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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See Unidroit Model Law on Leasing(13 November 2008),Chapter 1,Art.2,and Chapter 2.
    [42]See Unidroit Model Law on Leasing(13 November 2008),Chapter 1,Art.2,and Chapter 2.
    [43]“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等与吴娜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334号民事判决书。
    [44]参见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与借鉴》,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95页。
    [45]参见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与借鉴》,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238页。
    [4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之(2)。
    [4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之(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48]“惠州市帝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帝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民终467号民事裁定书。
    [49]该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50]该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5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在第3条“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中指出:“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3号)》(已废止)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以销售方式转让其生产、开发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又通过租赁方式从买受人回租该资产,企业无论采取何种租赁方式,均应将售后回租业务分解为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分别进行税务处理。企业销售或转让有关不动产所有权的收入与该被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额,应作为业务发生当期的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52]其第6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二分之一。”
    [53]参见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与借鉴》,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351页。
    [54]《俄罗斯联邦融资租赁法》第3条第1款规定:“任何可以用于经营活动的非消耗物,包括公司和其他资产、建筑物、在建物、设备、交通工具和其他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作为租赁物”。第2款规定:“土地和其他自然遗产以及根据联邦法律禁止自由流通或限制流通的物不得作为租赁物。”《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第4条规定:“租赁对象可以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用具、土地和其他未损物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租赁法》第3条规定:“租赁资产可以是任何的非消耗物,包括企业、不动产、建筑、构件、设备、交通设施和其他用于经营活动的动产和不动产。”《韩国租赁业务条例》第7条之2规定:“租赁物件等的范围……c.不动产与a、b物件直接相关的财产”。参见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与借鉴》,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351页。
    [55]Unidroit Secretariat,UNIDROIT Model Law on Leasing Official Commentary,Unidroit 2010 Study LIXA-Doc.24.p.5.
    [56]原文是:“Asset means all property used in the craft,trade or business of the lessee,including immovables,capital assets,equipment,future assets,specially manufactured assets,plants and living and unborn animals.”
    [57]参见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三卷)》(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50页。
    [58]参见高圣平:《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交易:现实与法律困境》,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3期。
    [59]参见肖学治:《融资租赁合同》,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77页。
    [60]参见李鲁阳主编:《融资租赁若干问题研究和借鉴》,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版,第400页。
    [61]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疑难问题与案例指导》编写组编著:《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疑难问题与案例指导·融资租赁合同卷》,北京,人民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17页。
    [62]参见梁慧星:《融资租赁若干法律问题》,载《法学研究》1993年第1期。
    [63]参见秦国勇:《融资租赁法律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164-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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