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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标的物为数物时,一物不符合约定买受人如何解除合同的规定。
    
    
    相关条文
    
    《合同法》第165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理解与适用
    
    本条所谓“数物”是指主、从物以外的其他相互独立存在的物。“数物”一般都是独立存在的物。一般来讲。本条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买受人解除数物中涉及一物的合同,不影响其他合同。换言之,在标的物为数物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中的一物不符合约定,不被买受人接受,而出卖人交付的其他物符合要求时,买受人可以仅仅就不符合约定的物解除合同。另一种情形是,买受人购买了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而该物又不宜与数物中的其他物分离,否则将明显减损其价值,那么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整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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