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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厄普代克短篇作品集 父亲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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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站,父母亲猜出我们在哪里,径直开车过来而已。那时我是个堕入情网的年轻人;德布在圣路易斯或剑桥她的那种氛围里非常安心,而在我的家乡却好似迷失了自己。我没法让她不受我们传统方式的影响。她经常把事情搞砸,还无法责备她。
  虽然那时我们还没结婚,她就已经把我的脏袜子、内裤和在她要洗的衣服放在一起,洗干净、叠好后又放进她的衣箱。母亲在客房里走来走去,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时候,注意到这个变化,沉默的暴怒一泻而出,一阵阵无情的怒火堆积在她的额头上,眉峰间成了个红色的V形。愤怒在这个沙石结构小房子的每个角落、楼上楼下蔓延。我小时候住在欧林葛镇,只有有轨电车可到艾尔顿,那房子是长条形狭窄的砖石结构,有个长长的后院,所以当母亲──用父亲昏头昏脑的话来说──“在制造紧张气氛”时,我们有地方躲避。但是在这幢新房子内,我们无处可逃,夜里大家只能听着彼此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甚至在屋外,昆虫聒噪,野草丛生,有点什么动静还是逃不过她。我从小耳闻目睹,生活在她的怨气里,这种怨气来自于大人之间的冲突,她可以连续好多天一直怒气冲冲,我放学回家,或从朋友家回来,她都在生气,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的怒火又奇迹般地消散了。她的脾气伴随着我长大,就像宾夕法尼亚的酷暑期,能热死闷热排房中的老人,让街上路轨变宽,让有轨电车出轨。
  母亲发火时,我低声向德布道歉。母亲的愠怒让餐桌旁的人噤若寒蝉,可还不止于此,她的愠怒从她的卧室蔓延到楼下的起居室。她插门锁的咔塔声像一声惊雷在我们头顶炸响。“你没做错什么,”我让德布放心,尽管我心里觉得冒犯母亲也不对,是最起码的罪过。我埋怨德布,不该将我的内衣和她的混在一起,她本该预料到这个问题,预料到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她就这样。”
  “好啦,她一觉醒来就会没事的。”这就是德布的反应,这么大声,我害怕楼上听得到。我惊奇地发现,对我母亲一浪接一浪的怒火,她的反应没我那么敏感。
  我们坐在沙发旁,父亲在摇椅上修改数学试卷,意志消沉。他说,“米尔德丽德这样没什么,不过是老黑色塑胶线,毛病又发了。”
  对他那一代大男子主义者来说,妇人之见可以用来解释一切,一切都情有可原。但对我这一代不行。这种紧张气氛令我苦恼万分。那时候母亲在后门廊附近种了一小块三色堇,但没时间打理。也许是那一次回家时,也许是后来的哪一次,一个礼拜天清晨,德布动手除草,她觉得是在做一件好事。当我解释说,这里礼拜天没人干活,他们都去教堂做礼拜。德布迷惑不解地的怒火,她的反应没我那么敏感。
  站在那里,赤脚踩在松软的泥地里,就像英格丽·褒曼在《斯特隆波里岛》里一样。“真蠢,”德布说,“我父亲整个夏天每个礼拜日都在砌他的墙或忙别的什么事。”
  “他是不同的教派。”
  “吉姆,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懂。”
  “嘘──,她在里面,在敲盘子。”
  “好吧,让她去敲。反正是她的盘子。”
  “我们得做准备,要去教堂了。”
  “我没有带教堂穿的衣服。”
  “穿上你在火车上穿的衣服、鞋子就行了。”
  “呸,我才不会。我那样子看起来会很可笑。我宁愿留在家里除草。你爷爷奶奶会留在家里,对不对?”
  “我奶奶会,但爷爷会去教堂。他每天都坐在沙发上读《圣经》,你没注意?”
