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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康熙:“最宽仁”皇帝制造“最畸形”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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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收,何者不可收。对这样一个请示,康熙批示:“知道了。不可向武官索取。”只要不索取武官,其他的规礼银可以随便收。

康熙认为,这些直接向他讨要陋规的官员是诚实之员。相反,那些标榜一文不收的官员当然是虚伪之人,所以他说:“凡外吏居官虽清廉,然地方些微火耗,其势不能不取。即如大学士萧永藻之清廉,中外皆知,前任广东广西巡抚时,果一尘不染乎?假令萧永藻自谓清官,亦效人布衣蔬食,朕亦将薄其为人矣。”

所以,当一些地方官提出裁掉陋规时,康熙往往表示反对。江宁织造曹寅监管两淮巡盐御史时,向康熙密奏,这个差事每年有“三十万两之羡余”,他感觉不必收取,请皇上“一概裁革”。对此康熙回答:

生一事不如省一事,只管为目前之计,恐后尾大难收,遗累后人,亦非久远可行。

不久之后,曹寅又一次上密折,说两淮“浮费”太多,请革除一些,并且说,“省费系江苏督抚司道各衙门规礼共三万四千五百两有零”。康熙在下面用朱笔批道:“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55]

一些收入丰厚的官员拿公款送礼,康熙知道后,也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他曾说:“如崇文门、织造等处,税银正项之外,又有余银,交接众官,俱有单开来,朕悉阅过。此等银非系贪赃钻刺、行贿作弊,亦俱听之,未尝禁止。”[56]也就是说,管理税关和织造处的官员,收入本来就很高,所以他们给别的官员送礼是正常现象,我从来都不禁止。皇帝这样说,做官怎敢不收礼?

当然,康熙这样说,并不是提倡官员贪污腐败。任何一个皇帝都不会提倡腐败。康熙认为,对于灰色收入,有一个界限问题。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九月,皇帝在给河南巡抚鹿祐的上谕中对好官廉吏制定了这样一个标准:

所谓廉吏者,亦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常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若一概纠摘,则属吏不胜参矣。[57]

康熙把好官的标准界定为只私下收取百分之十的火耗。

十一

康熙默许官员有灰色收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阅读中国历史所获的心得。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官员们私下征收的杂费,一旦经由朝廷拿到台面上来明确化,那么,另一些灰色杂费就又会偷偷滋生,因为“揩国家的油”是官员群体改不掉的本性,这就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黄宗羲说:“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确实,中国历史上每次国家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因为出现新的税费而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所以康熙说:“自古以来,惟禁止火耗而已,不可开。”“若将火耗明定额数,人无忌惮,愈至滥取。”[58]也就是说,如果明定火耗标准,官员不但收起火耗来会更肆无忌惮,而且在标准之外还要多收。

康熙认为,既然“揩油”是官员群体的本性,那么皇帝能做的,就只能是退而求其次,让他们少揩一点而已,但是完全不给他们“揩油”的空间是不可能的。其实仔细探讨起来,这种陋规思维并不只存在于官场,甚至遍及全社会。民国时,有人记载说,在北平仆人来买东西时,商店照规矩会自动把价格提高一成,以作为仆人的佣金,这在北平通俗叫作“底子钱”。小康之家给仆佣的工资很低,因为他们知道厨子买菜时要揩油,仆人购买家用杂物时也要捞上一笔。明清皇帝的政治思维,与市井细民的持家打算,真是完全同构,如出一辙。

所以,晚年面对官场贪风,康熙的应对策略是,一方面默许官员们在一定程度上需索火耗,另一方面是提倡理学。他希望官员们以“存理遏欲”为思想武器,保持廉洁,或者至少在“揩油”时保持一定的度。这种解决方式,实际上还是把问题轻轻地推到“良心”二字之上。应取与不应取,只有一线之隔,如果保持这一线之防,端在人心之“正”与“不正”了。

十二

如果说清朝开国之初沿袭明制,那是因为立国未稳,战争频仍,没有时间从头规划国家制度的话,那么康熙在位六十一年,他既有充分的时间,也有足够的权威,可以深入思考,从容布置,为大清王朝建立一套比明朝更为合理的财政制度。

可惜,康熙皇帝囿于传统政治思维,也囿于自己的“好名”心态,在已经目睹明显制度弊端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这一财政体系,这就导致了大清王朝税收失控,贪腐横行。所以说,康熙皇帝应该对清代的制度性腐败负总责。

康熙晚年,实际奉行的是“难得糊涂”政策。越到晚年,康熙对大臣们是越宽容。对于贪污腐败,康熙经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户部发生内仓亏空草豆案,经查审,户部尚书希福纳等六十四名堂司官受贿银数达二十万两之多,可谓集体受贿大案,按律俱应革职拿问,但康熙最终决定只将希福纳一人革职,其余官员勒限赔补,免予议处。

但是一个人可以糊涂一时,一个朝代却不可以糊涂永久。到康熙末年,因为皇帝的有意放纵,吏治废弛,贪贿公行,整个王朝的行政秩序已经无法回到有序运行的轨道。地方治理严重混乱,遇到灾荒,朝廷所发的赈济,“皆地方官苟且侵渔”,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实惠。各地司法腐败极为普遍,各州县衙役都以案件为生,“恐吓索诈,致一事而破数家之产”[59]。康熙皇帝十分重视并投入大量资金的水利工程,到了晚年也基本废弛失效,因为水利资金及工程材料被官员层层截扣,所修水利工程完全是敷衍了事,致使“闸河之深宽丈尺,不能仍照旧制。而蓄水湖之围坝,俱成平地”。甚至有的官员故意毁坏河堤,制造水患,“绝不顾一方百姓之田墓庐舍尽付漂没而有冤莫告”[60],目的仅仅是为了侵吞修补款项。

官场腐败的代价必然是民生的凋敝。康熙晚年,百姓生计日益困乏,破产流亡现象日益严重。每逢荒年,“老幼弱稚者半为尪瘠,少壮强勇者乞食他乡”[61]。连北京这个首善之都,遇到荒年也是“辇毂之下聚数十万游手游食之徒,昼则接踵摩肩,夜不知投归何所”。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始增加,康熙后期接连爆发了福建的陈五显起义、河北的亢珽起义及台湾的朱一贵起义,都是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表现。

面对这样的乱局,年老的康熙帝除了发出“承平日久,人心懈怠”,“朕心深为失望”的叹息,别无所能。如果没有一个能力非常的继任者大力整顿,大清很可能在不久之后就走上覆亡之路。

幸运的是,大清王朝遇到了雍正这样的“另类皇帝”。

* * *

[1] 曾国藩还说:“六祖一宗,集大成于康熙。”把《康熙教子庭训格言》列为弟弟和子侄的必读书目。

[2] 章开沅:《清通鉴》,顺治朝、康熙朝(1),岳麓书社,2000年,第801页。

[3]蒋良骐:《东华录》卷十二,齐鲁书社,2005年,第183页。

[4]张玉书:《赐游哈喇和屯后苑记》,转引自余来明,潘金英校点:《翰林掌故五种》,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90页。

[5]张文贞:《赐游畅春园至玉泉山记》,转引自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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