍然是完备的,全体的职能当然还是可以实现的,……我主张缓步稳进,开始时只做一些必须做而且可能做到的事,但是有眼光的人们大概会因小见大,看到将来发展的远景的。”[56]

因为海关管理的成功,清政府扩大了赫德的权力,让他接手了一部分沿海常关,也就是内地税关的管理工作,希望赫德能对它们进行近代化改造。在将洋关制度移植到常关管理领域时,赫德尽可能留用了常关原套人马,对原有“工作手续和人事将不作任何不必要的变动”,避免引起较大震动,接管五十里内常关的工作因此稳妥推进,取得成功。在帮助清政府创办现代邮政制度时,赫德也说,为各方面的利益计,“我们应该效法的是龟行,而不是兔走”[57]。

十四

当然,虽然非常尊重中国政府的权威,但赫德作为一个西方人,仍然坚持认为西方的政治文明发展高于中国,他曾试图把海关塑造成为“中国全面改革文职机构的典范”,以促进中国政府管理模式的升级。因此,他提醒其他海关关员不要忘记“自己乃先进文明之代表,该文明与中国之文明截然不同,因之亦不必抑制发扬先进文明与推行西方成功经验有益成果之自然愿望”。[58]

不管赫德的本心如何,他管理下的晚清中国海关,其廉洁程度在两千余年帝制的中国历史上确实可以说是绝无仅有。魏尔特在《赫德与中国海关》中说,赫德任期内海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没有超过五起。具体地说,据1854—1870年这十六年的统计,海关关员中,总共只有四名因行为不轨,一名因经商,一名因受贿而被除名。这一事实说明,贪腐在中国并不是不能治好的绝症。

很多人因此对赫德的评价很高。英国思想家罗素说:“如果外国管理者对中国政府负责,而不是对外国负责,那么他的管理就能够起到教育作用,而且有助于把中国建设为一个高效的国家。中国要解决的问题是从白人那里获得切实而理智的知识,而又不成为其奴隶。效法西方而设立的海关制度在初期是值得大力推广的。”[59]

史学家唐德刚在论及晚清海关的管理制度时写道:“清末民初的‘海关’和其后由海关办的‘邮政’,读者知之否?却是洋人替我们代管的,是最有效率、有最好人事制度、员工薪给福利最好而贪污绝少的两个现代化大机关。”(唐德刚,《晚清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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