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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仅是因为,“对于受托人完成咨询任务过程中的费用,按照合同法的对价理论,并不在‘报酬—成果’这组对价之列,在性质上不应属于工作成果的对价范畴”[28]。更重要的是,在当事人没有额外约定时,法律上推定合同约定的委托方应支付的咨询报酬中涵盖了受托方从事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等活动的成本。毕竟,委托人并不一定了解和掌控受托人完成咨询成果的过程和成本;而且,与技术开发活动相比,技术咨询活动的成本支出名目和金额远没有那么复杂,推定受托人在磋商咨询报酬时已经一并考虑。这也是为什么本章第852条就技术开发合同的交易对价设立了不同的规则,即分别计算“开发经费(成本)”和“报酬”。
    (3)咨询调研活动成本的负担规则的例外
    在委托人没有约定的负担义务时,如果委托人自愿负担了相应成本,则视为对成本负担的补充约定,合法有效。例如,在“赣州逸豪实业有限公司与潘勤峰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受托方为了开展咨询调研,入住逸豪宾馆,发生食宿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中认为,在该宾馆发生的食宿费用系受托人为了提供服务咨询服务支出的必需费用。双方未就此作出约定,也没有就此作出结算安排,因此不属于逸豪公司自愿承担的咨询成本费用,而是逸豪公司为受托人垫付的咨询开支费用。受托人应当向逸豪公司返还该食宿费用。不过,逸豪公司此前向受托人报销支付了工资及交通费,且已经由逸豪公司报账入账,因此可以视为逸豪公司自愿承担的咨询成本,受托人没有义务返还。[29]
    
    
    第八百八十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的主要义务的规定。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358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理解与适用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咨询成果,并提交给委托人。概括来说,受托人负有以下义务。
    1.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
    委托人愿意支付对价聘请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主要是希望通过咨询成果增强对拟启动或者实施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进行预测和评估。“就受托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而言,其一般具有时效性”[30],如果受托人不能按时完成咨询报告,意味着委托人的项目计划就需要延期或者在缺乏充分决策信息的前提下实施。这些都可能让委托人遭受经济利益损失。
    2.保证咨询报告的内容达到约定的要求
    所谓“约定的要求”,既包括形式和数量要求(咨询报告的形式、内容、份数等要求),也包括质量要求。委托人之所以聘请特定受托人提供咨询服务,主要是因为对受托人的技术知识和参谋能力的信任。因此,“受托人要尽可能地收集与咨询对象相关的经济技术内容,预测技术经济前景,为委托方的技术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参考方案,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参考价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31]。也就是说,受托人不仅需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去开展咨询研判,而且需要发挥其技术知识特长。如果受托人未能尽职尽责地研判委托方的技术项目,提供的咨询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性信息的,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的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成果是否达到了约定的要求。在双方各执一词时,比较好的方案就是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由争端解决机构指定相应的技术专家,对咨询成果进行评估,以多数专家的意见来判断咨询成果的品质。[32]
    值得注意的是,咨询成果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委托方就技术项目的可行性、实施效益等方面进行研判,而不是制定一套实施计划。对此,国家科委于1989年制定的《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已失效)第8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不适用有关技术咨询合同的规定。”
    3.保密义务
    《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3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或者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未约定保密义务,当事人一方引用、发表或者向第三人提供的,不认定为违约行为,但侵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托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了解到委托方的技术项目信息、背景资料信息和技术资料,如果完成的咨询报告包含这些内容,公开发表或者向第三人披露后有可能泄露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因此,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约定了保密义务,受托人都需要在公开利用咨询报告时考虑侵害委托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可能性。
    
    
    第八百八十一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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