  “我不知道美国现在还有这样的地方。”
  “好吧──”我的回答肯定苍白无力,她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打断我的话,“我现在知道你那一派胡言是从哪里来的了,对爸爸那么粗鲁。”说话时她双眸是那般湛蓝。
  我很没面子,不过又很激动,因为发现居然可以反抗我母亲。结果,德布留下来陪我祖母,她得了帕金森症,不能走路,也不能说话。我对威特华斯牧师的粗鲁遭到了报应。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他的第一个外孙女──在她的路德教派的祖父母家施洗时,采用的却是唯一神教派家庭仪式,威特华斯牧师小小嘲弄了一番“圣水”──水是从我们自家的泉眼里取的,这口泉位于房子的下方,跟佛蒙特州的不同,那里水是在房子上方的。母亲在那一天都板着脸,很不高兴,一提起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凯瑟琳,就说“没受过洗礼的孩子。”另外三个孩子都出世时,我和德布已搬到马萨诸塞州,那是我们相遇、相恋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加入了基纹短袖我最喜督教公理会,算是一种妥协吧。
  我们身处圣水之中,世上的水皆为圣水,圣水乃生命之母。从波士顿飞往纽约的飞机上,我习惯性地坐在飞机的右手边,但那天,我却坐在左边。像是对我的奖赏,上午十点多时,康涅狄格州水面上──不是那些大河或大湖,只不过是些小塘、小池而已──阳光反射过来,水面跳跃闪烁的光芒有几秒钟向天空直射入我眼帘,银光闪闪的。那一刻,父亲的泪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所以我看到了。他去世后,我和德布也离婚了,为什么会这样,很难说得清。用爱默生的话说,我们的沸点不同,而一个与我沸点相同的女人出现了。那次我给德布拍的快照,裸体的,离婚时她声称那是她的。可我觉得它们是我的──因为是我照的,她却说身体是她的。
  我们离婚后,母亲跟我说起父亲,“从你第一次带她回家开始,他就为你们俩操心。他觉得对你而言,她不够温柔。”
  “他太在乎什么女人味了,”我说,不知道能不能相信她说的。死者的话无法对证。
  虽然是我想离婚的,可我总习惯性地为德布辩护。在我高中同学聚会上,同学们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们更喜欢我第二任妻子时,我很吃惊。这倒是真的,西尔维亚真的能跟他们打成一片,而德布却羞于这样做。那时德布觉得尽管每隔五年左右我们要聚会一次,他们不过是我从前的一部分,是我已抛在身后的东西。而西尔维亚呢,在我一把年纪时才认识我,知道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离开过宾夕法尼亚,那里是我最珍视的自我的藏身之所,无论我审视它的次数是如何之少。最近一次聚会,是第五十五次,可能会让德布很沮丧──所有人都几乎七十出头,大部分人就在离他们出生地不远的县里过了一辈子,甚至就住在他们儿时的房子旁边,半独立屋内。有些人是坐着轮椅来的,有些病得太厉害,无法开车,只好由他们已到中年的子女开车送过来。聚会节目表背面是去世同学的名单,越来越长了,从前的班花们有的发胖臃肿,有的瘦骨嶙峋,都成了又老又丑的老太婆,昔日的体育健将和普通人一样,借着心脏起博器、塑胶护膝才能行动,在父辈们早已体谅地去世的年纪,我们才退休,取代了他们的位置。
  但我们却不是那样看自己的,一点都没觉得自己瘸了、老了。我们看到的是幼儿园里的孩子──同样圆圆、新鲜的脸、同样的圆耳朵、长睫毛大眼睛。我们听到小学校里课间休息时愉快的尖叫声,高中舞会上,体育馆里蓝色射灯荧光闪烁,诱人的萨克斯风,本地摇摆乐队喑哑的喇叭,演奏着小夜曲。我们在彼此身上看到了小镇才有的简单淳朴,大萧条也没有改变它,世界大战的炸弹也从来炸不到我们这里,尽管这里也实行食品配给、尽管我们也有玩具坦克、也进行空袭演习。以前的竞争对手重燃竞争的硝烟,很快又搁到了一边。老情人一度旧情复炽,然后归于平和的温情,博爱中去了。我们的班长,亲爱的安·马隆,一头浓密的栗色卷发现在比洗得发白的衣服还要白,当她拿着麦克风,考考大家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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