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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蒂斯黛尔诗歌创作论

时间:2023-04-12 07:49:07

陈义海

(盐城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盐城 224002)

莎拉·蒂斯黛尔(Sara Teasdale,1884--1933),无疑是20世纪美国诗坛的一个独特的存在,也是世界诗歌史上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

在美国诗坛,与出生更早的朗费罗、惠特曼、狄金森、弗罗斯特等诗人相比,蒂斯黛尔在文学史上所占的篇幅极小;而与她同时代的W. C.威廉斯、庞德、杜利特尔,以及稍后的E. E.肯明斯相比,她似乎又有点生不逢时----当庞德等诗人横空出世,以空前的激进打破传统的诗歌规范、推动美国诗歌进行新的革命时,蒂斯黛尔却仍然沉湎于萨福式的激情、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式的唯美、勃朗宁夫人式的缠绵,在美国中部的一个急剧现代化的内陆州,追寻、呼应着万里之外的维多利亚风,坚定不移地用她独特的、典雅的方式把爱与美、生与死的诗篇写得精美绝伦、荡气回肠。

蒂斯黛尔生前无疑已成为20世纪初美国诗坛一颗耀眼的新星,她的《恋歌》于1918年获得了首届哥伦比亚诗歌奖(即普利策诗歌奖的前身),拥有大量的崇拜者。然而,1933年,蒂斯黛尔却在她纽约的寓所以不寻常的方式结束了她的歌唱。虽然她的诗歌一度被现代主义诗歌浪潮淹没,但她的作品却始终在印行,她始终拥有稳定的读者群体。近40年来,一些研究者更是不断挖掘蒂斯黛尔作为抒情诗人的独特价值,以及她诗歌创作的唯一性。纽约大学的威廉·德拉克教授给予蒂斯黛尔极高的评价:“莎拉·蒂斯黛尔在美国诗歌中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no parallel)。”[1]1谢丽尔·沃克尔则认为,当我们着迷于现代主义所追求的新奇与智力挑战的同时,我们也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莎拉·蒂斯黛尔是她那个时代的一个革新者,“一个安静的革新者”,因为她继承了西方诗歌的伟大传统,开创了属于她自己的“恋歌体”[2]44。中国学者张子清认为,在20世纪初,特别是整个20年代,“莎拉·蒂斯黛尔在美国广大读者中的名气远远胜过T. S.艾略特和庞德……在当时不知使多少痴情或多情的男女心荡神迷”[3]241-242。鉴于国内对这位诗人的研究十分贫乏,本文重点从传记批评的视角对蒂斯黛尔的诗歌创作生涯作一概览式的研究。

一、美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淑女

莎拉·蒂斯黛尔1884年8月8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城一个殷实的中产阶级家庭。蒂斯黛尔出生时,父亲45岁,他有两个儿子,一个14岁,另一个19岁,还有一个女儿17岁。在英国,这时正处于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的晚期,虽然这时的美国已经独立一个多世纪,但是很多美国中产阶级家庭,依然保持着维多利亚风尚。根据这种风尚,夫妇间的性爱主要服务于生儿育女,当生儿育女的任务完成后且人到中年时,性爱几乎成了一种不符合伦理的行为。蒂斯黛尔的父母万万没有想到,在停止生育14年后,家中忽然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加之蒂斯黛尔的父母都是非常虔诚的新教徒,在生活上是十分保守的,所以,她的出生让她的父母感到十分难堪。

虽然“中年得女”很尴尬,但蒂斯黛尔的父母对这个突然闯入的女儿宠爱有加。蒂斯黛尔从小崇拜自己的父亲,在她的眼中,这个父亲更像一个慈祥的爷爷。蒂斯黛尔自小体弱多病,一有风吹草动就发热咳嗽,所以,全家人都把她当作幼鸟呵护,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睡觉、什么时间散步,都规定得非常严格,直到9岁时父母才敢把她送到隔一条街道的私立学校洛克伍德夫人学校去念书,而这之前,比她大17岁的姐姐则充当她的家庭教师。蒂斯黛尔的一个朋友这样回忆蒂斯黛尔的童年:

