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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明代:“官俸最薄”与“腐败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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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的农民式思维让朱元璋认为“当官的没几个好人”。因此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在制定俸禄制度的时候,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

大明王朝后期的腐败已经到了沦肌浃骨的地步,侵蚀到了社会肌体的每一个细胞。办一件事需要多少贿赂,明码标价,“权门之利害如响,富室之贿赂通神。钝口夺于佞词,人命轻于酷吏”。小小的衙门胥吏通过把持官府可以家资上万。



宋代的高薪在历史上很有名,同样有名的是明代的“薄俸制”。论者动不动就说,“明官俸最薄”,“俸禄之薄,无以逾明者”。

明代俸禄确实是非常微薄,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受元代薄俸制的影响,另一个,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思路。

因为出身贫苦,朱元璋终生痛恨贪官污吏。他曾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长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民者,罪之不恕。……苟贪贿罹法,犹行荆棘中,寸步不可移,纵得出,体无完肤矣。”[1]

朱元璋不了解,正是元代的薄俸制助长了官吏的贪污腐败。朴素的农民式思维让他认为“当官的没几个好人”。因此,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在制定俸禄制度的时候,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这还不包括丰厚的土地赏赐。但与此同时,朱元璋以开国之初,经济凋敝,“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2]为由,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之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

明代俸禄之薄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明代官员没有了职田。

从唐朝开始,地方现任官员俸禄中都有一项特别稳定的收入——职田收入,但是朱元璋却毅然废除历代相沿的职田制度。原因很简单,他要把天下官田都留着赏赐给自己的子孙。各地王府的赐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3]。

第二,禄米数量也大大降低。没有职田,官员俸禄中只剩下粮食,也就是禄米这一项,而且标准也大大降低。明代正一品年俸是禄米1044石;正二品732石;正三品420石;正四品288石;正五品192石;正六品120石;正七品90石;正八品78石;正九品66石。这个标准是历代最低的。顾炎武说:“‘唐兴,上州司马秩五品,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给家。’今之制,禄不过唐人之什二三,彼无以自赡,焉得而不取诸民乎?”[4]也就是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

明代俸禄制与秦汉以来历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宋代以前,历代虽然低级官员收入不高,但中高级官员通常都是高薪。而到了明代,连高官也得承受低薪之苦。明朝中后期,最高级的正一品官员的全年俸禄折合成银子不过才三百两左右,抵不上一个京师富家子弟三个月的花费。所以,明代低薪制贯穿上中下级所有官员。

第三,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在《品位与职位》中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第四,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和今天的“党内警告”“降级撤职”作为一种惩罚一样,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作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销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的坐牢,该流放的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薛允升因云:“唐律于官员有犯除名、官当、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详备,其优待群僚之意,溢于言外。明律一概删去,古谊亡矣!”[5]因此,有人说,朱元璋是一个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皇帝”。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打细算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的物质收获,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6]。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的。

但实际上,这样的低薪“不足以资生”,导致很多官员难以养家糊口。

比如洪武年间的陕西参政陈观,“在陕以廉谨称。……其卒也,妻子几无以自存”。[7]他一死,妻儿老小马上就无法生活了。

洪武年间的吏部尚书刘崧“幼博学,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亩”。[8]出仕之后,家族经济情况没有任何变化,“及贵,无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伤,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尝以家累自随”。[9]一条被子盖了十年,被老鼠咬破了才换条新的。但是旧的还要缝缝补补,给儿子当棉衣。

永乐时期的户部尚书秦纮为官四十余年,其“妻菜羹麦饭常不饱”,“及卒,家无余资。未几,子孙有贫乏不能存者。”[10]子孙一下子成了贫民。



朱元璋时代,俸禄已经如此之低。按理说,在朱元璋去世之后,随着经济恢复,社会发展,明代统治者们应该大幅度提高俸禄。但事实是,洪武之后,明代俸禄水平不但没有提高,反而逐步降低。

其主要原因是明代俸禄的“折色”制度。

明初俸禄主要是用粮食来发放的。但是,当国库中的粮食不够用时,偶尔也会发点其他东西来代替,这就是所谓的“折色”。折色最早始于洪武年间,在朱元璋去世后越来越普遍。

建文四年(1402年),户部称,“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兼支”[11]。也就是说,因为国家粮储不足,所以各处都司发工资时,一半发钞票,一半发粮食。到了正统四年(1439年),又诏称“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吏俸米、军人月粮,近为粮储不敷,减分支给,以钞折充”[12]。折色渐渐成为定制。

问题和元代一样,明代的钞票经常严重贬值。《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官俸最薄”条记载:“洪武时,官全给米,间以钱钞,兼以钱一千、钞一贯抵一石。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后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成化七年,户部钞少,乃以布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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