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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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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什么时候操心过公交车怎么走。正在烦躁的时候我感觉站台上拥挤的人群中有个男人的手掐了我的腰一把,回头望见一张紫红色的脸,当即暴怒:“拿开!”
男人往旁边吐了一口痰,眼神躲闪,用浓重的口音嘟囔一句“谁摸你啊瞧你长那个样”,不甘不愿地退后走了。
我瞪着他滚远,刚一回头,一个民工急着去赶到站的公车,把大包往肩上一甩,直接抡在了我鼻子上。
冲天酸气倒灌进我脑子里,眼冒金星什么都看不见,我捂着脸,晃荡着寻找一个能依扶的东西,终于踉跄几步抓到一根电线杆。
缓过来的时候,已经满脸都是泪了,纯生理反应。
不如死了算了。
那股疲倦终于追上了我。
我看到不远处,炸串摊旁的水果摊,削菠萝的摊主把刀放在一旁,在阳光下,使命召唤一般地,朝我亮了一道光。
再次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我已经坐在细流河边上了。
手里拿着一把锋刃大约十五厘米长的刀……我是怎么把它从水果摊顺过来的?
王平平的身体构造太奇特了,大白天的,从历史课到火车站,毫无预兆断片两次。
细流河散发着淡淡的臭味,两岸的垂柳栽得乱七八糟,枝条轻轻扫过我油腻的脸,痒痒的,已经有了衰败的气息。我把刀比在左手腕上,刀刃恰好贴着还没长好的粉色嫩肉。王平平第一次自杀毫无经验,伤口切得很浅,没有伤到肌腱,唯一做对了的只有把手放在热水里防止伤口凝血。
当被阳光烤得发烫的刀面贴上肌肤时,我竟然感到了一丝快慰。是我的问题,还是王平平这具身体的问题?
或许两者都有吧。
如果活下来是为了守护张小漫到30岁渡劫,且不说这个去过台湾的张小漫是不是过去的我,就算我成功了,她活过30岁了——那我呢?也以王平平的身份继续活?
细流河映出王平平被波涛分割的脸。
谁要做王平平。
我握紧了刀,再一次将它贴在了手腕上。水果摊的刀太利了,甫一接触,就切出一道浅浅的白痕,一秒钟后,血顺着那道白痕渗了上来。
……卧槽好疼啊!!!
去你大爷的谁要死谁死!!!怎么这么疼啊!!!好死不如赖活着!!!
中午的网吧人满为患。
说出来可能没人信——这是我两辈子第一次来网吧。
小学初中时候都觉得这不是正经人来的地方,我爸妈自然也不允许。后来央视报道过一次严重的网吧火灾事件,具体是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大概就是店主担心包夜的顾客们跑单,半夜下班离开的时候按照惯例把外面的铁栅栏给锁了,没想到午夜起火,打游戏的未成年们一个都没跑出来,活活憋死在了里面。
自打那次事故之后,全城的网吧就开始停业整去你大爷的谁要死谁死!!!怎么这么疼啊!!!好死不如赖活着!!!
中午的网吧人满为患。
说出来可能没人信——这是我两辈子第一次来网吧。
小学初中时候都觉得这不是正经人来的地方,我爸妈自然也不允许。后来央视报道过一次严重的网吧火灾事件,具体是哪一年我记不清了,大概就是顿了,再开业之后,一律查验身份证,谢绝未成年人,我更没有机会去开眼界了。再说我又不打游戏,家里电脑足够用来看VCD了。
我站在门口,看着台阶下面的半地下室中人头攒动,烟雾缭绕,偶尔有几个光着膀子的男青年站起身抻懒腰,端着吃完的泡面扔进垃圾桶。我口袋里还剩下八块五毛钱——一块五用来买创可贴了。
我也是没什么资格骂任何人傻逼了。
先不说身份证的事,八块五能上网吗?我把目光移向门口的玻璃,红色胶布贴着大大的一行字“每小时十二”。
“这么贵!”我忍不住嚎出来了,几乎忘记了就在几天前我还在酒吧开了一瓶七百多的麦卡伦。
背后传来一片排山倒海的笑声。一群打扮得奇形怪状的青少年经过我身旁走进了网吧,腰上垂着的铁链子随着脚步声哗啦啦直响。他们和前台的小姑娘熟稔地打招呼,并没有押下什么身份证。
于是我也装作常客一般跟着他们走进去,果不其然,我良家妇女的穿着让前台小姑娘一把拽住了:“你干嘛?登记!”
