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南岳祭祀考
时间:2023-04-12 07:02:57
李浩楠
(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内容提要〕 金朝与南宋对峙,天下五岳,金朝已有其四,唯有南岳衡山在南宋境内。金世宗时,官方规定,于河南府登封县嵩山“遥祀”南岳衡山。金朝对南岳之神,采取了低调化处理,以流传于河北、晋南一带的崔府君“代祭”之,号称“亚岳”。金朝对南岳的诸种祭祀方式,集中反映了其欲为“中国正统”的政治诉求,这一历史遗产日后亦为元、明两朝所继承。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五岳祭祀是中国古代“礼制”中的重要一环,“大一统”王朝的皇帝,或行封禅之礼,或加五岳爵号。南北朝、宋金对峙时,双方籍此宣示正统。专攻古代五岳祭祀的牛敬飞指出:“五岳祭祀之礼延续两千余年,还有很多内涵亟待发掘。”①以金代而论,从前人研究成果分布看,多就五岳祭祀整体或金朝境内诸岳进行研究,对南岳往往一笔带过,未对文献中并存的“遥祀”“代祀”说予以辨析。笔者对此予以探讨,绝非简单判断某说为是,某说为非,而是将更多的关注放在相关文献、史料的源头、生成、传播上,揭示金代南岳祭祀所反映的正统观及后世历史的变迁。
一、“遥祀”说
金代官修《大金集礼》云,金世宗大定四年(1164年)所定岳镇海渎祀仪,云:
外,南岳衡山、南镇会稽山,权衡遥祀于中岳嵩山。②
据任文彪考证,《大金集礼》系金朝礼部或太常寺礼官编纂,成书于大定末年,是一部以礼仪制度为中心的会要体文献。《大金集礼》是《金史·礼志》的重要史源,今本《金史·礼志七》岳镇海渎部分,主要是大定四年(1164年)所定祭祀仪注,出自《大金集礼》卷34《岳镇海渎》③。《大金集礼》系金朝礼官编纂,所据者乃金朝官方所藏档案,其权威性、系统性是不言而喻的。按《大金集礼》所载,金朝官员于中岳嵩山“遥祀”在南宋境内的南岳衡山,这一举动是经过多方面“权衡”的结果。“权衡”者无非是宣示金朝的正统地位,同时尽量降低南宋的“存在感”。地点选择在中岳嵩山,可能是考虑到中岳嵩山即是金朝境内“四岳”之一,同时距离南岳衡山最近。
《金史·礼志》岳镇海渎部分史源系《大金集礼》,但文字上略有改动,为:
立夏,望祭南岳衡山、南镇会稽山于河南府。④
《金史》将“遥祀”改为“望祭”,将祭祀南岳地点,由具体的中岳嵩山改为更高一级行政区划河南府。按,金代嵩山主峰“太室山”“少室山”位于登封县,登封县系河南府之属县⑤。
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年),制定岳镇海渎常祀制度,《元史》云:
三月南岳、镇、海渎,立夏日遥祭衡山,土王日遥祭会稽山,皆于河南府界。⑥
马晓林认为,至元三年(1266年)前,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争夺皇位,“国家祭祀未暇定制,为了稳固汉地,故将汉地(金朝)原有的祭祀旧例进行简单重申”,至元三年(1266年)夏,“才正式定立了详细的常祀制度”⑦。从《元史》看,元朝未统一南宋之前,“遥祭”南岳衡山的时间、地点,皆因袭金代。
金世宗时,于立夏日遥祀南岳衡山于河南府登封县中岳嵩山,后为定制,被载入官修会要体文献《大金集礼》中,其制于元初尚为元朝所继承,元末史臣又根据《大金集礼》相关记载,将之载入《金史·礼志》,环环相扣,可谓铁证,学者从之者众,除马晓林外,认同此说者尚有安丽春、王曾瑜、王可宾、徐洁、张目、萧放、孔维京、邱靖嘉等⑧。
