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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国的实用主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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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达到日后的标准)能否真正被称作摩天大楼尚存异议。在沙利文看来,摩天大楼的主要性能是它“必须很高,彻头彻尾的高,必须拥有气魄和力量的态度,必须地地道道是一个高傲的存在,纯粹地拔地而起,从上到下浑然一体,没有一丝不和谐”。[340]

1876年的芝加哥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一座边陲小镇。住在帕尔默豪斯酒店的鲁德亚德·吉卜林觉得这里“好像一座镀金的养兔场……挤满了高谈阔论和随地吐痰的人”。但是,在1871年那场毁灭了城市中心区域的大火之后,芝加哥开始为建筑师提供建造梦幻建筑的无限可能。[341]1880年,沙利文进入丹克玛·阿德勒事务所,并在一年后成为完全合伙人。正是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使他名声大噪,他很快就成了芝加哥建筑学派的领军人物。

虽然芝加哥以摩天大楼发源地而闻名,但建造非常高的结构这一思想本身却早已古老到难以考证。观念上的突破来自人们开始意识到建造一座大厦并不需要依赖石材。[341-0]

金属框架的建筑为摩天大楼提供了答案:从早期的铁质框架到后来的钢制框架,都由螺栓(后来为追求建造速度而改用铆钉)一起固定在钢板上,形成架状结构,用来构成每个楼层。这种结构可以使用非常大的幕墙,因此墙壁只是建筑的外衣,并不需要承担负重的作用。大多数关于摩天大楼的结构性问题很早就解决了。因此,在19、20世纪之交,人们的争论更多的是关于工程的设计美学。沙利文热情地加入了讨论,反对一味地模仿或感怀旧式建筑,并坚定地支持现代建筑。他的名言“功能永远决定形式”成为现代主义的振臂一呼,与前文中提到的阿道夫·洛斯在维也纳的工作遥相呼应。[342]

沙利文的早期杰作是位于圣路易斯的温赖特大楼(Wainwright Building)。这座建筑依然不是真正的高楼,而是一栋只有十层的陶砖建筑,但沙利文领悟到建筑师的干预可以“增加”建筑的高度。[343]一位建筑历史学家曾这样写道,温赖特大楼“不只是高大;它诠释了高大本身——它在建筑方面的高度甚至高于其物理高度”。[344]如果说温赖特大楼让沙利文找到了自己的风格,实现了立面的垂直划分并展示出自如的操控能力,那么他最杰出的建筑作品当数建成于1903至1904年间、同样位于芝加哥的卡尔森·皮里·斯科特百货公司(Carson Pirie Scott)。和之前一样,这座建筑仍然不是摩天大楼(高度为十二层),其重点更多地放在水平线而非垂直线。但正是在这座超越其他建筑的大楼身上,沙利文展现出他伟大的独创性,创造出一种崭新的建筑装饰风格,以“威严的流线”、“曲线装饰”和“悦目的边带”为特点。[345]卡尔森·皮里·斯科特百货公司的一楼展现出沙利文对他曾在巴黎见过的新艺术主义设计的美国化表达:他将一座地铁站变成了一家百货公司。[346]

