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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自己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的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那个旧沙发,我喜欢那个沙发,但我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这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了。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
  “你看起来是卓尔不群,罗伯特。”她说,“罗伯特,罗伯特,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我妻子的眼睛终于从盲人身上移开来,看了看我。我感觉得出来,我现在这样子,是她不太喜欢看到的。我耸耸肩膀。
  我从没见过,或是认识任何失明的人。这个盲人有四十多快五十岁的样子,块头很足,秃顶,塌着肩膀,就像他是一直扛了重挑子过来的。他穿着棕色的休闲裤,棕色的鞋,浅褐色的衬衣,打了领带,套着外套。很利落。还有络腮胡子。不过,他没有拄拐杖,也没带墨镜。我还总以为盲人肯定都带墨镜呢。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他戴一副。乍一看,他的眼睛跟任何人的眼睛没什么两样。但如果你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点区别来的。首先是眼白太多,其次,眼窝里瞳孔到处乱转,他自己似乎控制不了,或是根本就不知道,怪叫人害怕的。就在我盯着看他的时候,我看见他左瞳孔向他鼻子那儿扭,而右边的瞳孔则努力保持着不动。但也只是徒劳,因为那只眼睛可不管他知不知道或是愿不愿意,就是自己一个劲儿乱转着。
  我说,“我给你倒杯酒吧。想喝点什么?我们这儿什么都有一点儿。喝酒是我们的一种消遣。”
  “老弟,我自己就是个苏格兰人。”他这个大嗓门,说话可真够冲的。
  “好的,”我说。老弟!“你当然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坐在沙发上,手指摸着他的手提箱。他是在说他的胡子。这倒不能怪他。
  “我把箱子给你搬楼上去吧。”
  “没事,”盲人大声地说,“我上去的时候,顺便再把箱子带上去吧。”
  “苏格兰威士忌里加点儿水吗?”我说。
  “一点点。”他说。
  “我猜就是。”我说。
  他说,“就加一点点。那个爱尔兰演员,巴里?菲茨杰拉德,知道吗?我跟他一样。菲茨杰拉德说过,我喝水的时候,只喝水。喝威士忌的时候,只喝威士忌。”
  我妻子笑起来。那个盲人把手放在胡子底下,慢慢地拢上来,然后再松开,让胡子自己落下去。
  我倒了酒,三大玻璃杯苏格兰威士忌,每杯里都点了一点儿水。我们舒舒服服地坐下来,聊起了罗伯特这次的旅行。先是从西海岸到康涅狄格的一长段飞行,我们已经说过了。然后是从康涅狄格坐火车到这儿。谈到这段旅程,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记得在什么地方读过,盲人不抽烟,因为,就像可以猜到的,他们看不见自己吐出的烟。我本以为,关于盲人,我至少还知道这点,当然我也就只知道这点儿而已。不过,这个盲人抽烟可是够凶的,烟蒂一直烧到手指头,紧接着再就点上另一支。他把烟灰缸填满了,我妻子就去倒空。
  在餐桌旁坐下吃晚餐的时候,我们又喝了一杯。我妻子在罗伯特的盘子上堆满了牛肉块,土豆片和青豆。我又给他用黄油抹了两片面包,说,“这儿有黄油和面包。”
  我喝了口酒,说,“让我们祈祷吧。”盲人低下了头。妻子看着我,吃惊得目瞪口呆。我说,“让我们祈祷,电话铃不会响,吃的东西别变凉。”
  我们埋头吃起来。我们吃光了桌子上所有能吃的东西,就像这是最后的晚餐,吃完这顿,就没下顿了。我们不说话。我们只是吃,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我们像在那张桌子上割草一样,吃光了所有的东西。那个盲人吃东西的时候,就好像瞄准好了似的,什么东西在哪,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看着他在肉上纯熟地施展着刀叉,令人欣羡。他切了两块肉,叉进嘴里,又全力以赴地消灭了土豆片,然后是青豆,再撕下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口吃掉了,接下来喝了一大杯牛奶。这中间,偶尔兴之所至,他似乎也不介意扔下刀叉,干脆下手了。
  我们消灭了所有的东西,包括半扇草莓派。有一阵子,我们就像吃晕了一样地坐在那儿,脸上淌满汗珠。最后,我们从桌旁站起来,把一片杯盘狼藉扔在身后。头也不回地径直地走进客厅,重新陷进我们之前的座位里。罗伯特和我妻子坐在沙发上,我坐在一把大椅子上,一起又喝了两三杯酒。他们谈论起最近十年里,各自都经历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基本上只是听着,偶尔也会插两句话,为了不让那个盲人觉得我已经离开了房间,也为了不让我妻子以为我自己觉得受了冷落。他们聊着这十年来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他们身上!我一直地等着我的名字会出现我妻子那甜美的嘴唇上:“然后,我亲爱的丈夫就走进了我的生活”,之类的话。但都是白费工夫,我半个字都没听到。只有罗伯特这个,罗伯特那个。罗伯特好像什么事都做过一点儿,一个瞎子万事通。最近干过的事是,他和他妻子分销安利的产品,我猜他们就是靠这个挣点钱养家的吧,至少以前是。这个盲人还是个业余无线电收发员。他用他的大嗓门讲了他和很多业余同行之间的通话,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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