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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上帝与人之间”:教皇的思想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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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年1月末,正值严冬,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来到意大利北部帕尔马东南方二十英里的卡诺莎。亨利当时刚刚二十三岁,他身材高大,充满活力,有着蓝色的眼睛和亚麻色的头发,是典型的条顿人。他来卡诺莎是为了见“罗马教廷的尤利乌斯·恺撒”,即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教皇当时正在卡诺莎的城堡里。格列高利七世当时五十出头,在未来他会被教会封为圣徒,但是如教会史学家威廉·巴里所说,他实际上是“世人所说的狂热分子”。那个月早些时候,他竟然将皇帝绝罚,表面上是因为亨利四世胆敢任命德意志的主教,还因为他没有采取措施禁止当时十分普遍的买卖圣职行为,也没有禁止包括主教在内的神职人员结婚。[1513]

这个月的25日,亨利四世获准进入城堡辖区。传说他光脚站在厚厚的积雪中,饥肠辘辘,只穿了一件长衫,足足在严寒中等待了三天,格列高利七世才同意见他并赦免了他。这次公开羞辱是一场已经酝酿多年的争端的戏剧性转折点,而这一争端还要持续两个世纪。

前一年末,格列高利七世在为自己写的《教皇教谕》中宣称“罗马教会从未错过,也永远不会错”。他声称,教皇“不受任何人裁判”,“教皇的判决任何人不得取消”。格列高利七世进一步说教皇“可以免除臣民对邪恶君主的效忠”,“所有诸侯都只能亲吻教皇一人的双足”,教皇“有权……废黜皇帝”,“只有教皇可以使用帝国徽章”。[1514]

这次被称为主教叙任权之争的严重争端是教会与世俗政权争夺教会职务控制权的漫长斗争,格列高利七世只是一长列追随他的教皇中的第一个而已。[1515]他所引发的这一争端因1122年的《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而达到高潮(当时正值法兰西籍教皇卡利克斯特二世在位期间,1119—1124),皇帝同意放弃主教叙任权,允许教会自由选举。对历史学家来说,主教叙任权之争只是一个更大范围运动的一部分而已,这一运动有一个很相称的名字,教皇革命。[1516]它最直接的结果是使神职人员脱离皇帝、国王和封建贵族的控制。将神职人员控制在手中之后,罗马教廷很快成为某位观察家所说的“强大中央集权的官僚权力中心”,在这里,集中了中世纪的强大工具——读写能力。[1517]一个多世纪之后,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期间(1198—1216),教廷达到了权力的顶点。英诺森三世可能是中世纪教皇,乃至所有教皇中最强大的一位,他公开宣称:“正如宇宙的创造者上帝在天堂上空创造了两大灵光,强者管昼,弱者管夜[《创世记》,1:15,16],他也在全教会上空创造了两大尊贵力量……强者管昼,即灵魂;弱者管夜,即肉体。这两大尊贵的力量即教权和王权。正如月亮的光辉来自太阳,并在质量、数量、位置和效果上低于太阳一样,王权的光辉也来自教权。”[1518]

这是挑衅性言论,但事情远非仅仅如此。1076至1302年间,另有两条教皇教谕宣称教权的优越性,四个国王被绝罚或受到绝罚的威胁。1302年的《一圣教谕》被公认为中世纪教皇声明中的登峰造极之作,当时的教皇博尼法斯八世显然希望借此来确立其持续的至高权威。[1519]该教谕没有指名道姓其针对的对象,即法兰西国王腓力四世,他曾下令禁止从法兰西出口钱币(因此断绝了教廷的这方面的财政收入)。虽然两人原本是可以达成协议的,但博尼法斯八世坚持要求法王完全服从,这促使法王对博尼法斯八世进行了一系列的指控,其中包括异端。教皇又发出一条教谕进行还击,宣布解除腓力四世的臣民对他的效忠,这对忠于国王的支持者来说过于冒犯,他们闯入了教皇位于罗马东南五十英里阿纳尼的住处并绑架了教皇。虽然教皇很快被释放,但由于受惊,一个月之后去世。继任者很快被选出,但他只在位九个月,之后枢机主教们又争执了两年,最后波尔多大主教当选教皇。他定居在阿维尼翁,身边聚集了法兰西的枢机主教。阿维尼翁将在未来的六十多年(1309—1378)里成为教廷所在地。[1520]这些事件震惊了整个欧洲,标志着教廷命运的一个转折点。从此往后,教皇再也无法享有从《教皇教谕》到《一圣教谕》颁发期间所享有的至高地位。

