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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约瑟夫,我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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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目相看。
  “真棒,亲爱的。”她会说,“你真的识字了,对吧。”
  很快,我的卡尔弗特版一年级读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了个黄白两色的“更亮”贴纸,以证明我已经掌握了那一页,我的算术书上贴纸数量增长得慢一点。还有些别的贴纸贴在我这边桌子旁边的墙上,贴成黄白两色的小小一列,上面有拇指弄脏的痕迹,这一列高到我伸手能够到的那样高。
  “你不应该把贴纸贴到墙上。”伊迪丝说。
  “怎么了?”
  “嗯,因为不容易揭下来。”
  “谁要揭下来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那个既用作学习,又用作睡觉的小房间比我们家任何别的部分都记得更清楚。大概应该有谁来告诉我妈妈像女孩和男孩长到像我们这样大,应该分开住了,但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想到这一点。我们的小床摆得脚对脚贴着墙,只够地方过去到上课的那张桌子前,我们夜里躺着等待入睡时,有过几次挺愉快的聊天。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伊迪丝跟我说市里声音的那一次。
  “我不只是指那些大的噪音,”她说,“就像刚才响的警报声或者小汽车砰砰响的关车门声,或者街上的笑声、叫声,那些只是很近的东西。我是说别的。因为你知道,纽约有成百万的人——人数比你想象的还要多——其中绝大多数,都在做着能发出声音的事情。也许聊天,也许开收音机,也许关门,也许把叉子放到盘子上,要么如果是上床睡觉,把一只鞋子脱到地板上——因为有很多人,那些细小的声音汇到一起,变成一种嗡嗡声,但是很微弱——非常、非常微弱——你得仔细听很久才能听到。”
  “你能听到吗?”我问她。
  “偶尔能。我每天晚上都听,但我只是偶尔能,别的时候我睡着了。我们现在别说话,看你能不能听到,比利。”
  我很努力地去听,也闭上了眼睛,似乎那样有用,嘴巴也张着,来把我的呼吸声音降到最弱,但是到最后,我不得不跟她说我听不到。“你呢?”我问。
  “哦,我听到了。”她说,“只听到了几秒钟。但是我听到了。你继续努力的话,你也会听到。这件事值得等。等你听到了,你听到的就是整个纽约市的声音。”
  我们一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约翰·卡伯特会从哈斯廷斯那边回来。他浑身洋溢着健康和正常的感觉,把郊区的新鲜气息带进我们的波希米亚式生活。他在时,甚至把他妈妈的小公寓也变成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是他去世界上精神奋发地闯荡的间隙,回来休息的地方。他订阅《男孩生活》和《男孩大道》两种杂志,在我眼里,家里有这两样杂志很棒,就算只是因为插图的缘故。约翰就像杂志上画的那些男孩一样,穿得威风凛凛:灯芯绒短裤,带罗纹的袜子拉过了他结实的小腿肚。他把哈斯廷斯中学的橄榄球队挂在嘴边,他准备一旦够岁数,就会去参加选拔。他还把他在哈斯廷斯的朋友挂在嘴边,慢慢地,我们对他们的名字和性格几乎熟悉得好像他们是我们的朋友。约翰还教我们带劲儿的说法,比如“有啥关系?”,而不说“有什么关系?”在琢磨出去庭院里的新玩法时,他甚至比伊迪丝还强。
  当时,伍尔沃斯商店里卖金鱼,一条一角钱或者一角五,有一天,我们买了三条放在喷泉那里。我们往水上洒伍尔沃斯商店卖的颗粒鱼食,多得那三条鱼绝对不可能吃那么多。我们用自己的名字给它们起名字:“约翰”,“伊迪丝”和“比利”。一两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天早上,在巴特来上课之前,我和伊迪丝都会跑到喷泉那边,确认它们还活着,看它们吃的够不够,也观看它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比利长大了很多?”伊迪丝问我,“他的个头真大,现在几乎跟约翰和伊迪丝一样大,他很可能会长得超过那两条。”