除文献记载外,金代“遥祀”南岳衡山于中岳嵩山还能得到建筑和民间传说的佐证。今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大金店村有南岳庙,登封地方志工作者除记述民间传说外,认为南岳庙“保留着金代建筑的规格样式”“基本保持了金代建筑风格,为河南省现存时代较早的一座金代木结构建筑”⑨。河南省文物考古工作者认为,南岳庙“传为金人占领中原后所建,现存建筑多为明清时重修”,较为谨慎⑩。于冰清、吕红医认为:“南岳庙大殿的营造特点反映了金元时期木构建筑的结构与装饰特点。”南岳庙奉祀崔府君,其主体建筑虽然有金代特征,但缺乏相关金石石刻的佐证,证明该庙自金代始建,即用于祭祀南岳衡山。今登封中岳庙主体建筑,已不见多少金代特色,然庙中《大金重修中岳庙碑》及承安五年(1200年)《大金承安重修中岳庙图》、正大二年(1225年)铁狮俱在,既有文字史料,又有实物史料加以佐证。
当地民间传说将南岳庙与金朝名将完颜宗弼(兀?X)联系起来。1986年,登封南岳庙被批准为河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当地树碑以示纪念,并将这一口传史料,以文字的形式,刻于石刻背面:
南岳庙位于登封县大金店中街,始建于金代,相传,金兀?X占领中原,全国五岳已居四岳,唯有南岳尚未达到,为表示要统领全国,随令“位配南岳”而建此庙。
按《大金集礼》,大定四年(1164年),金朝始“遥祀”南岳衡山于登封,民间传说径直将首次祭祀年代提前二十余年,并将南岳庙之建与民间流传最广的金朝人物——完颜宗弼相攀附,不可信程度显而易见。类似的传说还有汝州市的北岳行宫,传为完颜宗弼所建,然金石文字证实,至早在金末元初时,汝州有北岳行宫,是否建于宗弼南征时,不得而知。
大定四年(1164年)后,金朝于登封中岳嵩山“遥祀”南岳衡山,成一代之定制。但《金史》《元史》所据之《大金集礼》,纪事下限迄于世宗末年。世宗后诸帝,《金史·礼志》岳镇海渎部分,增补《大金集礼》者,为章宗明昌时封五镇、四渎为王爵事。任文彪疑其出自金代纂修之《续集礼》。相关史料较少,可能元末史臣所据《续集礼》相关部分,或有阙失。“遥祀”南岳之制虽见于《大金集礼》,然至多说明世宗一朝,终遵此制。世宗之后诸帝是否仍于嵩山“遥祀”南岳,是否有变化和反复,均不得而知,且缺乏相关金石文字的佐证。至于登封南岳庙和民间传说,与《大金集礼》结合,看似有“二重证据法”之效,但究竟是金朝定制“遥祀”南岳之时,就修建了南岳庙,还是金末元初时人及后人根据金朝文献,被地方文士加以发挥,对传统文化资源展开争夺,“推动”了相关建筑的建成,不得而知。后一种事例则屡见于史,宋太祖“挥玉斧”之说,本系宋徽宗时,宇文常为了对抗宋朝中央“开边”的压力而创造,但南宋时,黎州竟有“划玉亭”的建设,使该说由书写、传述转向“实证建设”。于五岳祭祀,唐宋祭祀北岳恒山,本在河北曲阳。但金元时,地方道教人士制造和传播了“浑源北岳”说。明代时,此说被记入地方志并为《明一统志》采纳,河北、山西两地围绕北岳文化资源展开争夺,浑源方面配合北岳“飞石”说,建造“飞石窟”。至清代,浑源恒山被“钦定”为“北岳”。“遥祀”说,看似牢不可破,但其薄弱之处,在于金章宗至金亡这段时间,无相关文献加以佐证,《金史》未记载,不能证实依然遵从世宗之制或有无变化、反复,这一“空白”时间段的存在,使“代祭”说的出现成为可能。
二、“代祭”说
该说主张金朝曾以“崔府君”代享衡山之祭,或称“亚岳”。
自称 “世居武安,在磁(州)为属邑”的元初能臣胡祗?(1227—1295年)云:
(崔府君)金国以宋祀未绝,江淮未庭,奉神代享衡山之祭。至元十五年,中书省奏:先是,南岳阻于长江,不获致礼,以崔府君摄享。金残宋灭,南北五岳通祀,府君封号难袭故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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