在1075至1302年的教谕颁发期间,教皇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段时期也叫作教皇专制时期,是历史上最不寻常的时代。中世纪鼎盛时期潜伏着三场同时进行的战争:三种思想互相斗争,它们虽然在时间和地点(及新闻价值)方面有交错,但在概念上是很不同的。第一场战争发生在教皇和国王之间,焦点是谁的地位更崇高。这反映了神权的本质和国王在这一等级制度中的位置。上一章和第11章说明了东西方教会的不同:在东方教会,国王作为耶稣在世间的代表直接拥有权力;在西方教会,教皇作为圣彼得的继任者,将权力赋予国王。在西方,城市和商业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商人阶级不断加强的独立性。他们不像之前的农奴和骑士,不会轻易被唆使为了国王的利益而发动战争,因此国王的权威越来越受到质疑,议会和各社会阶层不断发展,新阶级及其利益有了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果像某些时候,教皇的权力大于国王,国王地位不够高,那么国王就越来越必须遵从法律。这一变化非常重大,对于它的描述和讨论将在本章下面进行,并在第24章继续。

我们要考虑的第三个思想在上一章(枢纽章)开了个头,即对于信仰的新认识,将信仰视为内在的、在一个人内心发现的东西,新的个体性的一个方面。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所有问题中最有趣的。内心的信仰虽然在神学上很有意义,而且《圣经》也表明,它更接近耶稣基督的教义,但它实际上却是削弱组织严密的教会的腐蚀剂。个人信仰超出神父和主教的控制;另外,个人信仰可能会陷入非正统,甚至异端的危险。将这三个问题和本章讨论的其他问题联系(不过再次声明,我们不能过分夸大这一联系)起来的是思想(因而是政治)权威。如果国王和教皇宣称他们的地位和权力属于神授,但自己却公开地激烈争吵(事实如此);如果个人信仰是通往真正救赎的道路,这岂不是神学上和政治上的一个新情况、一个新状态?这意味着也许新的个性以及思考一个世俗世界的新自由是有意义的。

这很重要,因为它有助于我们解释那一时期的一些悖论,如果我们要完全理解中世纪鼎盛时期,理解这些悖论非常关键。例如,以上简短的分析有助于解释,为什么两个强大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和英诺森三世——出现在从长期来看教皇权威实际上正处于衰弱的时期;为什么枢机主教团和罗马教廷在这一时期形成:它们是为了应对新的心理/神学氛围下教会固有的弱点,为了加强教会的团结性所做的尝试。它还特别有助于解释英格兰、法兰西和意大利的历史。的确有为了重新确立国王权威所做的努力,经常是通过“宗教”方式:路易九世被封为圣徒,卡佩王朝和金雀花王朝试图通过“国王摩顶”等方式为国王增添神性色彩。“国王摩顶”据称可以治愈瘰疬。但是在这一时期的英格兰和法兰西,随着商业革命的发生,议会首次确立了自己的地位;而在意大利的各城邦国家,公社思想发展为一种完全独立的(世俗)权威。

现在,这些问题都是研究思想史需要探究的主题。它们同现代世界的诞生以及这个词的确切意义关系密切。专业历史学家再也不把文艺复兴视为现代性的诞生时期。1050至1250年很可能如R.W.S.萨瑟恩所说,是除了时间跨度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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