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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10条、第111条和第1032条、第1033条以及第1035条第2款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容易获得患者的个人隐私包括极度私密的个人信息,因此法律设专门条文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护,规定医疗机构侵害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提出的是,有关的医事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作出了规定。《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精神卫生法》第23条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当尊重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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