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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参见“陈伟清与梁明英、赖陈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8)粤0802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
    [147]参见“王军与海安县沪屏丝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6民终756号民事判决书。
    [148]参见“杨奕轩、岳阳诚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民终1941号民事判决书。
    [149]参见“孙胜旗、张玉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民终6046号民事判决书。
    [150]参见[日]我妻荣:《债法各论》,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34页。
    [151]参见崔建远主编:《合同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152]参见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三卷)》(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08页;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下册)》,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812页。
    [153]See Kåre Lilleholt,Lease of Goods (Principles of European Law),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2008,pp.179-181.
    [154]See Kåre Lilleholt,Lease of Goods (Principles of European Law),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2008,p.178.
    [155]参见“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承德石油分公司、何继玉租赁合同纠纷案”,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8民再12号民事判决书。
    [156]参见易军、宁红丽:《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157]关于这方面的文献和讨论,可参见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三卷)》(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319页。
    [158]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下册)》,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816页。
    [159]See Kåre Lilleholt,Lease of Goods (Principles of European Law),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2008,p.178.
    [160]参见“张国义与杭州泰越机械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终7207号民事判决书。
    [161]See Kåre Lilleholt,Lease of Goods (Principles of European Law),Sellier,European Law Publishers,2008,p.178.
    [162]有一种观点认为,“对第三人与次承租人之责任负责,则是无过失责任”。吴志正:《债编各论逐条释义》,台北,元照出版公司2019年版,第134页。这种看法没有考虑到实践中的复杂情形,不可取。
    [163]参见黄薇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下册)》,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817-818页。
    [164]关于民法中的经济效率观念的一般性论述,参见熊丙万:《中国民法学的效率意识》,载《中国法学》2018年第5期;贺剑:《绿色原则与法经济学》,载《中国法学》2019年第2期。
    [165]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15-116页。
    [166]参见“赵文刚与汪建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19)苏0706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
    [167]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20页。
    [168]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20页。
    [169]参见“马艳芬与白云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1民终7817号民事判决书。
    [170]《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11条第2项规定:“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171]参见“邓修德与何松均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民终19091号民事判决书。
    [172]例如,《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的情形,即“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该条规定并未提及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的问题,因为,在出租人同意扩建且已经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可以推定扩建之添附对出租人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因此,要求出租人负担扩建造价费,是合理的。也可以换一个视角来理解,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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