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编 最坏的结局,最好的样本:清王朝的腐败与反腐败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

么不同意革除全部陋规,而要将部分陋规合法化呢?这涉及清代的低薪制。

大清王朝实行低薪制,一品大员年收入也不过一百八十两。因此,从表面上看,粤海关从海关官员到工作人员的工资并不高。粤海关监督是二品大员,他的正式工资一年仅有一百五十五两,约合今天的三万到六万块钱(清代早中晚期白银购买力变化很大,雍正初年,每一两白银大约值四百元到六百元人民币,到嘉庆之后,一两白银大约值二百元人民币)。此外,每年还有一点办公经费,也叫“公费”,不过不多,几十两而已。所以,一开始海关最高官员的全部收入一年不过二百两左右。直到雍正年间养廉银改革,海关监督每年享有皇帝特批的三千两养廉银(《粤海关志》)。不过这些收入加起来,对一个享有巨大权力的二品大员来说,仍然是非常低微的。

海关其他官员却没有养廉银,而且工资同样很低。大关委员,也就是广州本地海关首长为一百八十两;澳门委员,也就是澳门海关首长为一百四十两;广盈库大使每年的俸银为九十六两;守库千把总为九十六两。

至于具体工作人员,也就是中低级关员(当时叫作“书吏”“巡役”“家人”等),工资就更低了。比如大关清书,也就是普通文案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才三两。巡役,也就是稽查人员,每月也不过3.09两。至于后勤人员,比如“堂役”等,每人每年收入才七两二钱银子,平均每月六钱银子,如果以一两白银换算人民币400元的话,大约是240元。而且,所有这些官员和工作人员,除了这些收入外,并没有其他的福利和补贴。

所以从表面上看,广州海关是一个很给国家省钱的部门,全年只花费国家17886两的管理费用。1864年,洋人赫德来到中国海关,大幅提高海关人员工资,一下子把管理费用提高到748200两,提高了四十倍。相比之下,大清海关官员实是太公忠体国了。

所以,对于广州海关这些陋规,皇帝也不好意思全都取缔,因为皇帝很清楚,陋规的诞生,根本原因是朝廷舍不得给官员和吏员开足够的工资。换句话说,低薪制的政治设计就已经默许官员和工作人员“自谋生路”,靠灰色收入为生。当然,灰色收入也应该有个界限,所以乾隆将陋规定为每条外国船收1950两。

问题是陋规的产生和变化有一个规律:一旦陋规公开化、固定化后,肯定又会在此之外诞生新的陋规。“当旧的陋规报出归公后,新的陋规又随之而至。这常常会导致中外通商中的摩擦。”[21]所以到了道光十年(1830年),也就是鸦片战争爆发前十年,据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又译为“郭士立”)统计,一艘一等外国商船进港,各种名目的收费加起来要交纳3350余两,二等商船也要交纳2260余两。

这还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除了几乎是公开化的陋规,海关关员私下里还会找各种机会克扣勒索,让人感觉交易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外国人抱怨道:“从一艘外国船到达时起,它的业务就受到海关低级官吏们为了勒索非法征课而起的借故留难。进口货运的税课概由下流无品的人员以专断的方式征收,居然公开索贿。”[22]如1704年,英船“斯特雷特姆”号到广州贸易,贸易完后便要离开广州,“当船准备开航时,它的出口执照被阻留了20天以上。据大班猜想,是海关书吏作怪,所以他们送给他礼银100两,翌日他们便获得出口执照”。[23]

以英国为代表的外国人对中国海关的腐败极为不适应、不习惯。他们之所以不习惯,也许重点不在于关税过高。事实上,前面讲过清政府规定的关税极低,即便加上各种克扣,实际关税水平与其他国家比也不算特别高,外商们咬咬牙是能承受得起的。外国人真正厌恶的是海关官员们贪得无厌的丑恶嘴脸,是不透明的、需要费脑子不停讨价还价的过程,是肮脏的交钱方式让人感觉深受屈辱。外商很清楚,他们交的大部分钱,都没有上交到帝国财政。据郭实腊估计,广东地方官员以及十三行那些官商,再加上相关工作人员,每年从对外贸易中“非法所得可达300万两”。他还判断,每年外商缴付的各类税费只有三分之一左右进入了清朝的国库,而另外的三分之二则流入各色人等的口袋。

而马士统计的数字更为惊人。他说,海关收到的钱,只有十分之一上交国家了。“1837年,仅英国和美国的船只所载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关税就超过650万两;加上其他国家合法贸易所缴关税约50万两;鸦片所付的关税适中地估计为100万两;那么,海关监督单从在外国旗帜下进行的贸易所征得的税款就达800万两。再加上梧州、潮州(汕头)、江门、电白、琼州(海口)和廉州(北海)等地进行的贸易所征得的税款约200万两,这样结出来的总数约为1000万两。此外还有巨额的向外商征收的港口税、向行商索取的捐款和礼物,以及送给职位较低的官吏们的无数的小费。因此可以断定,在粤海关的税收官方陈报额与实征数额之间存在十倍左右的差额。”[24]

所以长期以来,外商都处于非常愤怒的状态。马士的话很有代表性:“事实上,税并不特别重,而且都被巧妙地掩蔽起来,因此也不显著;但是人们对政府官吏的勒索总是斤斤较量的,不知数额的勒索总觉得特别重,所以那些经久不变的露骨的勒索,就成了激起愤懑的许多芒刺。”[25]

经过洪任辉事件的挫折,英国政府决定派出使团,直接与中国政府建立联系,否则中英间的贸易问题永远无法解决,所以接下来又发生了马戛尔尼访华事件。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秋,皇帝接到了两广总督的一封紧急奏折。奏折说,有一个名叫“英吉利”的陌生国家打算来朝贡天朝。

使团的团长是国王的亲戚、著名外交家马戛尔尼勋爵。英国最迫切的目标是促使中国政府改革外贸体制,允许英国商人自由贸易,以减轻中国海关官员对外商的剥削和刁难。英国政府赋予马戛尔尼的使命之一就是“摆脱广州官吏强加于该口岸贸易的限制和勒索”,明确要求“英国商人除钦定税则外,不再缴付关税或其他规费。应将钦定税则给予他们,并载明船只大小所应征的税额,规定他们买或卖的每种商品的税率。船只只负担缴付钦定船钞一项,其附加规礼银1950两应行取消”[26]。很明显,英国人并不是要求降低法定关税,只是要求关税确定化、透明化。他们愿意把钱交到大清国库,而不愿意交给贪官污吏。当然,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更大的胃口,他们还打算劝说中国开辟新的、更方便的港口来进行贸易,比如宁波和天津,甚至他们还打算讨要一个小岛来“堆放货物”。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英国人不惮长途跋涉,又给乾隆带去了大量珍贵礼物,以讨他的欢心。但是乾隆皇帝收下礼品后,却发下长谕逐条驳回了英国人的请求。

关于改革一口通商方式,开放珠山、宁波、天津,皇帝说:“向来西洋各国,前赴天朝地方贸易,俱在澳门设有洋行,收发各货,由来已久,尔国亦一律遵行多年,并无异语,其浙江、宁波、直隶、天津等海口,均未设有洋行,尔国船只到彼,亦无从销卖货物,况该处并无通事,不能谙晓尔国语言,兹多未便,除广东、澳门地方,仍准照旧交易外,所有尔使臣恳请向浙江宁波、珠山及直隶、天津地方泊船贸易之处,皆不可行。”[27]

对在北京设一洋行,皇帝说: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