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 Lloyd Wright)同样在尝试改革城市的结构。他建成于1904年的作品拉金大楼位于美加边境的布法罗市。虽然在1950年整座大厦被全部拆除,但从当时的照片上来看,这是一次令人振奋、来势汹汹且引领潮流的尝试。[347](约翰·拉金是纽约帝国大厦的设计者,帝国大厦也是首座超过一百层的建筑。)在拉金大楼内部,一圈“高耸如绝壁般的朴素砖墙”围绕着一个巨大的办公空间,其陈设严格对称到每一个细节。当整个空间挤满了在长桌前办公的职员时,它看起来更像一套自动装置,而不是赖特自己所说的:“一个办公大家庭在用自然光照明的干净、通风的大楼里办公,照明和调度指挥都由大楼的中庭统一管理。”[348]这座大楼为许多日后遍布世界各地的设计开了先河。它装有空调,经过了完全的防火处理;所有的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和文件柜)都由钢和菱镁材料制成;所有的门都是玻璃门,窗户则都装有双层玻璃。相较于沙利文,赖特更钟情于建筑材料及生产这些材料的机器。他的建筑为“机器时代”而生,为标准化而生。他对钢筋混凝土这一彻底改变建筑设计的新型建材也颇为着迷。早在1851年,英国就在建造水晶宫时率先运用了钢材,这一建筑堪称钢和玻璃建筑的先驱,同年法国人弗朗索瓦·埃内比克发明了钢筋混凝土。但只有在美国,在这些摩天大楼的建造过程中,这些材料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分利用。1956年,赖特还为芝加哥提出过建造一座高达一英里的摩天大楼的计划。[349]

从纽约出发,沿美国东海岸一路往南685英里,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海滩附近有一个名叫屠魔岗(Kill Devil Hill)的地方。1903年,曼哈顿有多么繁华,这里就有多么荒凉。从海上刮来的阵阵强风让这个多风之地难以生长出在美国其他地方广泛生长的伞松树,也使得这里的风景非常特别。正因为如此,在1903年12月17日,这里被选中作为一场试验的地点——这是20世纪最激动人心的冒险之一,注定将对许多人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摩天大楼是人类离开地面的一种方式,这次试验则是另一种脱离地面的方式,并且还要彻底得多。

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四名来自附近救生站的男子和一个17岁的男孩站在山坡上,低头注视着山下的试验场,静静地等待着。一面黄旗作为预先安排好的信号已被悬挂在附近的小鹰镇,以提醒当地的海岸警卫队和其他人:这里即将发生不寻常的事情。如果预想中的事情如愿发生,那么这些男子和这个男孩可以充当证人。海风冰冷刺骨。几乎每隔一段时间,这些观察者们注目的对象莱特兄弟(the Wright Brothers),就要回到他们的小屋,把冻僵的手指放在炉子上烤一下,好恢复一些知觉。[350]

那天上午早些时候,奥维尔和威尔伯·莱特已经扔过硬币来决定谁来第一个做实验,奥维尔赢了。他和哥哥一样,穿着一身三件套的西服,衬衫领子和领带笔挺。在旁观者看来,奥维尔似乎不太愿意开始实验。最后他和哥哥握了握手,然后,根据旁观者的描述:“我们不禁注意到他们紧握着彼此的手,好像不愿意松开;就像两个即将分别却不知是否能再见的人一样。”[351]半小时之后,奥维尔终于松开威尔伯的手,走向地上的机器,踩着底部的机翼,然后平躺着将自己挤进一个尾部支架里去。他紧紧抓住一个奇怪装置的操纵器,在山坡上的人看来,这个玩意似乎包括了电线、木支架以及一对巨大的、盖着麻布的翅膀。整个装置被安装在一个看起来很不结实的木质单轨上,指向来风的方向。单轨上还安装有一台加装了大梁的小推车,那些精心布置的木头、电线和麻布就盘踞其上。小推车通过两个经过特别改装的自行车轮毂进行运动。

奥维尔打量着他的仪器。离他最近的支柱上固定着一个风速计。它与一个旋转圆筒相连,后者可以记录装置前进的路程。第二件仪器是一块秒表,这样他们可以算出装置的行驶速度。第三件是发动机转速计数器,能够记录螺旋桨转数。它可以显示出装置的效率及燃料消耗情况,也有助于计算在空中的飞行距离。[352]虽然此时装置后面还连着一根安全绳,它的引擎(一部侧放在旁边的四缸八至十二马力汽油发动机)已经油门全开。引擎动力通过链管传输到两个装在双层亚麻布之间木支架上的推进器(即螺旋桨)上。当时的阵风风速高达每小时30英里,风声在装置的框架和电线之间嘶吼。兄弟俩清楚,这是一次风险极大的行动,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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