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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符的占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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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梦列篇》是古代少有的论梦专篇,它对梦作了一定的研究,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不少可取之处。但是它主要是为占梦术辩护的,是一套占梦理论,所以我们不能对它评价太高。当然也不能因为王符摆脱不了占梦的羁绊,而抹杀他在其他方面的进步思想。王符是怎样为占梦术辩护的呢?

第一,他认为并不是凡梦皆可占而有验的。“梦或甚显而无占,或甚微而有应”。根本原因,在于是否“其时有精诚之所感薄,神灵之所告”,有的,才占而有验。否则,“本所谓之梦者,因不了察之称,而懵愦冒名也,故亦不专信以断事。人(相)对计事,起而行之,尚有不从,况于忘忽杂梦,亦可必乎!”他把梦分为两类,一类是精诚感薄,神灵相通的梦,这种梦可占;另一类是平常恍恍惚惚的杂梦,梦者困不了察,懵懂昏聩,这种梦不能据之以占梦。这样一来,你的梦如果占了不应验,并不是占梦者不灵,而是你的梦做得不灵。这真帮了占梦者大忙了。

第二,“今一寝之梦,或屡迁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乃梦者过也。”即令你做了精诚感薄、神灵相通的梦,但是一夜之间,梦境有很多变化,出现不少的梦象。如果你醒了以后记忆有残损,不能详细叙述,那么占梦也会不中。这不是占梦者不行,而是梦者自己不好。这里王符指出了梦的多变性、跳跃性,但其目的是在对梦者求全责备,而为占梦者开脱。

第三,“或言梦审矣,而占者不能连类传(傅)观,故其善恶有不验也。此非书之罔,乃说之过也。是故占梦之难者,读其书为难也。”如果梦者把梦境都说清楚了,占梦还是不准,那怎么办呢?王符在这里是丢车保帅。他把梦书奉为神圣,认为梦书是不会虚妄的。问题在于占梦者没有把梦书读通,不会连类博观,灵活运用。从这里可以看出:汉代的占梦者大多依靠梦书。由于占梦不准的多,梦书的地位也有些动摇。

第四,王符想补救凭梦书占梦易于简单化的弊病,提出了十种梦的理论。这十种梦即直应之梦、象兆之梦、记想之梦、意精之梦、人位之梦、极反之梦、感气之梦、应时之梦、病气之梦、性情之梦。这十种梦是不是对梦的分类呢?严格说,不是对梦的科学分类,因为其间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王符自己说:“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也。”他把这十种梦看成是占梦者应该掌握的十种情况,十种说法。他力图使占梦术从大量占而不验的麻烦中摆脱出来,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他的理论虽然是为占梦服务的,但其中也包含有不少有益的探索,例如涉及到了梦的心理原因(记想之梦、意精之梦)、生理原因(感气之梦、应时之梦)。病理原因(病气之梦)等。对于占梦术,他提到了直解法(直应之梦)、象征法(象兆之梦)、反说法(极反之梦)和审测而说的方法(人位之梦、性情之梦)。无疑,《梦列篇》是东汉时期占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

第五,王符还强调,占梦的吉凶,并不是最终的结局。占到了吉兆,如果“修德”,那么“福必成”;如果“纵恣”,也可以“福转为祸”。占到了凶兆,如果“骄侮”,那么是“祸必成”;如果“戒惧”,也可以“祸转为福”。这既是一番劝善戒恶的好话,也是为占梦术是否灵验多留下了一点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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