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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最坏的结局,最好的样本:清王朝的腐败与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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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为万方拱宸之区,体制森严,法令整肃,从无外藩人等在京城开设货行之事。……天朝疆界严明,从不许外藩人等稍有越境搀杂。是尔国欲在京城立行之事,必不可行。”[28]

对于让生活在广州的英国人获得更大的自由度这个小小的要求,皇帝同样断然拒绝。英国人希望能住到省城之内,并且恳求说,他们在广州期间,应该有骑马、从事他们喜爱的体育运动和为健康而进行锻炼的自由。英国人还保证说,他们将注意在得到准许后不打扰中国人的生活。但皇帝认为,这个问题过去早有过定制,不容更改。他说:“向来西洋各国夷商居住澳门贸易,画定住址地界,不得逾越尺寸。其赴洋行发货夷商,亦不得擅入省城,原以杜民夷之争论,立中外之大防。今欲于附近省城地方另拨一处给尔国夷商居住,已非西洋夷商历来在澳门定例。况西洋各国在广东贸易多年,获利丰厚,来者日众,岂能一一给拨地方分住耶。至于夷商等出入往来,悉由地方官督率洋行商人随时稽查,若竟毫无限制,恐内地民人与尔国夷人间有争论,转非体恤之意。核其事理,自应仍照定例,在澳门居住方为妥善。”[29]

关于改革广州贸易体制并公开关税,皇帝则说:“粤海关征收船科,向有定例。……毋庸另行晓谕。”[30]

总之,马戛尔尼的所有要求,一字不落,全部被否定。



皇帝之所以不想改革广州外贸体制,一是因为堂堂大清帝国的体制岂可受到万里之外的蛮夷左右?天朝上国的一切规章制度,与海外蛮夷比起来,岂不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另一个原因是历代清朝皇帝对广州海关都有一份特殊的感情。

清代皇帝的私人花销主要出自内务府,而不是户部。清代海关的收入,一部分上交户部,还有一部分直接交到内务府,实际上就是进入皇帝的私囊,不受户部的审计监控。除此之外,皇帝很多不好安排的花销,也都找粤海关解决。清代皇帝结婚、过生日,广州海关管理下的行商都要捐钱。仅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到道光十二年(1832年)这五十九年中,广州海关组织的捐款就达400万两。另外,海关每年还会私下里给皇帝进呈大量珍奇的舶来“贡品”。

《剑桥中国晚清史》说:“按照清朝政策的公开表示,商业利益服从国家的政治利益。但在私下里,甚至清朝历代皇帝都把广州贸易视为个人利益的重要来源。海关监督被外国人误认为是户部的代表,实际上,他由内务府授权,负责把广州每年海关税收多达85.5万两的现银输入统治者的私囊。海关监督功绩之大小,视其满足皇帝私人定额的能力而定。”[31]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粤海关被称为“天子南库”(北京崇文门税关则被称为“北库”)。所以,海关监督(关长)一般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自己的亲信担任。按理说,海关监督是一个高度专业化、技术性的岗位,往往需要学习多年专业知识,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者才能胜任。但是在大清,技术背景丝毫构不成障碍。这个职务都是由与皇帝或者后妃关系最近的内务府包衣来承担,这些包衣有的甚至不识汉字。皇帝喜欢谁,就会派谁到那里当上两年,让他赚个盆满钵满。道光年间,担任浒墅关监督的延隆落下了20.9万两的亏空,担任淮安关监督的中祥落下25.1万两的亏空,道光皇帝心疼他们,于是前后改授他们为粤海关监督,以便他们“翻本”。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大清海关是皇帝及其亲信的分赃之所。

本来是国家正常的收税行为,在中国特色思维方式下,成了施恩与报效的行为:皇帝让谁当海关监督,就是给了谁一个天大的恩惠,这个人有责任以更大的热诚回报其恩主。“在他满足了他北京的恩主们(和恩主妇们)的欲望之后还有余裕时,他也可中饱,自行积聚一份家私。他初一到任就必须有所报效;在这从来长不到三年的任期之内,仍旧要经常不断地报效;并且在他可以满载而归之前,也还要再作报效。他从头到底一直报效。……别的权威人士曾经讥讽地说:(在支付了为维持大批僚属生活的征收费用之后)他任内第一年的净利是用来得官,第二年的用来保官,第三年的用来辞官和充实自己的宦囊。”[32]

是的,一般来讲,做一任海关监督,都会落下少则数十万两,多则上百万两的收入。但是,给自己捞钱这个任务必须排在后面,因为他之所以能在这个职务上,是因为他的一系列恩主施恩的结果,这些恩主除了皇帝,还包括在皇帝面前说得上话的妃子和太监,他得把一部分钱财“直接送给宫廷中的人们,上自至尊,下至嫔妃太监”。此外,还有广东的地方大吏,特别是两广总督和广东巡抚也很重要,因为国家毕竟规定了他们对海关有监管权,如果不喂饱他们,他也别想干得顺利。所以他得搞到大笔银子来供养这些恩主,而这些银子必须来自灰色渠道,因为正规渠道,也就是国家规定内的关税,是要一文不少地交到户部的。

这种分赃制决定了“粤海关监督职务和一个固定的关税税则是不相容的,因为他的能否尽职,全赖税收的官方陈报额和取自商民的实收额之间的差额的大小”[33]。换句话说,他的主要任务不是收额内的固定关税,而是在国家规定之外多搞到钱。

海关监督是皇帝的亲信和家奴。他到任之后,会复制这个体制,任用自己的亲信和家奴来管事。

在清代,外任官吏通常都会携带大量亲信、家人赴任,比如粤海关监督上任时,按国家规定,就可带家人六十名。到任之后,他们会把这些人安插到各个关键岗位,因为在人治社会,只有这些亲信才靠得住。这样一来,粤海关就成了海关监督的“家天下”。这些人自然也就依仗权势,为所欲为,他们虽然没有任何专业知识,甚至看不懂账簿,但是都天才地通晓贪污贿赂、勒索钱财的技巧。比如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被革职的粤海关监督李永标,他曾利用家人七十三口经管关口一切事务,纵容家人“多征少报,苦累客商”。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被革职的粤海关监督富勒浑,刚上任,他的家人李世荣即索取众商缴付1000银圆。另一个家人殷士俊则强行摊派各商,每人要购买一斤人参,从中得利银4700两。此后,他又“点派口岸,令书巡等缴银一万九千六百余两”。

海关里唯一的专业人士就是本地书役。只有他们懂得海关复杂的规定,看得懂那些天书一样的账簿。但问题是,他们身份低贱,永远没有上升空间,不管多么努力也永远不可能当上官员。所以,他们工作的唯一动机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多为自己捞些钱。

因此,整个粤海关就成了一个恶性盘削集团,成了一只寄生吸血的巨大蚂蟥,外商与行商就成了它的“宿主”。每个海关监督在三年任期内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尽量饱其私囊。“一个‘广州利益集团’形成了,它逐渐把从贸易吮吸来的款项变成了与外商或公行有关连的所有大小官吏的资财。”[34]大量的商业利润被转化为喂养各级官吏的膏脂。外国商人甚至惧怕勒索而不敢到广州来进行贸易。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法国商人给两广总督的禀文中曾说:“如英吉利之必欲往宁波开港贸易者,诚恐因粤海关种种苛政,欺勒难堪。”[35]

鸦片战争的爆发,其根本原因当然是英国侵略者的“狼子野心”。但是,广州海关的贪腐却是英国人不断强调的借口。比如英国谈判代表璞鼎查在《南京条约》签订后的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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