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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代:“官俸最薄”与“腐败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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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而米一石折钞十贯,是米一石仅值二三十文钱也。布一匹也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

朱元璋时代,偶尔也会发钱发钞,但是,那时钞票还好用,本应发一石米,实际所发之钞,大约值一两白银,和市场价格大致相当。但是到了明成祖时,因为钞票贬值,本来应该给一石米,实际所发钞票,却只能兑现白银一钱到二钱,就是说,已经贬值到只剩原来的一成到二成了。到了成化年间,一石米发给十贯钞,看起来比洪武年间涨了十倍,而事实上,那时十贯钞才值二三十文钱。也就是说,贬值到原来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如果按半粮半钞算的话,官员实际只能领到部分粮食,以钞折算的部分就算是给国家做贡献了,工资相当于降低了百分之五十。明代的皇帝们就是这样和百官耍流氓的。

时间长了,百官当然纷纷抗议,皇帝于是不发钞票,改发其他东西。发什么呢?发胡椒,发苏木。胡椒和苏木,一个是调料,一个是颜料,为什么发这些东西呢?因为这些是从外国进口的奢侈品,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进口多了,宫中堆积多年,眼看着要放坏了,所以拿出来给百官充工资用。成化五年(1469年),实在没钱给百官开支了,甚至发衣服被褥,将内库所存的“纻丝绫罗、纱褐缯布之衣帨衾褥以及书画几案、铜锡磁(瓷)木诸器皿……以充俸钞”。就是说,皇宫大库存的绸缎布匹、衣服巾帕、被子褥子、桌子椅子、瓷茶碗锡茶壶都拿出来发给百官。反正宫里什么东西多就发什么。

为什么要用这些东西来给百官发工资?当然是因为国库没钱了。那么为什么大明王朝会穷成这样呢?主要原因是天下的银子都发给朱元璋的后代了。我们说过,朱元璋虽然给百官的俸禄标准定得很低,却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规定了极高的俸禄水平。朱元璋规定,他的后代由于身份高贵,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增加收入的方式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

所以,明代皇族拼命生孩子。弘治五年(1492年)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山西庆成王朱钟镒已生育子女共九十四人。不久,另一位藩王刷新了这一纪录,这位藩王光儿子就多达一百余个,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彼此都不认识。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13]

这仅仅是明代皇族人口爆炸的一个缩影。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子孙于各地,“初封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这些王爷好比种子,一二百年过去后,在各地繁衍出的数量大得十分惊人:山西一省,洪武年间只有一位晋王,到了嘉靖年间,有封爵的皇室后代已经增长到一千八百五十一位。洪武年间河南本来也只有一位周王,到了万历年间,已经有了五千多个皇族后代……据明末徐光启的粗略推算,明宗室人数每三十年左右即增加一倍。而当代人口史学者推算的结果是,明代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十倍。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经繁衍到近一百万人之多。

这样,国家财政就出现了难以支撑的窘况。嘉靖四十年(1561年),朝廷曾经算过一笔账,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王府的禄米支出竟然达到了八百五十三万石,缺口是四百五十三万石。天下所供,竟然不能满足王族所需。所以当时官员们说,“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14]。

实在拿不出银子给百官发工资,发点东西大家倒也能理解。问题是,皇帝们的小算盘仍然打得非常鸡贼。好比这东西本来只值十块钱,但是皇帝却非说能值一百块钱。比如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每斤胡椒算成十六贯钞票,苏木每斤算八贯钞票。但到了明宣宗宣德九年(1434年),仅十年时间,胡椒每斤就算成一百贯钞票,苏木每斤算成五十贯钞票,翻了六七倍。

成化七年(1471年),因为国库里存的棉布太多,积压久了,眼看都快烂了,皇帝遂宣布,以后就用细布给百官开工资。什么标准呢,一匹细布折算成二十石米。然而,明代最好的三梭细布,一匹也不过能换二石米。皇帝显然把布价抬高了十倍。成化十六年(1480年),细布也快发光了,又发粗布,而且“每阔白布一匹折米三十石”。一匹阔白布,也就是粗棉布,本来不过值银子三四钱,却算成三十石粮食,这就把布价抬高了近百倍。所以《明宪宗实录》称:“然三梭(布)一匹极细者,不过直银二两,而米价遇贵则有一石直银一两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轻重已自悬绝。后乃至以粗阔棉布直银三四钱者,亦折米三十石,则是粗布一匹而价银直三十两,自古所无也。”明代皇帝们的无赖嘴脸就是这样毫无遮挡。

就这么低的工资,在明代还常常拖欠,甚至数年不支。明人王琼在《双溪杂记》记载:“京官折俸四五年不得一支。外官通不得支。”

顾炎武总结明代俸禄史说:“百官所受俸,亦米也,或折以钞,其后钞不行而代以银,于是粮之重者愈重,而俸之轻者愈轻,其弊在于以钞折米,以布折钞,以银折布,而世莫究其源流也。”[15]朝廷在发俸禄时,在银子、粮食、布匹之间反复折腾,但是不管怎么折腾,反正是越来越有利于皇帝,越不利于百官。

在明初洪武至宣德六十年间,载入《明史·循吏传》中的著名清官占明代循吏总数的六分之五,这不能不说与薄俸制有关。明代那些恪守节操不想大肆贪污的官员,无一不生活得非常艰难。宣德年间,像礼部侍郎这样的高官,死后甚至都不能安葬。“邹师颜,宜都人。……为礼部侍郎。省墓归,还至通州,卒,贫不能归葬。尚书吕震闻于朝,宣宗命驿舟送之。”[16]正统元年(1436年),左副都御史吴讷曾说:“近小官多不能赡,如广西道御史刘准由进士授官,月支俸米一石五斗,不能养其母妻子女,贷同道御史王裕等、刑部主事廖谟等俸米三十余石,去年病死,竟负无还。”[17]成化年间,曾以廷试第一名为翰林修撰的罗伦,在被贬为福建市舶副使时,因微薄的官俸不足开支,只好靠卖字谋生。



我们看明代官场贪腐发展的曲线图,与俸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明代贪风之盛行,恰恰发生在洪武朝以后,与俸钞折色之制同步。折色越低,贪污腐化就发展得越厉害。

永乐时期,因为折支钞票的普遍化,贪腐也开始普遍化。有人描述其情形说:“贪官污吏,遍布内外,剥削及于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养活之计。虐取苛求,初无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间有廉强自守、不事干媚者,辄肆谗毁,动得罪谴,无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货赂,剥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积几何,而内外上下诛求如此。”[18]

对于这种情况,官员们纷纷指出,薄俸制是主要原因。比如任双流知县的孔友谅抱怨说:“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窭莫诉。”[19]永乐年间的著名清官李贤说:“若夫俸禄所以养廉也,今在朝官员,皆实关俸米一石,以一身计之,其日用之费不过十日,况其父母妻子乎?臣以为,欲其无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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