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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曾国藩的小金库:清代地方官员的真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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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收受礼品有一条默认的“价格线”。那就是二十两白银,相当于四千多人民币。



以上我们讲的是曾国藩身上非常清廉的一面。从这些内容来看,曾国藩是一个清官。

可是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身上也有“浊”的一面。

首先,曾国藩在做两江总督时也和一般官员一样,经常大吃大喝。

同治十年(1871年),曾国藩到苏州去阅兵,他写信给儿子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情况。我们看他在苏州是天天请客吃饭,开始是苏州本地官员请他吃饭、喝酒、听戏,临走前,他也摆了两桌,回请当地官员。可见,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

第二点,曾国藩也会给别人送礼。两江地区是南北交通要道,经常有人出差经过这里。凡是外地官员经过,曾国藩除了请他吃饭,还会送上一二百两银子的程仪,也就是路费。

我们讲过,曾国藩在做京官的时候,收了很多冰敬和炭敬。那么现在他做了地方官,而且是总督,当然要给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国藩家书中有相关记载,比如同治五年(1866年)十二月,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送过“别敬”。所谓别敬,就是地方官进京办事,离开京城时,给自己在官场的熟人送的礼金。

同治七年(1868年),曾国藩由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需要进京见皇帝和太后。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二万两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送别敬。他已经多年没有进京,那些穷京官早就盼他去了,所以他送的别敬当然不可能太少。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曾国藩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亦厚耳。”

以上是第二点,送礼。

第三点,曾国藩也像其他官员一样,遵从官场上的“潜规则”。

同治七年(1868年),捻军被消灭,天下恢复太平,军费报销的事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曾国藩带兵打仗多年,军费花了三千多万,需要到户部报销。

要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送交户部。由户部审核,看看账目是否合理。

那么,户部凭什么来确定合不合理呢?凭“部费”,也就是“活动经费”送的多少而定。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关。各地为了顺利报销,就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

所以在报销前,曾国藩就托李鸿章到北京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跑北京一问,给曾国藩写了封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若辈溪壑,真难厌也。[6]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这封信今天就收在《李鸿章全集》中。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两实在太多,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到北京,请户部的人吃吃喝喝,沟通感情。公关工作很见成效,讨价还价的结果是八万两,显然,户部的书吏做了极大让步。[7]

恰好这时皇太后的批复到了。出于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说,曾国藩一直很忠诚,而且他们的军费很多是自筹的,所以同意他们免于审核,直接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但是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他还是照给了。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这次不给,下次就没法再进户部。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加到一起可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原来啊,曾国藩给自己建了一个“小金库”。我们说过,总督的陋规平均一年会有十八万两之多。陋规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下属官员三节两寿送的礼,另一部分是一些下属部门以“公款”名义送的钱。对于这些钱,曾国藩有选择地收了一部分。他属下有一些油水很多的部门,比如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他都收下了。因为这些单位是有钱单位,清代实行食盐专卖,所以盐运司就如同今天的烟草专卖局,钱很多,要是不收,他们年底也就给职工发福利了。

收这些钱的用途主要就是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送的别敬,给户部送的八万两,平时请客吃饭的钱,都是“小金库”中的钱,他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

他的养廉银主要是供自己家庭的开支所用。

所以说,曾国藩当官有和光同尘的一面,他的很多做法和各地贪官是一样的。

但是,和贪官不一样的是,其他各地官员,为官任满,走的时候,“小金库”中的钱都要带回老家。曾国藩不这样做。在曾国藩不做两江总督,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他查了一下,“小金库”中还剩了一万两白银。

曾国藩写信给曾纪泽说:其下余若干……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8]就是说,剩下的钱,你想办法捐掉,但是不要署名。

曾国藩要求匿名捐款,说“凡散财最忌有名”,他说,“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一个人捐款出了名,就会有很多事找上门来,所以不能使任何人知道。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9]

这是解读曾国藩为官风格最关键的两句话。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但另一方面,曾国藩又和光同尘,有意识地不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清官。因此我将他定义为“非典型类清官”。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

曾国藩为什么这么做呢?

这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规律,那就是:清官办不成事。海瑞就是代表。海瑞拒绝任何灰色收入,恪守低得可怜的薪俸,以致不得不在官署之中自辟菜园才能维持生活,偶尔买几斤肉也能成为“轰动性事件”。

在官场上,海瑞受到大家的排挤。对同事来说,你做清官,显得我们都是贪官了。所以海瑞一到哪儿做官,不久之后,当地官员就会联名向朝廷表扬他,说他做得太好了,品质太高尚了,太清廉了,建议朝廷赶紧升他的官,让他走人,海瑞一生有几次升官都是这样升的。所以我们看海瑞一生,没办成什么大事。

曾国藩却不想以这样的清官形象被载入历史。曾国藩是想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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