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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血之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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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力度更大的干预措施。但这对法国人夏尔·里歇(Charles Richet)来说还远远不够,他在《人类的选择》(1912)一书中公开主张杀死所有携带遗传缺陷的新生儿。对于年龄超过婴儿期的遗传病患者,里歇认为阉割是最好的对策。但舆论的大惊失色让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转而主张禁止具有一系列“缺陷”的患者进行婚配,包括结核病患者、佝偻病患者、癫痫患者、梅毒患者(他显然没听说过洒尔佛散)、“太矮或太孱弱的人”、罪犯以及“不会读、写或计算的人”。[480]达尔文的儿子伦纳德·达尔文(Leonard Darwin)少校于1911至1928年间担任英国优生教育学会会长。他虽不至于如此激进,但主张鼓励“优等”民族尽量生育,而“劣等”民族则应减少生育。[481]在美国,直到20世纪20年代,优生学仍然是一项强大的社会运动,而印第安人绝育法直到1931年才被废除。在英国,优生教育学会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仍在活跃。而德国的情况则独立而特殊。

保罗·埃尔利希没有让当时这些盛行的社会观点影响到自己对梅毒的研究,许多遗传学家却不敢这么说。在这一历史主题的早期阶段,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对城市中不断增长的酗酒、疾病和犯罪忧心忡忡。他们将这些现象理解为人种的退化,并因此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公开支持过优生学会及其工作。美国遗传学家查尔斯·B.达文波特(Charles B. Davenport)发表了一篇至今仍被引用的经典论文,证明亨廷顿氏舞蹈病这种渐进性的神经紊乱是通过孟德尔显性性状进行遗传的。他是正确的。然而,几乎与此同时,他呼吁实行优生绝育法,之后又号召美国在种族和其他生物/遗传依据方面对移民进行限制。这让他的研究方向误入歧途,以至于他后来试图证明对暴力倾向是单一显性基因的结果。我们不能这样“强迫”科学。[482]

另一位一度投身优生学运动的遗传学家是T.H.摩根(T. H. Morgan)。自胡戈·德弗里斯在1900年复刻孟德尔的发现之后,遗传学领域的下一项重大进展将由他和同事发现。在美国优生学会成立的同年(1910年),摩根发表了(黑腹)果蝇实验的第一批结果。这听上去可能没什么了不起,但果蝇生物学构造的简单和繁殖的快速意味着:得益于摩根的研究,果蝇在未来将成为遗传学研究的主要工具。摩根位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蝇巢”(fly room)因此名声大振。[483]自德弗里斯于1900年复刻孟德尔定律以来,遗传的基本机制已经经过了多次证实。但是,孟德尔和德弗里斯都是通过统计学方法,围绕其子代3∶1的变异比例进行研究。这个比例被证实的次数越多,就有越多的人意识到孟德尔和德弗里斯确立的遗传机制必然拥有相应的物理学、生物学和细胞学基础。五十多年来,生物学家一直在显微镜下观察细胞分裂的特定行为。他们看到细胞核由许多微小的线状体组成,然后在分裂的过程中分离开来。早在1882年,沃尔特·弗莱明就曾记录,如果通过染料进行染色,这些线状体将呈现比其他细胞成分更深的颜色。[484]这种反应引发了推测,即线状体是由名为“染色质”的特殊物质组成,因为它使线状体着色了。这些线状体很快就被称为染色体(chromosomes),但直到九年后的1891年,才由H.亨金做出了另一个至关重要的观察,即在无翅红蝽的减数分裂(细胞分裂的一种形式)过程中,半数精子获得十一条染色体,而另一半精子不仅获得了同样的十一条染色体,还获得了一个额外的、染色反应强烈的小体。亨金也不能肯定这个额外的小体是不是一条染色体,所以他干脆把它称为“X”。他从没想过这个一半精子含有而另一半缺乏的“X小体”(X body)可能决定着昆虫的性别,但这一结论很快由其他人得出。[485]继亨金的观察之后,人们证实了同样的染色体以相同形态出现在连续的子代之中,沃尔特·萨顿也于1902年表明在细胞分裂过程中,相似的染色体聚集到一起,然后分开。换句话说,染色体完全按照孟德尔定律行事。[486]然而,这只是推论性的(间接)证据。1908年,T. H.摩根着手了一项雄心勃勃的动物繁育计划,旨在让这一问题水落石出。起初,他试验了大鼠和小鼠,但它们的世代时间过长,也经常患病。于是,他开始使用常见的果蝇,即黑腹果蝇(Drosophila melanogaster)。这种微小的生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人类的关系也不是非常密切,但它有着实实在在的优点:生活方式简便。“首先它能在牛奶瓶里茁壮成长,很少得病,而且每隔几个星期就能顺利地繁殖出新的一代。”[487]果蝇不像大多数哺乳动物那样具有二十多对染色体,它们只有四对。这也简化了实验过程。

果蝇可能只是一种平凡无奇的生物,但在科学性上它是完美的,尤其是在摩根于数千只正常的红眼果蝇中注意到一只突然出现的白眼雄果蝇之后。这一突变值得一探究竟。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摩根团队在位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里让成千上万的果蝇进行交配(这也是“蝇巢”之名的由来)。大量的实验结果帮助摩根断定,突变是稳步在果蝇种群中形成的。到了1912年,他们已经发现了超过二十种隐性突变,其中包括被他们称为“残翅”的性状和另一种导致“黄色蝇身”的性状。但他们的发现还不限于此。这些突变都只发生在单一性别,要么雄性,要么雌性,从来没有同时影响过两种性别。突变总是伴性遗传的。这一发现意义重大,因为它支持了颗粒遗传的观点。而雌雄果蝇细胞之间唯一的物理差异就在于“X小体”。因此,接下来的观点就水到渠成:X小体是染色体,它决定着成年果蝇的性别,而“蝇巢”中观察到的各种突变都是由这种染色体携带的。[488]

早在1910年7月,摩根就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果蝇的论文,但他的整个理论体系是在1915年的《孟德尔遗传机制》一书中完整阐述的,该书也是第一部公开阐述“基因”概念的著作。[489]对于摩根和他的同事们来说,基因可以理解为“染色体的某一特殊区段,该区段能通过确切的方式影响生长并借此决定成年有机体的某项特定性状”。摩根认为,基因能够进行自我复制,并从亲代原封不动地传给子代。而突变是新基因及由此而来的新性状可能产生的唯一途径。最重要的是,突变是随机的、偶然的过程,不会由于生物体的需要而受到任何影响。按照这样的说法,获得性性状的遗传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摩根的基本思想。它促进了其他地方(尤其是在美国各地)大量实验室研究的开展。但在其他历史悠久的研究领域(如古生物学),科学家还不愿放弃非孟德尔思想,甚至在20世纪40年代还形成了现代综合进化论等非达尔文主义的思想(见下文第20章)。[490]当然基因和性状的决定关系也有复杂的情况存在。例如,摩根承认,单一的成体性状可以由一个以上的基因控制,而与此同时,单一的基因也可能影响多个性状。同样重要的是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因为相邻的基因有时也能修饰其表达效果。

遗传学在十五年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样的进步不仅是经验上的,也是哲学意义上的。在某种意义上,基因相较电子或原子来说是一种更有影响力的基本粒子,因为它与人类的联系远比粒子更为直接。具有偶然和不可控特性的突变是“自然选择的中立控制之下”进化的唯一机制,这在批评者(哲学家和宗教权威)看来,只是平庸之辈无望的自我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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