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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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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奢侈,想趁这个机会到另外一块大陆寻求快乐与刺激。
那些与欧洲迥然不同的习俗风情,他看了觉得难以置信,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异国风情所感到的新奇与赞美,也不影响和当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里,这种事情他一定连想都不敢想。他和蔼可亲,对谁都一视同仁,礼貌周全。对于那些他认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过言谈举止稍稍谨慎一点罢了。
他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而且头脑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时候,总能约束自己,以普通民众自居。为此,他博得了一个“平民化”的好名声,很受人们的拥戴。当然,有时候,他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也很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来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担。这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在欧洲奢华的文明社会里的一个写照。不过这位莫里森·贝尼斯在中非地区会是个什么样子就很难说了。
起初,梅瑞姆在这些陌生人面前总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两位恩人觉得对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过去还是不提为好,因此,对客人们说,他们是姑娘的监护人。至于她的父母双亲因为不便细问,谁也没有深究。客人们都觉得她文静秀美,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对离奇、有趣的丛林生活十分熟悉。
这一年里,她和先生以及“MyDear”经常到从林里骑马、打猎。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芦苇丛里最喜欢藏身的地方,知道狮子“下榻”之地,还知道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干旱的地区,野兽饮水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物,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食肉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别人调动起所有感觉器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子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感。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美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莫里森不管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美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出去打猎。对于这种流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爱好。她喜欢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出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种意上讲,身上也还潜藏着某种“野性”。先生出去打猎是为了吃肉,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伦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种屠杀。尽管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出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皮,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物的脑袋和皮子。对于这种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子,她要么和“My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爱的马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马儿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边。她在树上攀援,跳跃,荡来荡去,终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做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玛干尼的身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马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处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出羚羊遇上了猛兽,正处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物,当作一种运动,也当作一种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口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出现在眼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干燥的树干,还是潮湿的树干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马裤也脱掉。可是“My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体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体统的事情。
她屁股后面挂着一把猎刀。步枪还装在枪衣里面,挂在坐骑的脖子上,手枪扔在家里没有带。
羚羊还在惨叫,梅瑞姆朝那叫声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她知道那儿有一个水坑,曾经是狮子经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个时期这个水坑附近一直没有发现吃人的猛兽。不过梅瑞姆断定,这只羚羊之所以这样惨叫,不是被狮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踪。
到底怎么回事,很快就会弄清了,因为她正向这只吓坏了的羚羊飞快地跑去。让梅瑞姆纳闷的是为什么羚羊的叫声只是从一个地方传来?它为什么不跑?眨眼之间她已经看见了那只小动物,于是真相大白——可怜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边的一根木桩上。
这显然是猎人为了打猎,设下的圈套。那么,猎手在哪儿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树的树权上,一双敏锐的仿佛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扫视着。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这样打猎的。那么是谁把羚羊当作诱饵拴在这儿的呢?先生不允许这种行为在他的领地发生,而方园百里,他的话就是法律。
梅瑞姆心里想,一定是流落到这一带的野人,可他们到底在哪儿呢?就连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也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还有那位“兽中之王”努玛呢?为什么它还不向这只味道鲜美而又毫无抵抗能力的羚羊扑过来呢?它就在附近,这是毫无疑问的,羚羊充满恐惧的叫声就是最好的证明。啊!现在她看见它了!正卧在离她右面几码远的荆棘丛中。羚羊在它的“下风头”,所以清清楚楚地闻见了它那可怕的气味。而梅瑞姆栖身的大树正好在“上风头”,努玛的气味自然很难来她的鼻翼间盘桓。
林中空地对面那几株大树离羚羊比较近。从那儿跳下去,跑到它的身边,割断拴在木桩上面的绳子,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然而,就在这眨眼之间,雄狮努玛就可以扑过来,让你躲避不及。但是事已至此,只好破釜沉舟,何况以前,比这更危险的场合梅瑞姆也经历过。
让梅瑞姆踟躇不前的是对于那些还没有看见的猎人的戒备之心,而不是对雄狮努玛的恐惧。如果这些猎人是黑人武士,他们手中准备向努玛投过去的长矛完全可能毫不犹豫地投向胆敢放跑他们设下的诱饵的人。羚羊又一次挣扎着想要获得自由,它那凄婉的哀叫又一次撼动了梅瑞姆善良的心。她不再犹豫,悄悄地绕到空地那面,只想着避开努玛的视线。她攀援到对面的大树上,稍稍停了一下,向雄狮努玛瞥了一眼,看见那只巨兽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声低沉的怒吼说明它已经“准备就绪”。
梅瑞姆拔出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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