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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169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理解与适用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其中所谓隐蔽瑕疵,是指经过一般、通常的检查不易发现的样品的品质瑕疵。
    
    
    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试用买卖试用期限如何确定的规定。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170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理解与适用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这种买卖常见于某些新产品的销售。试用买卖作为一种特种买卖,与一般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试用买卖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第二,试用买卖以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仍不能确定,由出卖人确定。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试用买卖合同中如何确定买受人是否同意购买的规定。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171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1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第42条 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理解与适用
    
    试用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试用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人全部或部分支付价款,或就标的物为试验、检验以外的行为(如将该物转卖、转租或设定担保物权)时,虽未明确作出认可的意思表示,也应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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