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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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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摸她的脑门儿和脉膊。她没发高烧。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把自己看作一只猿的?”陌生人问。
“许多许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小女孩儿,克拉克在父亲毒打我的时候,把我救了出来。从那以后,我一直和克拉克还有阿赫特一起生活在树上,我便把自己看作一只猿。”
“克拉克在哪一片丛林?”陌生人问。
梅瑞姆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她倒挺慷慨,这一比划足足包括了半个非洲大陆。
“你认识去他那儿的路吗?”
“不认识,”她回答道。“不过他总能找着我的。”
“如果这样,我倒有个好主意,”陌生人说。“我住的地方离这儿不太远。我把你带回家,我的妻子可以照顾你,直到我们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找到我们。他要是能找到这儿,就一定能找到我的村庄,你说不是吗?”
梅瑞姆寻思是这个理儿,可她还是想马上就去找克拉克。陌生人压根儿就不想让这个可怜的、天真无邪、想入非非的女孩子继续在充满危险的原始森林里转悠。她从哪儿来,有过怎样的经历,他都无从得知。可是有一点他似乎可以断定,那就是她的克拉克以及他们在猿群中的生活都是她因为神经失常而产生的幻觉。他熟知原始森林,也认识几个曾经赤身露体与野兽为伍多年的男人。可是这样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绝不可能有过那样的经历。
他们一起走出帐篷。马尔宾的仆人们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此地。陌生人的黑人武士跟他们聊天儿。马尔宾在远处站着,怒目而视。陌生人走到他的一位武士跟前。
“去弄清楚他们是从哪儿弄到这个姑娘的,”他命令道。
黑人武士去问马尔宾的一位仆人,不一会儿又回到主人面前。
“是从老康哇杜那儿买来的,”他说。“那家伙就告诉我这么点儿情况。他说别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我估计他确实不知道。这两个白人非常坏。他们干的许多事情,仆人们都不知底细。您应当把那个家伙杀了,先生。”
“我倒也想把他杀了。可是这片丛林已经有了新的法律。现在不是从前那副样子了,马维瑞。”
陌生人站在那儿,一直等到马尔宾和他的“远征队”消失在北边的丛林。梅瑞姆现在对他已经很信任了。她站在他的身边,一只纤细的皮肤黝黑的手里拿着吉卡。他们一块儿谈话。梅瑞姆的阿拉伯语说得结结巴巴。陌生人听了很是纳闷。后来,他把这一点归结为姑娘在精神上受到了损伤。如果他知道,碰到瑞典人以前她已经好多年不讲阿拉伯语了,便不会这样大惊小怪了。当然这位姑娘之所以这样快就忘了老酋长的语言还有一个原因。不过这个原因无论姑娘自己还是这位陌生人都无从得知。
他劝梅瑞姆跟他一起回他的村在。梅瑞姆却坚持马上去找克拉克。陌生人没有办法,又不愿意让她因神经错乱引起幻觉,而在丛林里白白地送命,只好强迫她服从自己的意志。不过他是个聪明人,决定先迁就一下,然后慢慢地把她引上到他那儿去的“正路”。因此,他们刚上路时朝南走,尽管他的农庄在东边。
他把“航向”一点一点地向东偏。让他十分高兴的是,姑娘竟一点儿也没有发现这种“方向性”的变化。她对他越来越信任了。起初,她只是觉得这个大个子塔玛干尼并不加害于她。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越来越觉得他是那样善良,那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她,爱护她。她非常喜欢他的村在。梅瑞姆却坚持马他,不由得拿他和克拉克做比较。但是对于克拉克的忠贞和思念没有丝毫的减退。
第五天,他们突然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原。站在丛林边儿上,梅瑞姆看见一块块用篱笆围起来的农田和许多建筑物。这情景使她不由得倒退了几步。
“我们到哪儿了?”她指着眼前那一幢幢建筑物问道。
“我们眼下还找不到克拉克,”陌生人回答道,“因为这条路离我的庄园已经不远,我就先把你带到这儿了。你先和我的妻子住在一块儿休息几天,让我的仆人们去找你的猿,或者等他来找你。我想这样更好一些,小姑娘。跟我们在一起你会更安全,也更快活。”
“我怕,先生,”姑娘说。“你们村里的人会像我的父亲老酋长那样打我。还是让我回到丛林里去吧。在那儿,克拉克迟早能找着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住到白人的村子里,因此,绝对不会来这儿找我。”
“谁也不会打你,孩子,”陌生人回答道。“我没打过你,对吧?这地方的一切都归我管,人们会很好地待你。我们这儿没有人挨打受气。我的妻子对你一定很好。克拉克迟早会找到这儿的,因为我要派人四处找他。”
姑娘摇了摇头。“他们没法儿把他带到这儿。克拉克会把他们都杀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想杀他。我害怕,让我走吧,先生。”
“你不认识路,一个人到丛林里只能白白送死。豹子和狮子第一个夜晚就能把你吃了。结果,你还是找不到你的克拉克。你最好还是跟我们呆在一起。我不是从坏人手里救过你吗?为了这一点,你也该听我一句话。听我说,至少跟我们一起住上几个星期,让我们再好好想想怎样做更好。你还是个小姑娘,让你一个人到丛林里实在是太残酷了!”