  有次周末,约翰在家时,他要我们看鱼转身和游得有多快。“它们比人的反应还快。”他解释道,“在看到水里有个影子或者任何看上去像是有危险的东西时,它们躲开得比你眨眼的速度还要快。看。”他把一只手浸到水里,去抓那条名叫伊迪丝的鱼,可是她躲开逃掉了。“看到了吗?”他问,“那速度怎么样?知道吗?我敢打赌你可以用箭射,它们还是能及时逃掉。等一下。”为了证明他的观点,他跑回她妈妈的公寓拿了把漂亮的弓和箭回来了,那是他在夏令营里做的(每年都去夏令营,这是有关约翰的另外一样让人羡慕的事);然后他跪在喷泉边,动作就像是一个标准的射箭手,他用一只有力的手稳稳地握着弓,另一只手捏着带羽毛的箭尾绷在弦上。他瞄准那条名叫“比利”的鱼。“哎,这只箭的速度,”他说,他的声音因为用力而弱了一点。“很可能比一辆时速八十迈的小汽车还要快,很可能更像一架飞机,要么也许比那还快。好吧,看。”
  那条鱼名叫比利的鱼突然死了,浮上水面,体侧刺着那根箭,刺到箭杆的四分之一位置,一部分粉红色内脏附在上面。
  我岁数大得不能再哭了,但心里充满了震惊、愤怒和伤心,我从喷泉那边跑开,不管不顾地往家里跑。半路,我遇到了我妈妈,她站在那儿,穿着一件新外套和裙子,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她紧紧挽着尼科尔森先生的胳膊。他们或者正要出去,或者正要回家——我无所谓——尼科尔森先生对我皱起了眉头(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在英国,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去上寄宿学校),但是我也无所谓。我把头埋到她腰间,在感觉她的手在抚摸着我背部后过了很久才不哭了,是在她安慰我说买金鱼花不了多少钱,我很快就会再有一条,还说约翰做了那件没脑子的事感到后悔之后。我发现或者重新发现了哭泣是一种快乐——发现如果你的头埋在你妈妈的腰间,她的手搭在你的背部,如果她刚好穿了干净的衣服,哭泣有可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还有别的快乐。那年在我们家,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圣诞夜,要么至少一开始挺愉快。我爸爸去了,那让尼尔科森先生不得不回避。看到我爸爸在我妈妈的朋友中间有多么放松挺好的。他腼腆,可是他们好像喜欢他。他跟巴特·凯姆彭特别谈得来。
  霍华德·惠特曼的女儿从塔里顿那边过来跟他一起过节,她叫莫莉,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还有别的几个小孩在,我们认识,但很少见面。那天晚上约翰穿一件黑色外套,打着领带,显得很成熟,显然他意识到自己作为岁数最大的男孩,身负社交责任。
  过了一会儿,也没有事先计划过,一群人就三三两两地进了餐厅里的那片地方,上演了一场即兴性的杂耍节目。是霍华德先开始的:他从我妈妈的雕塑台那边搬来了高凳子,让他女儿面对观众坐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的开口又往下折了两三次,戴到他女儿的头上;然后他把自己套装的上衣脱下,后摆在前,披在她身上,衣服围着她的下巴;他走到她身后,蹲得让人看不到,然后把他的手从那件上衣的袖筒里往外伸,露出来后,看着就像是她的。光是看到一个面带微笑,头上戴着纸帽子的小女孩,用一双很大、很爱表现的手做手势,就足以让每个人都哈哈大笑。那双大手擦擦她的眼睛,摸摸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发抿到耳后,然后巧妙地用拇指按着鼻子,给我们做了个嘲笑的动作。
  接下来上场的是斯隆·卡伯特。她在凳子上坐得很直,鞋根卡在横档上,效果最好地展现了她漂亮的腿,但是她的第一个节目没有成功。
  “嗯,”她开始了,“我今天在上班呢——你们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四十楼——我打字时,打着打着扫了一眼,看到一个大个子老头儿可以说蹲在窗户外面,他长着白胡子,穿了一件滑稽的红衣服。我就跑过去把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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