莎拉过着修女般严格的生活,一天中的每一个小时里该做什么都有严格的规定----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写诗,什么时候应约接待朋友……我记得我是怎样先被一个女仆引进客厅,而这个女仆接着上楼通报我已经到达,我好像是到皇家参访……莎拉过着塔楼里的公主的生活……她什么都不缺,就缺健康。[4]4

1898年,14岁的蒂斯黛尔结束了在洛克伍德夫人学校为期5年的学习生活,被送到本城的玛丽学院读书。这是一所有名的女子学校,是T. S.艾略特的祖父威廉·艾略特创办的。由于蒂斯黛尔体弱多病,在体力上无法承受每天乘城市交通去上学,所以她在玛丽学院的学习只持续了不到一年。1899年,蒂斯黛尔进入霍斯默·霍尔学校读书。在该校读书期间,蒂斯黛尔热衷于法国文学和德国文学,并翻译过德国诗人海涅的一些抒情诗。大概是在该校读书时,蒂斯黛尔开始写诗。她自己曾说过,最初开始写诗是在15岁,但自认为写得很差,不能见人。然而,她从该校毕业时,已经是全校师生公认的“诗人”了。

蒂斯黛尔的童年和青年时光基本上都是在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城度过的。无论在美国地理上,还是在美国历史上,密苏里州的地位都十分特殊:它是美国一个很“居中”的州,同时又是美国“西进”的起点。而圣路易斯城一般被看作是美国版图的几何中心。虽然如今圣路易斯的人口已经萎缩到了30多万人,但在蒂斯黛尔的青少年时期,它却已经是一个接近6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许正是因为它处于西部农业区与东部工业区的交汇点上,它注定拥有独特地位。“宽广的厂区,工厂林立,烟雾笼罩着城市;水边码头和火车站,连接东部和西部,成为东西部的枢纽。”[4]1独特的地理位置、发达的交通、蓬勃的工业、多元的移民文化,使圣路易斯在19世纪末成为中部的知识之城、艺术之都。在19世纪末,它便有了大学两所、艺术学校一所,以及室内和露天剧院各一处。总之,这个时期的圣路易斯无论经济上还是文化上都在急剧上升,与芝加哥齐头并进,成为美国第四大城市,并有望成为美国的中部之都,甚至有人呼吁要把首都从华盛顿搬到圣路易斯来。可见,蒂斯黛尔的家乡在美国文学史的地位虽然不及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但文学艺术的氛围还是比较浓的。此时处于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的英国,正是其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时期。与美国的其他城市相比,蒂斯黛尔所生活的圣路易城,其维多利亚特征更加显著。这便是蒂斯黛尔成长的环境。

1904--1907年期间,蒂斯黛尔参加了圣路易斯城的“陶工社”,一个由年轻女性发起成立的俱乐部。这期间她阅读了大量的欧洲经典作品,而诗歌写作成为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蒂斯黛尔一生都在和自己的体弱多病作斗争,起初是生理上的多病,后来则逐渐发展成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折磨。她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去疗养院进行康复治疗。即使这样,阅读和写作几乎从来没有中断过。优裕的生活、封闭的成长环境、弱不禁风的体质、多愁善感的气质,赋予了蒂斯黛尔诗歌的基本特质:敏感、唯美、感伤。而这些特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史文朋、勃朗宁、罗塞蒂等诗人的影响。

二、“圣路易斯女孩”的诗歌之旅

虽然在蒂斯黛尔出生时,艾米莉·狄金森早已确立了她在美国诗坛的不朽地位,但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女性从事文学创作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接受。蒂斯黛尔起初写诗,并不是为了成名,而是为了表达内心的孤独与苦闷以及对爱的向往。1907年,23岁的蒂斯黛尔在波士顿一家出版社自费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献给杜丝的十四行诗及其他》(收入诗歌29首),对她宠爱有加的父母为她支付了290美元的出版印刷费。这本诗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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