“他们也没登记呀!”
小姑娘顿了顿,眼睛一翻:“他们……他们身份证都押在这儿了,以前就押在这儿了了。”
“少蒙我,除了黑煤窑矿工和夜总会小姐,哪有这么押身份证的。我也不跟你找麻烦,我没身份证,你要么给我开一台,要么……”我压低声音,“我就报警。”
小姑娘眼珠子瞪得要滚到地上来了。我突然听到背后一个有点耳熟的哑嗓子:“小雅,你就给她开吧,别磨叽了。”
不知道是那群不良少年里面的谁,烟雾缭绕也看不清。叫小雅的小姑娘白我一眼:“行吧,押金30。”
我把八块五都放在她的面前:“这些够我上网17/24小时的了,大约42.5分钟呢,我保证我半小时就走。求你了。”
小雅姑娘被我在怀才不遇咖啡馆收银锻炼出来的口算能力震惊了。
我不敢等她反应过来,就把钱往她手里一放,朝早就瞄好了的一台空桌子走过去,刚坐下,玻璃门突然被猛地推开。
“起来,都站起来!”
三个中年男人走进来,其中一个穿着警服,象征性地朝小雅出示了一下证件:“例行调查,身份证都比对一下。”
我今天真是背到家了。
如果被警察叔叔抓到,王平平她爸岂不是要活扒了我的皮来包沙发?王平平胖,面积大,包个双人位都有可能!
我没和其他人一样站起来,而是将自己尽可能缩小,猫在座位上迅速瞄了一下半地下室的环境——面积不小,越往深处越昏暗,但最靠里面有两扇窗,通向一个深井小院。
跑不跑?跑了的话被抓到岂不是更惨?说不定现在跪下求警察叔叔,看在我打扮得这么良家妇女的份儿上,他们批评几句就能放了我吧?
“跑不跑?”
谁?谁把我心理活动念出来了?
“操,雷子来了,跑不跑?”
我发现我不远处站着的那几个刚刚去前台扔泡面的赤膊男子看上去比我还慌,目光四处乱转地相互打眼色。
“哎!你!”警察叔叔站在高处劈手一指我,“让你站起来!”
我本来就心虚,他一吼我吓得一哆嗦,猛地起身。
“当啷”一声,脏兮兮的地砖发出金属掉落的脆响。
……我的刀。
那一秒钟如同慢镜头般悠长。刀锋的震动声慢慢消散,风扇的转动声不紧不慢。
然后警察叔叔就扑了过来。我吓呆了没有动,掀桌子扔椅子开始朝门口狂奔的,却是那几个赤膊男青年!前台小姑娘尖叫起来,屋里霎时乱成一团。两个警察去追男青年,最开始扑过来的那位越过人群朝我挤过来,眼睛都红了。我吓得麻爪,眼看着警察伸长手臂就要揪住我的领子,突然有人扯着我的后襟把我猛地拉远!
“傻逼!跑啊!”
我大脑一片空白,感觉有人用力攥紧我的手腕,带着我穿过滑溜溜的地板,朝着尽头幽暗的小窗狂奔而去,屁滚尿流地爬过狭窄的单扇木窗,那个人推着我的屁股把我从半地下室小院推上了人行道,再次拉起瘫软在地的我,连滚带爬地往下坡疾驰。
我不记得跑了多久。停下来的时候,呼吸都接不上了,耳垂和脸颊都在刚刚翻窗子的时候被树枝和木框擦伤了,一抹一手血。
我愣愣地站在街头,喉头一阵腥甜,却没有口水可以咽,火辣辣的疼。半晌,我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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