梅瑞姆哈哈大笑。她说:“丛林是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比起人,它对我可善良多了。我并不害怕丛林。也不怕豹子或者狮子。倘若在劫难逃,该死的时候,也就死了。或许让豹子吃了,或许让比小拇指还小的什么甲虫蜇死。雄狮向我扑过来,或者甲虫蜇我的时候,我会害怕。哦,大概会非常害怕!这我知道。但是如果当这种种可怕的事情还没有发生就总在惊恐之中度日,那生活可太悲惨了。如果是狮子吃我,虽然可怕,不过是十分短暂的事情。可是如果被甲虫蜇了,就得受好些天的痛苦,才能最后解脱。因此,我一点儿也不怕狮子。它个头大,响动也大。我能听见它,看见它,或者闻见它,总可以及时逃走。可是我的手脚随时都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便被甲虫叮上一口,然后置我于死地。不,我不怕丛林。我爱它。我宁愿死也不愿意永远离开它。不过,您的庄园离丛林很近,您对我又一直很好,我就依着您的愿望,在这儿住些日子,等我的克拉克到来。”
“好!”陌生人说。他领着她走过几座鲜花掩映的平房,平房后面是一座有条不紊的非洲农庄。那里有粮仓,还有农庄附设的一间间小屋。
他们走近农庄的时候,十二条狗汪汪汪地吠叫着跑了过来。有瘦削的猎狗,有一只很大的丹麦种大狗,一只非常敏捷的长毛牧羊犬,其余的都是些爱大惊小怪、汪汪乱叫的猎狐的小狗。起初它们凶猛至极,可是认出走在最前面的黑人武士和他们身后的白人之后,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那条牧羊犬和猎狐的小狗简直欣喜若狂。那几条猎狗和丹麦种大狗见到主人虽然也十分快活,但表情冷淡,不失尊严。它们都跑到这位陌生姑娘身边嗅了又嗅,梅瑞姆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
那几只猎狗闻到她那身“衣服”上散发出一股野兽的气味。都汪汪汪地叫了起来。梅瑞姆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们的脑袋,喃喃地说着些爱抚的话,猎狗听了都咪着眼睛,撅起上嘴唇,满意地“笑”了。陌生人看着这情景,脸上现出一丝微笑。因为这几条凶猛的猎狗平日里对陌生人从来没有这样友好过。好象这位姑娘用一种极其微妙的方式传递给它们一种信息。让它们明白,他们都属于一个野蛮的世界,具有某种亲缘关系。
梅瑞姆夹在两条猎狗中间,纤细的手指抓着它们脖子上的颈圈,向那幢带游廊的平房走去。门廊下站着一个女人。她身穿白色长裙,招着手欢迎狩猎归来的丈夫。姑娘害怕地眨着一双眼睛。见到这个女人,她似乎比见到陌生的男人或者凶猛的野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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