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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两次和平转型的机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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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交通发达的长江流域开始出现一些带有民营性质的企业。这是中国民营经济的真正起点,是在甲午战争之后,屈辱的《马关条约》刺激之下产生的。到清朝灭亡之前,民营企业已初成气候。特别重要的是清王朝居然从1905年到1909年间,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今天来看,那个年代连破产法都有了。那个时代其实有很多东西已经走到非常前面,从这些经济立法的脚步可以知道当时中国民营经济的状态,这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实践,空洞的立法怎么可能出现呢?一般来说都是实践推动立法,当然也有例外。新的工商业的崛起意味着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政治运作方式面临着被淘汰的可能性。王朝必须要更新自己的统治方式,更新政治结构。慈禧在1906年9月1日颁布的预备立宪诏书可以说就是一种回应。预备立宪之后的中国就不是一个朝廷说了算的中国,实际上当时已经是几种力量并存。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力量的推动是绝对不能忽略的一个环节。

清朝末年发生了三次非常大的国会请愿运动。国会请愿运动的骨干大多数是社会上相对有钱一点的人,至少是中产阶级以上的人--士绅、资本家,开当铺、钱庄的人,一些家里有私产的人,这些人是有钱人,有身份的人,同时又都是读书人,他们有文化,又有经济的支撑。在这场历时两年、先后有三次高潮的国会请愿运动中,我们可以看到晚清政府当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不是来自革命党人,而是来自社会中层强烈要求社会变革的这种挑战。这些人在社会的变化当中已经看到了必须顺应这种变化的大势。他们认为如果继续延续旧的统治方式,君主传统将保不住,另一方面也不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他们要发展经济,要争得更大的发言权都必须要推动君主立宪,就要把预备立宪变成真的立宪,这符合中产阶级以上的最大利益,他们面临的最大对手是晚清贵族,连袁世凯这样的汉族重臣,他们的屁股也开始坐到立宪运动的板凳上来。整个中国在辛亥革命发生之前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只不过我们从来不把有钱人参政议政的愿望当作是革命,认为那个是改良,是资产阶级的。我认为恰恰他们是真正的革命,因为他们会带来一些全新的制度,而有一些主张重新洗牌、暴力革命的人反而可能是要复制前面的制度,这一点,历史已经向我们一再地证明过了。暴力革命很可能导致新一轮的专制,而不是真正的解放。解放只有在一个意义上才有可能成为真实的解放,那就是自我解放,自己解放自己。别人给你的解放都是要打问号的,人家怎么可能解放你呢?如果说承认别人有解放你的可能性,那就是要承认世上有救世主,只有救世主才可以解放别人,社会的解放是自我解放的过程,个人的解放也是自我解放的过程。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假如不发生辛亥革命,就按君主立宪的道路走下去,也完全有可能走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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